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首創“綠點系統” 誰生産包裝誰負責回收 在德國,從去年起誰購買不可再生材料包裝的礦泉水、啤酒以及軟飲料,政府就要向他徵收強制性押金。顧客只有在喝完飲品後將空包裝送回到當初購物的店家,才可以返還押金。這一規定使這類商品越來越沒有市場,迫使生産這類商品的企業主都想辦法儘快成爲包裝回收組織DSD的成員。
1991年德國公佈了《包裝法》,首次用法律的形式來約束商品包裝的生産和經營。該條例的核心原則是:誰生産包裝誰就該回收包裝。 “綠點系統”的標識是由綠色箭頭和黃色箭頭組成的圓形黃綠色圖案,上方文字由德文“DERGRUENEPUNKT”組成,意爲“綠點”。綠點的雙色箭頭表示産品包裝是綠色的,可以回收利用,符合生態平衡、環境保護的要求。按照規定,DSD企業成員向DSD組織支付了一定使用費後,就取得“綠點”包裝回收標誌的使用權。DSD組織則利用成員交納的費用,負責收集包裝垃圾並進行清理、分揀及迴圈再生利用。不參加該組織的企業按照1996年頒佈的《迴圈經濟法與廢料法》內容,自行回收處理包裝材料。
在德國,倒生活垃圾需要付費。但是由於包裝材料已由DSD企業成員付過費,因此不僅不用交錢,而且還有專業人員定期上門回收包裝材料。如果消費者對包裝垃圾不進行分類,清理垃圾箱的次數便會增多,消費者就要爲此多支付垃圾清理費。這是“綠點系統”鼓勵消費者回收包裝材料的得力措施。
這些包裝材料由DSD組織回收後,運往該組織下屬的專門的包裝處理站。通過特殊的工藝,使包裝材料最大限量地迴圈再利用。剩餘的垃圾則用來焚燒發電或用作建築材料及鋪路材料。據德國聯邦環保局的資料,2003年德國包裝材料回收達到了600萬噸。“綠點系統”的有效實施,使德國包裝材料的回收利用率也不斷提高,已從1990年的13.6%增加到2002年的80%。産品包裝的迴圈再生能力也不斷加強,玻璃的再生利用率達到90%,紙包裝爲60%,而輕物質包裝則是50%。德國包裝回收再利用率遠遠超過其他歐美國家。
其次,由於綠點標誌使用費與包裝材料的用量,産品價格又直接關係到企業的市場競爭力。這就迫使生産企業從源頭上想盡辦法使産品包裝簡化及包裝材料方便回收和迴圈再生,而不把綠點標誌使用費轉嫁給消費者。這就是商品經濟越來越發達,企業産品包裝用量卻增速減緩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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