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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REACH委员会投票通过铅、镉、汞、苯基汞化合物4项限制

近日,欧盟REACH委员会已经通过4项限用措施:包括对镉的限用、对珠宝中铅的限用、对苯基汞化合物的限用以及对测量仪器中汞的限用。往后的3个月将对此进行详细审查,预计于8月中旬在欧盟官方公报(Official Journal)上公布。 镉的限用提议2010年10月,欧盟提议对REACH法规附件17下的镉限用条例进行修改。 2011年5月21日,欧盟(EC)494/2011法规修订了镉限制条例,并发布在欧盟官方公报之上。而最新修订的REACH于2011年12月10起生效。新法规扩大了镉限制使用的范围,提出在一些特定的聚合物中可以存在镉,但镉或其化合物的含量不得大于或等于重量比分比0.01%。 珠宝中铅的限用提议珠宝产品中必须小于0.05%重量百分比的铅或其化合物。珠宝产品包括: • 手链、项链和戒指; • 手表和腕带; • 胸针和袖扣。 豁免物品如下: • 在指令69/493/EEC中附件1(分类1-4)中定义的水晶玻璃; • 

中国大陆航空公司将拒绝支付欧盟新的碳排放交易税

中国大陆航空运输协会于1月4日表示,中国大陆航空公司将拒绝支付欧盟新的碳排放交易体系下的任何开支。 2005年推出的碳排放交易体系是欧盟应对气候变化的主要支柱之一。从1月1日开始,所有使用欧盟机场的航空公司均被包括在这一交易体系内。中国大陆航空运输协会副秘书长柴海波表示:“中国大陆将不会在碳排放交易体系方面与欧盟合作。因此中国大陆航空公司将不会对乘客征收与排放税相关的附加收费。” 资料来源: 香港商报(2012-1-5)

全球各地陆续更新危害化学品名单

赶在2011年结束前,全球各国陆续更新了当地的化学品管理法规,为这场看不见尽头的环境永续与化学品之役,掀起另一番新波潮。 日本厚生劳动省近期公布了包含4-氯苯甲醛等33项物质,新增至「致突变化学品」名单,这份名单原本就已经包含了672种新化学品及144种既存化学品;凡是被列入这份名单的化学品,将被要求接受工作现场稽核、提供职业安全指南、 适当的产品标签及物质安全资料表(MSDS),才能够使用。 中国环境保护部在2011年12月28日公布了「中国严格限制进出口的有毒化学品目录」(2012年);只要是进口或出口这份目录中的化学品,都必须向中国环境保护部申请办理「有毒化学品进口环境管理登记证」和「有毒化学品进(出) 口环境管理放行通知单」,并自2012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挪威在2011年底发出一份通知给WTO,内容是即将禁止含有超量铅、五氯酚(PCP)、中链氯化石腊(MCCPs)、全氟辛酸(PFOA)的消费性产品在挪威境内贩售及进出口。这项禁令预计2012年春季可获得通过,并于2012年7月1日起开始正式生效。不过目前已知的是,这项禁令的范围并未囊括食品、食品包装、肥料、烟草、药

挪威就本国REACH增案实施征询意见

挪威环境污染控制局颁布了两项关于本国REACH实施的草案。 第一项建议是,将欧盟委员会有关REACH附件XIII和附件XIV的变化执行转化为挪威法律实施。 附件XIII是评价持久性,生物蓄积性和毒性(PBT)或非常持久性和生物蓄积性(vPvB)物质的在健康和有害的影响的标准。该提议的变化包括在这样的评估使用更多的资料以提高环境影响的分类。 附件XIV是一些需要进行授权的候选物质清单,该提议的修订内容包括今年早些时候添加到其中的6个物质。该提议的公众评议期截止到2012年4月10日。 第二项建议是关于北极的斯瓦尔巴德群岛实施REACH要求。目前,斯瓦尔巴德群岛并不受REACH法规监管,但挪威该建议中的REACH

危险物质富马酸二甲酯禁令效期延长

欧盟《官方公报》于2012年1月28日刊登欧洲委员会第2012/48/EU号决议,延长第2009/251/EC号决议的有效日期。第2009/251/EC号决议禁止所有含富马酸二甲酯(DMF)的产品投放欧盟市场。 在法国、波兰、芬兰、瑞典及英国,消费者报称出现严重过敏反应,调查发现富马酸二甲酯是其原因,之后欧盟于2009年3月采纳第2009/251 /EC号决议,并通过决议要求成员国确保含富马酸二甲酯的产品不会在市场投放,以及从2009年5月1日起从市场回收含富马酸二甲酯的产品。 富马酸二甲酯是一种生物杀灭剂,用于制造鞋履、家具及电子产品的包装,防止皮革部件或物件于储存及运输时沾染潮湿空气滋生霉菌,令产品变坏。富马酸二甲酯以小型包装模式藏于家具及鞋盒内,挥发后依附在产品上,接触消费者皮肤,可导致皮肤炎、瘙痒、刺激、发红及烫伤,甚至令消费者呼吸困难。 虽然直至2009年欧盟采纳第2009/251/EC号决议前,外国生产商出口到欧盟的产品仍可使用富马酸二甲酯,但欧盟第98/8/EC号指令已禁止在欧盟制造的产品使用富马酸二甲酯。 2009年,欧盟根据第2001/95/EC号指令(一般产品安全

美国各州于2012年1月1日起落实的多项法律法规

1. 加州供应链透明度法案《供应链透明度法案》于2010年9月成为加州法规,订明州内全年环球收入超过1亿美元的零售商及生产商,必须公开供应链资料。规定于2012年1月1日生效,旨在消除产品供应链内的奴役及人口贩卖问题。零售商或生产商须在公司网站内提供显眼易明的连结,让人们流览相关资料。零售商或生产商必须公开下列措施的执行情况: .查证产品供应链,旨在评估和处理人口贩卖和奴役的风险(假如查证工作不是由独立协力厂商进行,必须在披露资料中注明); . 对供应商进行审计,以评估供应商是否符合企业就供应链内人口贩卖及奴役所订的标准(若查证工作不是由独立协力厂商在未有对外宣布的情况下进行,企业必须在披露资料中注明); . 要求直接供应商证明产品内的材料,符合其营商国家的奴役和人口贩卖法例; . 执行内部问责准则及程式,查办未能遵守企业奴役及人口贩卖标准的职员或承包商; .&nbs

大陆环保组织点名「肮脏时尚」,呼吁企业应超越法规公开品牌环境足迹

近日,大陆公众环境研究中心等多家民间团体发布大陆纺织行业污染调查报告《为时尚清污》指名48家国际与本土知名服装品牌是「肮脏时尚」,包括ZARA、H&M,以及爱迪达等供应链制作过程存有大量污染,在追求时尚的同时,呼吁应该关心背后「不美丽」的环境。 绿色和平的最新调查结果也显示,部份知名品牌的服装上残留有毒化学物质NPE(壬基酚聚氧乙烯醚),在洗涤时会被大量释放,随后排入河流、湖泊和海洋中,并转化成毒性更强、会干扰内分泌系统的化学物质—NP(壬基酚)。可怕的是中国的人平均可用水资源仅占世界平均水准的四分之一,但2010年,中国纺织品出口总额却占世界出口总额的34%。根据《中国环境统计年报》(2010)显示,纺织行业在中国39个主要工业的总废水排放量排名第三,年排放约25亿吨废水。调查报告中进一步指出在生产同单位的产品情况下,大陆印染废水中污染物平均含量是国外的2~3倍,用水量则高达3~4倍。印染废水排放量占整个纺织业废水排放量的80%。使得原本水资源有限的中国人口密集的地区,更难找到干净的河流湖泊甚至连饮水都内藏毒害危机。导致千百万人的健康和生活品质造成了严重影响。 自2003年以

印度拟建立类REACH法律体系

印度发布2012年国家化学品管理计画草案,化学品及肥料单位呼吁建立与欧盟REACH法规相似的立法,以精简现存的化学品相关法规同时提高化学品的使用安全性。 国家化学品管理政策草案已经由印度化学品及石油化工产品单位已在3月底提出。草案列出了为提高印度化工行业竞争力而需施行的目标和方法,或合并印度现在归属于不同单位的化工行业管理法规。 印度留意到欧盟REACH法规已经取代了将近40种不同的相关立法,此外澳大利亚、加拿大、日本、中国也已经采取了类似政策,以巩固其在全球市场的地位及竞争力,因此印度也计画推行类似的化学品管理策略。 除了合并现有的法规外,政策草案指出印度仍有的缺失如下:> 物质注册> 国家化学品名录准备> 对有毒有害物质限制> 分类和标签细分标准> 运输分类尽管之前印度曾考虑过对上述几点进行立法规范,然而碍于复杂的技术问题和法律的一贯性,尚未被正式归范在法规中。 印度化学品及肥料单位指出,需要设立一个国家化学品管理中心(National Chemical Centre, NCC)监管草案实施:包括监督国际

日本公告生产或进口“同一新化学物质” 通报规则

5月1日,日本厚生劳动省(MHLW)、经济产业省(METI)和环境省(MOE)修订了新化学物质通报的规则,要求生产或进口新化学物质的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同一化学物质通报”的提交工作。 “同一物质通报”是指物质的多个通报人对测试资料进行共用,除了物质的最原始通报外,共用测试资料的其他通报人都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期限(下表右列)前提交,并附上原始通报人的评估资料影本。 为了符合新化学物质的标准测试方法和认定标准及指定监控物质,日本官方将评估“同一化学物质申报“的物质,确认物质是否被界定为需要优先评估的化学物质之列(Priority Assessment Chemical substance, PACs)。在3月底前收到新化学物质“同一化学物质通报”评估通知的企业必须在截止日期前(下表左列)提供资讯:包括通报受理号、企业名称、联络人资讯,以辅助完成PACs评估。 “同一化学物质通报”的企业需要同时准备新化学物质通报并进行档案提交。下表左列的截止时间主要针对需要进行筛选毒性测试的“同一化学物质通报”,考虑到该通报所可能增加的工作程式,这个时间较正常的通报截止日前大约提前2个星期。

韩国更新有害物质清单

4月9日,韩国国立环境研究所(National Institute of Environmental Research, NIER)共发出3份通知,修订韩国有毒物质控制法案(Toxic Chemicals Control Act, TCCA)下的有毒物质清单(TSCL)和监管化学物质清单(OCSL)。 有2种物质被加入TSCL清单: TCCA号物质名称CAS号临界值通报日期危险性2012-1-639 [(2E)-1,4-dichloro-2-butene 110-57-6 含有0.1%及以上该物质的混合物2012/4/9 环境腐蚀性、有害性、致毒性2012-1-640 diboron trioxide 1303-86-2 含有0.3%及以上该物质的混合物2012/4/9 剧毒OCSL清单分别删除和新增1种物质: TCCA号物质名称CAS号临界值通报日期备注2010-2-63 3,3\'-Dimethoxybenzidine 110-90-4 含有25%及以上该物质的混合物2012/4/9 删除2012- 2-76 2-(butoxymeth

澳大利亚拟将七种化妆品成分列入化学物质清单

澳大利亚国家工业化学品通报和评估署(Australia\'s National Industrial Chemicals Notification and Assessment Scheme, Nicnas)公布一项决议,列出7种仅使用于化妆品中的化学物质及其相关的使用条件,添加至澳大利亚化学物质清单(Australian Inventory of Chemical Substances, AICS)。 在28天的过渡期间内,相关团体可申请对该决议进行审核。若仍未收到任何上诉,自2012年6月起,七种化学物质将被列入澳大利亚化学物质清单中。这七种化学物质将被视为在特定条件中使用的现存化学品,不需向Nicnas呈报上市前报告或上市后报告即可被进入澳大利亚境内。这也是化学品法案(CW 2011年11月10日的一部分。) Nicnas还提议,从化学物质清单中移除某些不符合化学物质合格标准的单个离子和合金物质INCI name/AAN CAS name CAS No . Conditions of Use Acetyl Carnitine HCL(AAN: Acetyllevo

美国环保署发布气压计中汞元素的新使用规则

根据有毒物质控制法案(Toxic Substances Control Act, TSCA),美国环保署(EPA)在5月30日发布一份重要的汞元素使用新规则,使用范围包括气压计、血压计、湿度计和空气湿度计。此规则要求任何打算生产、进口或加工汞元素且用于以上用途的制造商和进口商必须在至少90天前通知EPA,以便EPA进行评估,如有必要,EPA可限制汞元素的使用。此规则将于2012年6月29日起生效。 根据有毒物质控制法案,汞元素的出口需进行通报。在2013年1月1日前,根据2008年汞出口禁止法案(Mercury Export Ban Act of 2008)将禁止从美国出口汞元素。 同时,欧盟REACH委员会表示,将有类似政策限制汞在这些设备中使用,预计在今年8月官方公报上公布限用通知后的18个月开始实行。 ( http://green.pidc.org.tw/news.php?action=detail&id=1106 ) 资料来源: 美国联邦政府公报(Federal register) (2012-05-30 PIDC编译)

内销台湾塑胶类制品、婴儿奶瓶新规定

台湾行政院卫生署订有「食品器具容器包装卫生标准」,近日对包括聚碳酸酯PC、聚苯乙烯PS等材质的塑胶瓶子(包括婴儿奶瓶)提出化学测试要求,对其限量和安全标签都做了以下规定下: 名称限量DEHP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1.5ppm DB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0.3ppm BPA双酚A 30ppb 经济部标检局在3月26日公告表示,今年2月和消基会随机购买20件「儿童沐浴玩具」进行检测,检验结果有5件「可塑剂含量」超标,不合格率为25%,最高超标达380倍;标示方面有2件未贴「商品安全标章」,不合格率为10%;另有5件「中文标示」不符合规定,不合格率为25%。 根据玩具安全国家标准CNS 4797规定,产品中的DEHP、DBP、BBP、DINP、DIDP、DNOP六种邻苯二甲酸酯类可塑剂及其混合物,含量总和的重量比不得超过0.1%。 为使消费者在购买塑胶类食品器具容器包装产品时,能清楚了解产品相关资讯及注意事项,避免民众不当使用,行政院卫生署食品药物管理局在前年(99 年)即预告「塑胶类食品器具容器包装应标示事项」草案,并于去年(100年7月21日)正式公告指定之塑胶食品器具、

美国EPA取消一些高产量(HPV)化学品的测试要求

HPV化学品指的是在美国每年生产或使用的数量超过100万磅的物质,共涉及约2800种物质。 EPA最早提出的HPV资讯搜集挑战计画(HPV Challenge Program)是企业自动自发实行的。涉及的产品范围包括个人护理产品、家居清洁产品、家居维修产品和汽车产品等。该计画鼓励企业将HPV化学品的健康和环境影响的相关资料公开。挑战计画实行以来,美国企业已经提供超过2200种HPV化学品的资料。 3月16日美国环保署US EPA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公布取消6个物质的某些测试要求和另外4个物质的所有测试要求,该公告是基于某些高产量物质(High Production Volume, HPV)第一批测试规则公告的资讯。 被取消所有测试要求的4个物质分别是: Ø acetyl chloride (CAS No. 75–36–5); Ø imidodicarbonic diamide

欧盟发布新玩具安全指令2012/7/EU下修镉含量限值

2012年3月2日,欧盟刊登2012/7/EU指令,修订玩具安全指令2009/48/EC号中附件2第三部分,下修了玩具的镉含量限值。 欧盟于2009年6月发布了玩具指令2009/48/EC,目的在要求厂商遵守玩具的安全问题,并加强执法。在欧盟市场贩售的玩具,必须从设计到生产皆符合这些规定,避免玩具内的化学物质对人体造成不良影响,而欧盟也会不时更新规定,以确保玩具的安全性。因此,日前欧盟发布新的玩具指令中提出许\多新的安全要求与限用物质,当中包括镉。 玩具中镉含量的新、旧限值如下: 材料别旧的镉限值新的镉限值可刮除材料23毫克/千克17毫克/千克干燥、易碎、易弯曲材料1.9毫克/千克1.3毫克/千克液态、具黏性材料0.5毫克/千克0.3毫克/千克此2012/7/EU号指令将于2012年3月23日生效,成员国需在2013年1月20日之前将指令转为国家法律。自2013年7月20日开始,指令将于欧盟各地实施。 资料来源: Official Journal of the European Union (2012-03-02) (PIDC

US EPA公布杀虫剂惰性成分测试要求结果

近日,美国环保署US EPA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公布了关于2010年发布的根据内分泌干扰物筛选计划(EDSP, Endocrine Disruptor Screening Program)和联邦食品药品及化妆品法案(FFDCA, Federal Food, Drug and Cosmetic Act )测试要求的执行结果。该测试要求:生产或进口以下9种化学物质中任一种来做为杀虫剂的惰性成分的公司都需提供测试数据: acetone(CAS:67-64-1) isophorone(CAS:78-59- 1) di-sec-octyl phthalate(CAS:117-81-7) toluene(CAS:108-88-3) methyl ethyl ketone(CAS:78-93-3) butyl benzyl phthalate(CAS:85-68-7 ) dibutyl phthalate(CAS:84-74-2) diethyl phthalate(CAS:84-66-2) dimethyl phthalate(CAS:131-11-3

日本化审法公告更新化学物质名单

依据日本经济产业省(METI)公告的化审法(CSCL)规定,于2011年4月1日起,要求境内的制造商与进口商,进行所谓的年度通报作业,若无依法进行通报,则将会面临可能无法顺利制造或进口。关于年度通报的规定,主要如下所述: 适用通报之物质依据化审法之规定,须进行通报物质的种类为一般化学物质(General Substances)或优先评估化学物质(Priority Assessment Chemical Substances, PACSs)。 一般化学物质组成包含有下列物质: (1) 公告的既有化学物质(Existing Chemical Substances) (2) 新公告的化学物质(Newly announced chemical substances) (3) 化审法修法前第2级和第3级监视化学物质(Former Class II and Class III Monitor chemical substances) (4) 未被列入至优先评估之化学物质(Chemical substances for which the designation for PAC has been

德国与瑞典提名了8个SVHC物质

今年4月,德国和瑞典向欧盟化学总署(ECHA)提名8个物质,建议对其进行SVHC(高度关注物质)检测,并将按照REACH法规附录15的要求在今年8月提交物质档案。 8种物质如下: 物质名称EC号CAS号提名国物质分类全氟代十四酸Heptacsafluo rotetradecanoic acid 206-803-4 376-06-7 德国PBT1 全氟十三酸Pentacosafluo rotridecanoic acid 276-754-2 72629 -94-8 德国PBT 全氟十一烷酸Henicosafluoroundecanoic acid 218-165-4 2058-94-8 德国PBT 全氟十二烷酸Tricosafluorododecanoic acid 206-203-2 307-55-1 德国PBT 甲氧基乙酸Methoxy acetic acid 210-894-6 625-45-6 瑞典CMR2 硫化镉Cadmium sulphide 215-147-8 1306-23-6 瑞典CMR 镉Cadmium 231-152-8 7440-43-9 瑞典

墨西哥发布学生用品和玩具中重金属含量限制的标准

2012年5月15日,墨西哥卫生署发布了关于学生用品和玩具中重金属含量的限制标准,标准中限制特定物质的化学含量指标和检测方法。 标准中涉及的重金属包括锑、砷、钡、镉、铬、汞、铅、硒等,每个元素对应的限值如下: 重金属元素锑Sb 砷As 钡Ba 镉Cd 铬Cr 铅Pb 汞Hg 硒Se各元素在材料中的最大限值(mg/kg) 学生用品或玩具(不包括黏土和手指画) 60 25 1000 75 60 90 60 500 幼儿用品:黏土和手指画60 25 250 50 25 90 25 500 企业若有相关产品出口墨西哥,需要更重视该标准,出口前应先确认产品是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以免交易受阻。 墨西哥标准原文(西班牙文): http://www.dof.gob.mx/nota_detalle.php?codigo=5247400&fecha=15/05/2012 资料来源: Chemical Watch (2012-05-15)

歐盟執行委員會建議修訂《電池指令》廢除無線電動工具豁免條文

歐盟執行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EC) 於2012年3月底提案,建議修訂歐盟2006年《電池指令2006/66/EC》,廢除關於無線電動工具使用含鎘電池的豁免條文。 《電池指令》禁止把含汞鎘電池及蓄電池販售到歐盟市場。鎘含量超過總重量的0.002%的攜帶型電池及蓄電池,包括置於電器內的同類產品,皆在禁令之內。 不過,指令包含多項豁免,其中一項適用於供無線電動工具使用的攜帶型電池及蓄電池。指令中要求歐盟執行委員會定期檢討這項豁免,以便根據最新的技術及科學證據修訂指令。 歐盟執行委員會於2010年至2011年間進行廣泛諮詢後,在最近一次的評估報告中表示,考慮到環境及經濟成本,認為應該於2016年取消上述豁免指令。 歐盟執行委員會認為市場已出現不含鎘的替代品,例如鎳金屬氫電池及鋰離子電池,因此應該可以停止分階段撤銷豁免。 影響評估發現,假如立即撤銷豁免,在2013至2025年間,採用替代電池的無線電動工具,成本會分別上升0.8歐元及2.1歐元,這將視使用的是鎳金屬氫電池還是鋰離子電池而定。歐盟執行委員會估計,豁免撤銷後,無線電動工具的價格只會上升0.4至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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