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委員會對玩具採用較低苯酚限值
歐盟委員會對玩具採用較低苯酚限值 歐盟委員會針對三歲以下兒童玩具採用一個新的苯酚 (phenol) 遷移限制,要求不得超過5 mg/L;如果苯酚用於防腐,則其含有量不得超過10 mg/kg。 苯酚通常是製造膠合板玩具的時使用的酚醛樹脂的單體,而聚合物中酚類抗氧化劑的降解,也可能是苯酚的另一來源。 苯酚已經被鑑別存在於遊戲機廢氣、兒童帳篷或隧道以及包裝膜中,同時也曾被發現於兒童洗澡玩具或充氣玩具和PVC。 苯酚被當成防腐劑使用的情況則常見於: – 水性液態玩具,例如吹泡泡產品; – 毛氈筆尖簽字筆或彩色筆的水性液態墨水。 這個限制將於2018年11月4日開始生效。 資料來源: Chemical Watch (2017-05-05) (PIDC 編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