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歐洲化學總署發表了一份報告,內容是有關執法論壇 (Enforcement Forum) 的第四屆協同執法計劃 (REF-4)。該計劃目的是提高各界對《化學品註冊、評估、授權和限制法規》(REACH法規) 附件XVII 化學品限制清單的關注,以及識別違規的經濟營運商,並採取執法行動。 在2016年,29個國家參與了產品分析檢查,對混合物或物品中受限制物質的含量進行測試。檢查的產品包括紡織品、玩具、首飾、塑膠物料、膠水、噴漆、硬釺料及兒童護理物品。 參與國家共進行了5,625項產品檢查,涉及17種物質、1,009個混合物和4,599個物品。經檢查的產品中,有82%符合REACH法規的限制;違規的平均比例為18%。考慮到REACH法規限制使用的化學品對健康或環境會帶來嚴重風險,報告認為18%是一個偏高的違規比例。 違規比例最高的化學物質,涉及玩具所含的鄰苯二甲酸鹽、二手產品所含的石棉纖維,以及首飾所含的重金屬。此外,在皮革物品也發現高含量的四價鉻。 對違規產品進行來源地的分析,發現最高比例是從中國內地進口的產品,佔違規產品的17%;來自歐盟/歐洲經濟區區內的產品佔10%。另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