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 - 06/07/11
歐盟公佈RoHS指令修訂版
No. 13/ 2011
2011年7月1日RoHS指令修訂版(2011/65/EU) 在歐盟官方公報上公佈,並於2011年7月21日生效。新指令保留了現行指令的關鍵要素,如限制使用的有害物質(沒有增加或去除物質),以及批准這些有害物質某些應用免除的可能性。
主要變化如下:
- 範圍涵蓋\除某些特殊豁免產品外的所有電子電氣設備(EEE),包括2002/95/EC中豁免的醫療設備(第8
類產品)和監控設備(第9類產品),以及第11類新增產品(即未包括在10類產品內的其他電子電氣產品)。太陽能板、大型固定工業器具和軍用物資等10類
產品則被豁免。
- 使新納入RoHS 2.0管控產品的生產商有充分時間來符合指令要求,為相關產品設定了管控過渡期。
- 醫療器材和監視及控制儀器 - 2014年7月22日
- 體外診斷醫療器材– 2016年7月22日
- 工業監視及控制儀器– 2017年7月22日
- 雖未增加新的限制物質,但提出了對限制物質清單進行審查和增補的機制,並將在三年後對四種物質DEHP、DBP、BBP和HBCDD優先評估以考慮是否將其納入限制物質清單。
- 電子電氣產品RoHS符合性納入CE標誌的要求,並對符合性聲明、技術文件等作出了具體規定。
- 採納現有排除條款並針對醫療設備和監控設備提出了20項新排外,同時針對產品類別規定了不同的排外最長有效期。
在2013年1月2日前,歐盟成員國須將該指令轉化為國家法令。在指令轉化為國家法令前,將繼續適用現行RoHS 指令2002/95/EC。
資料來源
EU RoHS recast (2011/65/EU) (只提供英文版本)
完整內容,請參考原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