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是否調查過產品中的十溴二苯醚?您之前的測試,十溴二苯醚和1~9溴二苯醚的加和是否超過1000ppm?您是否知道,2008年7月1日起,若產品中十溴二苯醚和1~9溴二苯醚的加和超過1000ppm 則不符合歐盟RoHS?請馬上行動進行評估,因為歐盟將于2008年7月1日取消十溴二苯醚的豁免。 2008年4月1日,歐洲法院發布公告,關於在2005/717/EC指令中十溴二苯醚的豁免,歐盟委員會在實施權力時違反了相關規定,故取消RoHS指令中十溴二苯醚的豁免。同時歐洲法院考慮到需要過渡期,允許十溴二苯醚的豁免期可延續至2008年6月30日。 此前,在歐盟委員會透過了RoHS指令2002/95/EC,在附錄中的第10條︰“根據在第7(2)條中提及的程式,歐盟委員會應評價以下方面的應用︰十溴二苯醚...”。隨后對于十溴二苯醚的風險評估是由英國和法蘭西來負責,英國負責它對環境影響的評估,法蘭西負責它對人體健康影響的評估。英國在2004年5月完成了第一份評估報告,2005年8月英國發行了2004版風險評估報告的補遺。 2005年10月13日歐盟委員會公佈了2005/717/EC指令,在附錄的第2條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