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于2012年底更新在家庭中使用的有害物质清单,有几种化学物品被重新分类,此项更新立即生效。 变更之一是新增农药林丹(lindane)至国家第4类物质清单,禁止其生产,进口,出口或使用。 其他的变更包括: – 香茅油由第二类物质清单变更为第一类; – 阴离子界面活性剂被归类为第一类; – 除了壬基酚聚氧乙烯醚(nonylphenol thoxylates)被归类为第一类,非离子界面活性剂皆被归于第一类。 泰国《危险物质法》将危险物质分为四类。属于第一类之物质只需要被监测,不需要注册。然而,生产资讯还是有通报政府之必要。企业经营者必须符合一定的标准和程序,包括标示,生产以及储存规则。例如含有阴离子或非离子界面活性剂(壬基酚聚氧乙烯醚除外)的清洁产品;含有alkyl cyanoacrylate(烷基氰基丙烯酸酯)之粘合剂;以及含有次氯酸钙,次氯酸钠,dichloroisocyauric acid及其盐类或trichloroisocyauric acid及其盐类之游泳池消毒剂。 第二类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