歐盟進行授權物質評估
歐盟REACH法規要求供應鏈對於特定物質使用資訊以決定是否需要揭露其所含SVHC(高關切化學物質)資訊。 需要符合REACH法規第33條要求之成品商,必須注意歐盟化學總署(ECHA)公布之SVHC清單。 而歐盟化學總署(ECHA)繼2008年10月29日公布15種物質REACH高關注物質(SVHC)候選清單後,ECHA於2009年1月16日公布自SVHC候選清單選出需向ECHA申請授權才能使用的物質名單草案。根據該草案,7種物質首先被提出優先列入了授權清單(附件14)。 目前,歐盟正召開利益相關者諮商,直到4月14日前,各界如對7項可能優先納入授權清單之SVHC有任何建議,也可向歐盟化學總署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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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質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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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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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 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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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 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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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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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sk xylene卅二甲苯麝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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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Pv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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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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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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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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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Diaminodiphenylmethane卅4,4’-二胺基二苯甲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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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癌性 Cat.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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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9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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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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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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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ort Chain Chlorinated Paraffins卅短鏈氯化石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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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BT & vPv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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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7-4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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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535-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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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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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BCDD卅六溴環十二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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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B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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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7-1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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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637-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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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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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HP卅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丁基)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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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殖毒性 Cat.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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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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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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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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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P卅鄰苯二甲酸丁酯苯甲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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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殖毒性 Cat.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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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6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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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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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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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P卅鄰苯二甲酸二丁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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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殖毒性 Cat.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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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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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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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歐洲政府出資成立的非營利環境組織Chemical Secretariat(或稱ChemSec)目前公布一份符合REACH法規第57條SVHC定義之物質清單,此份清單比歐盟化學總署目前公布的清單多出許多,共計有267種化學物質。
而和許多其他環境法規情況相似,歐盟通常處於領導的角色,當歐盟制訂一法規後,其他國家陸續就會跟進。 而歐盟REACH法規公布後,中國和韓國即表示未來也將制訂其國內的化學品法規。 美國加州的Green Chemistry Initiative(綠色化學倡儀行動)也屬其一,其主關機關加州毒物管制局(Department of Toxic Substance Control)對於其化學品立法行動也抱持著很開明的態度,期望能制訂一個完善的化學品管理方案。 加州目前為世界排名第8的經濟體,因此未來其化學品法規的發展動向,勢必也將影響全球化學品供應鏈。
- 參考資料來源:DCA電子報
- 財團法人塑膠工業技術發展中心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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