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化学总署正式公告15项高关注物质NO.39/2008 欧洲化学总署(ECHA)之会员国委员会于2008年10月7日及8日在芬兰赫尔辛基召开会议,依照委员会决议,将公告需经授权之15项高关注物质(Substance of Very High Concern, SVHC)于官方网页。 15项SVHC 蒽(Anthracene) 氧化双三丁基锡4,4-二氨基二苯甲烷氯化钴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 五氧化二砷邻苯二甲酸甲苯基丁酯(BBP) 三氧化二砷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 三乙基砷酸盐二甲苯麝香砷酸氢铅六溴环十二烷重铬酸钠二水合物蒽短链氯化石蜡(C10- 13) SVHC候选清单于2008年7月由7个会员国依照REACH指令中附录十五格式提交,共建议16项化学物质,并于2008年7至8月公告并接受公众商议。基于利害关系人以及会员国意见,会员国委员会于会议中,一致确认除了“三乙基砷酸盐”已在公告商议阶段时无异议通过成为高关注物质外,另14项化学物质并列为须经授权之高关注物质。而先前被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