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鉛車輪平衡塊及阻燃劑禁令實施
近期,美國數個州份實施多項政策,提升產品安全以及減低消費與工業產品對環境的影響。不過,加州、華盛頓州、佛蒙特州以及其他環保意識較強州份的監管機構及議員不滿意現行政策效果,希望進一步保障各自的天然資源,避免民眾受產品所含有毒物質傷害,因此收緊現行法例,進一步禁止含有害化學物及重金屬產品銷售。其中加州、緬因州、佛蒙特州以及華盛頓州全面禁止使用含鉛車輪平衡塊。車輪平衡塊主要用於平衡車輪,防止車輪於高速行駛時產生異常震動。
華盛頓州於4月28日頒布法例(HB 1033),從2011年1月1日起,任何人更換車輪或為車輪裝置平衡塊時,必須使用較環保的車輪平衡塊,即平衡塊的受關注化學物及金屬含量以重量計不超過0.5%。
上述法例旨在防止含鉛車輪平衡塊對環境構成威脅。含鉛車輪平衡塊的碎片隨車輛行走時散落在路上,影響行人健康,亦污染泥土、地下水以及水面,對下游水生生物構成威脅。眾所周知,鉛對人體有害,特別是兒童的健康。
緬因州亦於5月12日實施類似措施。法例除禁止使用含鉛車輪平衡塊外,亦把禁令範圍擴大至含水銀的車輪平衡塊,並於2011年1月1日生效。此外,該州從2012年1月1日開始,禁止新車輛配備任何用作平衡車輪的含鉛或水銀車輪平衡塊或其他產品。
此外,佛蒙特州去年已全面禁用含鉛產品,並於2010年1月1日開始禁止州內車輛使用含鉛車輪平衡塊,從2011年9月1日起擴大至全部新車輛。另外,有關法例亦包涵對兒童產品的管制規定,內容與《美國消費品安全改進法》中部分已實施的條文相似。此外,該州亦從2010年1月1日及2011年1月1日起,分別禁止銷售含鉛量超標的配管焊料及非住宅用油漆及底漆。
加州參議院於5月18日通過法案(SB 757),將禁止製造、銷售以及裝配含鉛量逾1%的車輪平衡塊,違者每日須為每宗個案支付最高2,500美元的行政及民事罰款。
事實上,使用含鉛車輪平衡塊已引起美國環保局的關注。該局曾於2008年8月推出自願性全國無鉛車輪平衡塊計劃,鼓勵私營機構引入無鉛車輪平衡塊以及於2011年前減少鉛排放量。此外,生態學中心、環保組織塞拉俱樂部(Sierra Club)、環境健康中心以及其他機構於5月28日向環保局請願,要求根據《有毒物質管制法》第21節,全面禁止製造、加工及分銷含鉛車輪平衡塊。其他團體亦曾於2005年5月向環保局提出類似訴求,但3個月後遭駁回。
其他州份方面,佛蒙特州州長道格拉斯(Jim Douglas)於6月2日簽署法案,禁止若干類消費品使用十溴聯苯醚(deca-PBDEs)。根據該法例,由2010年7月1日起,該州將禁止售賣或分銷含有五溴聯苯醚(penta-PBDEs)或八溴聯苯醚(octa-PBDEs)產品;由2010年7月1日起,禁止售賣或分銷含有十溴聯苯醚的床墊(mattresses)、保潔墊(mattress pads)及布沙發坐墊(upholstered furniture )(2009年7月1日前購入的庫存除外);由2012年7月1日起,禁止售賣或分銷塑料外殼含有十溴聯苯醚的電視機或電腦(2009年7月1日前購入的庫存除外)。這些限制不適用於舊產品的銷售或轉售,或是汽車或用於汽車的零件。
多溴聯苯醚(PBDEs)在多類家居產品中用作阻燃劑,其中包括電子產品、家具布料和家具等。一般認為五溴聯苯醚及八溴聯苯醚在聯苯醚類別中毒性最強,十溴聯苯醚則較弱,因此用途較為廣泛。
- 參考資料來源:香港貿發網 2009-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