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保鮮膜禁含PVC 102年起實施
生活中吃的用的喝的,連灰塵都有塑化劑,民眾該怎麼辦?環保署今天表示,將在一到三個月內提升塑化劑列管強度;至於在廢棄物管理部分,為避免戴奧辛釋出,未來家庭用的保鮮膜等產品,已公告預計自102年元旦起,禁用PVC、PVDC等材質。
塑化劑風暴持續蔓延,環保署表示,最好避免方法就是「減塑」,民眾在處理食品時,應盡量避免使用塑膠袋等製品。
原塑化劑列為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管制,環保署表示,國內管制強度與歐、美、日、加等國同步,但昨日已開會決定,將塑化劑提升到第一類來管制,採正面表列方式,其他已知的鄰苯二甲酸脂類統統列入第四類管制。
環保署昨日決議,DEHP、DBP從第四類改納為第一、二類毒性化學物質;DMP從第四類改納為第一類毒性化學物質管理;並新增公告BBP為第一、二類毒性化學物質;DINP、DIDP及DEP為第一類毒性化學物質。上述7種及DNOP共計8種以外之鄰苯二甲酸酯類,悉數列為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環保署預計將於一周內公告,並在一到三個月完成程序後實施。
環保署長沈世宏表示,未來將強化塑化劑的管理,至於查獲產品銷毀部分,已選定北、中、南共6個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液體部分,固體部分送去焚化爐銷毀,以免造成二次污染。
在保鮮膜部分,環保署依據廢棄物管理角度,於去年9月公告,將自102年元旦起,禁止家庭使用的保鮮膜,或零售業者如量販店、超市、便利商店、百貨公司、購物中心、消費合作社、雜貨店,或是無實體店面,禁止銷售含PVC、PVDC材質的保鮮膜。
這項公告草案將再經專家小組會議達成共識,並經公聽會等程序後,才會做成最後定案。
【台灣醒報記者蕭介雲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