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27日,歐委會採納一項有關物質和混合劑分類、標籤及包裝的條例議案,旨在令歐盟制度與聯合國全球協調制度一致。假若議案獲得通過,現時輸入歐盟的產品的個別標籤規定將會取消,香港和中國內地製造商應可從中受惠。此外,條例議案亦與新的《化學品註冊、評估及許可規例》(簡稱「REACH」)相輔相成。現行的歐盟化學品分類及標籤制度載述於下列3項重要指令,指令在健康、安全、環境和消費者方面提供高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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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物質指令(67/548/EE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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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製劑指令(1999/45/E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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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數據表指令(91/155/EEC–由2007年6月1日起,這指令已被REACH規例取代)。 |
上述首2項指令闡述有關危險物質和製劑在分類、包裝及標籤方面的規定,第3項指令則確保物質和製劑供應商向專業客戶提供關於化學品危險和安全使用指引的資料。
條例議案的目標包括:1)統一物質和混合物的分類、標籤及包裝規則;2)規定企業自行將其製造的物質和混合劑分類,並通知有關當局;3)制定統一的物質清單;4)提供標籤目錄。以下是一個極度易燃化學品標籤更改的例子:
對大部分化學品而言,條例議案建議的制度與現行制度相似。不過,一些危險級別化學品的分類準則稍有不同,因此若干類物質和混合劑會重新分類。議案的另一目的是防止環境受到危險化學品的影響,以及保障工人和消費者的健康。議案又採納REACH規例中關於化學物質的使用、分類和標籤的規定,並制定統一分類清單。
條例議案將提交歐洲議會和理事會審議,目標是分別於2010年12月1日及2015年6月1日前,將物質和混合劑重新分類。預料歐委會將提出其他議案,修訂歐盟法例以配合新規例。條例一旦獲通過,將取締現行的歐盟分類及標籤指令(關於危險物質分類、包裝及標籤的第67/548/EEC號指令,以及關於危險製劑的分類、包裝及標籤的第1999/45/EC號指令)。
★ 本資料來源自《香港貿易發展局網站》
http://www.tdctrade.com/alert/chi/ceu0717b.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