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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國環保法規
日本簡化新化學物質申報規定

日本簡化新化學物質申報規定

日本厚生勞動省(MHLW)11月通過了一項對新化學物質申報程序的修訂,修訂內容自201311起施行,已於今年10月發佈在工業安全健康法案(ISHA)143法令中。

根據修訂,如果某新化學物質已按照日本化審法(CSCL)進行了相關申報,在已有申報文件的基礎上,生產商或進口商在進行新化學物質申報時只需提供較少的資訊。 簡化申報後需提供的資訊如下:

-  生產或進口的新化學物質申報;

-  生產或進口的新化學物質為中間體的證明;

-  生產或進口的新化學物質處於封閉系統的證明;

-  生產或進口的新化學物質只用於出口的證明;

-  少量生產或進口新化學物質的證明。

在簡化申報提交資料的情況下,生產商的地址、新化學物質的物化性以及其他一些資訊將不需要再提供。相應於申報程序的簡化,少量新化學物質的申報及要求確認的周期也做了相應調整。

需要強調的是,簡化的申報程序同樣適用於聚合物,包括由兩個或以上的聚合物形成的有機聚合物,而符合一定要求的聚合物應該被視作現有化學物質對待,不需要再進行新化學物質申報。此外,在通報504(Circular 504)中對生產或進口的聚合物需進行報告的要求已被廢止。

資料來源:    Chemical Watch (2012-11-13) (PIDC 編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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