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ction Information

To perform the requested action, WordPress needs to access your web server. Please enter your FTP credentials to proceed. If you do not remember your credentials, you should contact your web host.

Connection Type

環保時事 - 立雍科技

News

環保時事

最新文章

電池指令2006/66/EC問答集彙整(II)

電池指令2006/66/EC問答集彙整(II)                                             NO.22/2008 電池生產者的定義根據指令中的第三條款,「生產者」意指在會員國領域內首次製造或提供第三方電池/蓄電池者(含使用於家電/車輛)。此定義與販售技巧且電池是否有無回收費用無關。 電池生產者 – 範例電池製造商或國內進口商,販買電池給零售業者並轉賣給會員國境內的使用者 (end-users)電池製造商或國內進口商是首次提供電池於市面上的人,因此他們是生產者。 零售業者於會員國內販售從其會員國 (境外) 購入的電池零售業者販賣在其他國家所購入的電池給會員國內的使用者。此零售業者是首次提供電池於會員國市場上販售的人,所以零售業者即為生產者。

電池指令2006/66/EC問答集彙整( I ) NO.21/2008

電池指令2006/66/EC問答集彙整( I ) NO.21/2008 自2006年9月26日起正式生效的電池指令2006/66/EC適用於所有市場銷售的電池/蓄電池。根據規定,會員國應於2008年9月26日之前將此指令轉化為其國內法令。歐盟在2008年4月再度更新其問答集內容,日後也將不定期更新。 指令中的防禦措施(Preventive measures)此項指令限制所有電池中汞的使用。另外也限制可攜式電池中鎘的使用,但是用於緊急和警報系統的可攜式電池被列為排外。 電池收集規定 電池指令的目標為大量收集廢棄電池/蓄電池。 消費者應該在免費和無須購買新電池的情形下將廢棄可攜式電池帶回至收集站 批發商業者在販售電池時應收集廢棄電池 工業電池的製造商有其責任從終端使用者手上收集工業電池 車輛電池的製造商應針對沒有透過ELV指令下收集的廢棄車輛電池成立收集方案 電池回收處理規定。所有收集起來的電池都需回收處理。然而、會員國可將含有汞、鎘、或是鉛的廢棄電池在下列兩種情況下以掩埋方式處理。 經過衝擊評估後的淘汰( phase out )重金屬國家策略為以廢棄掩埋方式取代回收處理 沒有可執行的終端

歐盟 為修訂 WEEE 提出公開諮詢 NO.20/2008

歐盟 為修訂 WEEE 提出公開諮詢 NO.20/2008 自 2008 年 4 月 11 日起,毆盟執委會環境總署提出相關利益者對於現有 WEEE 《 電子及電器設備廢棄物處理法 》 的公開 諮詢。其 主要議題有下列四點 目標審核 回收目標     再生率、再使用和再回收目標     整體設備的再使用目標 重新審核各個會員國對於執行 WEEE   的明確數據目標,其中包含醫療設備。 指令範圍 管制範圍的修正 ( 成立法律,整合會員國和製造商間彼此的共識 )     管制範圍的涵蓋度 ( 其他產品、零組件、排外項目等 ) 基於管制範圍   在執行面上長期備受爭議,因此做更進一步的諮詢。 生 產者責任條款 廢棄物管理     家用 / 非家用廢棄物的財務處理     提供消費者資訊和處理設備的責任 會員國目前重點式的彈性實施生產者   生產者責任。然而,歐盟執委會擔心若沒有給予適當的權限,會導致不平衡的環境績效。 &nb

RoHS和WEEE指令增修之最新進度 No.18/2008

RoHS和WEEE指令增修之最新進度 No.18/2008 2008年4月10日,歐盟技術委員會(Technical Adaptation Committee,TAC)於布魯塞爾舉辦了有關RoHS和WEEE指令複審 (review) 的會議。此會議主要的目的為告知會員國兩項指令複審的最新進度,以及新版RoHS排外項目相關資料。 RoHS 委員會公佈了第二次利害相關者諮詢的結果,並且發行諮詢各項目的回應和摘要。 委員會公開了決定新增七項排外項目的草稿以及移除一項舊有排外項目的提案。經過討論,委員會於5月9日前接受會員國的評論,之後會依照程序進行投票表決。 新增物質的相關研究將由Oko Institut於6月底前做最終統整。 委員會宣布歐洲法院(European Court of Justice,ECJ)針對十溴聯苯醚 (Deca BDE) 的判決。歐洲法院判定此排外項目應於6月30日前撤銷,而7月1日後販售於歐洲的電子電機產品不得含有Deca BDE。 WEEE 委員會於WEEE複審資料中附上利害相關者諮詢問卷,並於6月5日停止回收問卷。其結果預定於秋天公佈。 委員會提醒各會員國對於第1

RoHS新增排外項目 (2008/385/EC) NO.19/2008

RoHS新增排外項目 (2008/385/EC)   NO.19/2008 2008年5月24日發行的歐盟官方公報中,委員會公佈了於2008年1月24日裁定的2008/385/EC 指令。其內容為在現行RoHS指令的排外項目附錄中,新增有關鉛和鎘的排外項目。 附錄新增了下列三項: 30.  使用於聲壓大於或等於100分貝的高功率音箱中的音圈轉換器上的電導體的電子或機械焊點中的鎘合金。Cadmium alloys as electrical/mechanical solder joints to electrical conductors located directly on the voice coil in transducers used in high-powered loudspeakers with sound pressure levels of 100 dB (A) and more. 31.  於無汞平面螢光燈(使用於液晶顯示器、設計或工業照明設備)中焊錫內含的鉛。Lead in soldering materials in mercur

REACH SVHC 篩分

REACH SVHC篩分 請您的產品對號入座 根據化學品的註冊、評估、限制和授權(REACH)法規,高關注物質 (SVHC)是除了限制物質以外需要加以控制的有害物質 (附錄XVII)。它們是第1和2類致癌、致誘變、致生殖毒性物質 (Cat. 1 and 2 CMR) ;持久性、生物累積性、毒性物質 (PBT) ;高持久性、生物累積性物質 (vPvB) 或需相等關注物質(如︰擾亂內分泌物質)。由於供應鏈和生產過程的複雜性,SVHC 可能會不經意地被引入到各種各樣的消費品中。為了保證產品在市場的競爭力,歐洲公司已經開始要求他們的供應商提供檢測產品的SVHC的結果。 授權 為了鼓勵使用安全和無環境污染的化學品,一些SVHC 在授權程式中已經被劃分了優先次序。那些列在附錄XIV 的SVHC在日期定下來后,除非公司已被授權,否則將不再允許在市面上銷售或進口進入歐洲。2009年6月, 歐洲化學委員會 (ECHA) 將會首期公佈授權清單,並會每兩年嚴格審核一次。 通報 對于含有任何SVHC超過0.1% (w/w)並每年生產或進口總量超過1公頓的產品,生產商或進口商都必須通報歐洲化學委員會。2008年

EN55022:2006版新標準

EN55022:2006版新標準EN55022:2006版(資訊技術設備的無線電干擾限值和測量方法)已于2006年12月21日在OJ上公告,新版本的適用時間從2007-4-1起,強製生效時間是2009-10-1。而舊版本EN55022︰1998+A1 2000+A2 2003屆時亦將廢除使用。 該標準最重要的更新是增加了1G以上頻率輻射騷擾要求和重新定義了測試電信端口的測試方法. ISN的參數. 根據EN55022︰2006新版本的要求,資訊技術類產品, 如果產品的最高內部頻率大于108MHz,則需進行1G以上頻率輻射騷擾測試,最高需要測試至6GHz. 同時,帶網路和電信端口的產品必須強製進行電信端口的傳導測試, 例如, 網路端口(Land port, RJ45), 電話端口(Telecom, RJ11).

關注溫室氣體,多贏共同未來

關注溫室氣體,多贏共同未來 溫室效應 自工業革命以來,人類向大氣中排入的二氧化碳等吸熱性強的溫室氣體逐年增加,大氣的溫室效應也隨之增強(溫室效應,又稱“花房效應”,是大氣保溫效應的俗稱。)。 在地球的氣候長期演變過程中,溫室氣體在氣候變化的早期或地質年代,溫室氣體都是自然而非人為起源的。而隨著人類工業活動的發展,其主要來源包括如下三方面︰一是化石燃料利用排放的CO2等溫室氣體增加大氣中溫室氣體的濃度,溫室效應隨之增強而影響到氣候,這是人類活動造成氣候變暖的主要驅動力;二是農業和工業活動排放的CH4,CO2,N2O,PFC,HFC,SF6等溫室氣體進入大氣后,也透過溫室效應增強氣候變暖;三是土地利用變化導致的溫室氣體源/匯變化和地表反照率變化進一步影響氣候變化,這包括森林砍伐、城市化、植被改變和破壞等。 多數溫室氣體在大氣中留存很久,例如CO2可留存約120年,全氟碳化物生命期約為五萬年;也就是說今天釋放的廢氣,在一個世紀或數百個世紀后才會消失。依據2007年IPCC(The 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評估報告,如果大氣中CO2含

歐盟委員會針對電池2006/66/EC提出新修正 No.17/2008

歐盟委員會針對電池2006/66/EC提出新修正                            No.17/2008 2008年4月17日,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針對2006年公告的2006/66/EC「電池、蓄電池、廢電池及廢蓄電池」中第6(2)條款提出說明。其內容明確地表示:| Conteúdo: 2008年9月26日後,不符合指令的電池無法上架 (placed on the Community market)。 2008年9月26日前上架販售的電池,如不符合指令也毋需下架。 2008/12/EC 稍早在3月19日,歐盟官方公報裡刊登了針對2006/66/EC的增修指令2008/12/EC。其內容並無影響指令執行的重大變更,主要為對2006/66/EC中之部分條文加入更詳細的說明

歐洲聯盟法院裁定RoHS指令應包含禁止使用十溴聯苯醚 No. 13/ 2008

歐洲聯盟法院裁定RoHS指令應包含禁止使用十溴聯苯醚 No. 13/ 2008 2008年4月1日,歐洲聯盟法院(歐洲法院)裁定撤銷歐盟RoHS指令下,可使用十溴聯苯醚 (deca-BDE) 的排外條款。即自2008年7月1日起,販售於歐洲的電子電機產品不得含有十溴聯苯醚。 2005年10月歐洲執委會在RoHS指令修訂版中,將十溴聯苯醚改為排外項目。然而於歐洲議會於2006年1月向歐洲法院提出初步的排外撤銷程序。其理由為歐盟執委會並無職權排除十溴聯苯醚,所以排外動作已經是超出職權的決定。 歐盟執委會的職權為排除沒有更安全的替代物質的特定化學物質的使用,並非基於風險評估來排除特定化學物質。 歐洲法院同意歐洲議會對於歐盟執委會沒有職權排除十溴聯苯醚,所以此排外項目將於2008年6月30日後廢除。

雙酚A(Bisphenol A)

雙酚A可以合成PC(聚碳酸脂)和環氧樹脂,當這些材料碰到高溫液體的時候,雙酚A的釋放量可達正常平時條件時的55倍。 雙酚A的急性毒性較低,對老鼠的口腔半致死量是3250 mg/kg。然而,雙酚A可以干擾人體的內分泌,人們擔心長期微量攝取雙酚A可能導致慢性中毒。 由於公眾對雙酚A的擔心,2008年4月18號,加拿大國民健康部部長Tony Clement宣佈加拿大政府有意禁止含有雙酚A的PC嬰兒瓶的進口、銷售和廣告。從2008年4月18號開始,政府發布了關於此項禁令的60天的公眾評論期,將在今年10月評估是否將此項禁令生效。沃爾瑪宣佈,他們將在加拿大立即停售含有雙酚A的食品容器、嬰兒瓶、水杯、安撫奶嘴等。沃爾瑪將在2009以前,在美國逐漸退出含有雙酚A的嬰兒瓶的銷售。同日,Nalgene也宣佈將停止在其產品中使用雙酚A。 由於公眾對健康的關注,導致了美國相當一部分的零售商停止使用雙酚A。在2005年,Patagonia停止銷售PC瓶,2006年,Whole

歐盟RoHS最新進展 ── 十溴二苯醚DecaBDE豁免將被取消!

您是否調查過產品中的十溴二苯醚?您之前的測試,十溴二苯醚和1~9溴二苯醚的加和是否超過1000ppm?您是否知道,2008年7月1日起,若產品中十溴二苯醚和1~9溴二苯醚的加和超過1000ppm 則不符合歐盟RoHS?請馬上行動進行評估,因為歐盟將于2008年7月1日取消十溴二苯醚的豁免。 2008年4月1日,歐洲法院發布公告,關於在2005/717/EC指令中十溴二苯醚的豁免,歐盟委員會在實施權力時違反了相關規定,故取消RoHS指令中十溴二苯醚的豁免。同時歐洲法院考慮到需要過渡期,允許十溴二苯醚的豁免期可延續至2008年6月30日。 此前,在歐盟委員會透過了RoHS指令2002/95/EC,在附錄中的第10條︰“根據在第7(2)條中提及的程式,歐盟委員會應評價以下方面的應用︰十溴二苯醚...”。隨后對于十溴二苯醚的風險評估是由英國和法蘭西來負責,英國負責它對環境影響的評估,法蘭西負責它對人體健康影響的評估。英國在2004年5月完成了第一份評估報告,2005年8月英國發行了2004版風險評估報告的補遺。 2005年10月13日歐盟委員會公佈了2005/717/EC指令,在附錄的第2條中

歐盟REACH指令,唯一代表之新增詮釋

歐盟REACH指令,唯一代表之新增詮釋 2008年4月14日,歐盟化學總署(ECHA) 於比利時布魯塞爾召開REACH 研討會 (Workshop) – 化學品預註冊和註冊之最後階段。會中歐洲企業總署的Otto Linher說明:被委派進行化學品註冊的非歐盟製造商之唯一代表 (Only Representatives;OR) 將來可為各個製造商分開提交註冊。此項改變是與會成員國進一步交換意見時所得到的結論。 根據以往指令之詮釋,如果某OR為多家非歐盟製造公司之相同物質做唯一代表時,則所有被代表非歐盟製造商之相同物質,數量應被合併計算,並共同提交於同一註冊。但此項作法將會成為歷史。 ECHA也保證REACH-IT系統連同預註冊將於6月1日完成,ECHA也同時宣佈將於五月公告兩份未完成指引文件,內容將涵蓋化學物質安全報告(Chemical Safety Report (CSR)) 以及成品中的物質(Substances in Articles)。 REACH之註冊及預註冊 REACH之預註冊及註冊時間即將於2008年6月1日開始,預註冊時間為期6個月,並於2008年12月1日截

雙酚A致癌性,引發關注

雙酚A致癌性,引發關注 加拿大衛生部近期將正式宣佈雙酚A(Bisphenol A,簡稱BPA)為危害人體健康的有毒物質。加拿大也將創全球首例,成為全世界第一個正式認定BPA對人體有害的國家。BPA是一種有機化合物,常使用於一般消費性產品,可見於塑膠製的嬰兒用品(如奶瓶及奶粉罐的內層)、兒童玩具、水壺或可微波的食品容器中。標榜耐熱的BPA遇到超過100度的高溫,還是有可能釋出毒素。值得注意的是,塑膠奶瓶使用過久,或在強酸、強鹼的高效清潔劑清洗下,更容易溶解出有毒物質。 2007年8月,美國38位科學家在生殖毒物學網站,聯名發表聲明提醒各界重視BPA的危險性。而美國國家衛生研究院「全國毒理學計畫」通過老鼠實驗發現,接觸BPA可能導致乳癌、攝護腺癌、泌尿系統問題、女性性早熟以及行為改變。這份報告也促使一向認為BPA相當安全的美國政府態度扭轉。不過,這項報告仍呼籲各界再做更深入的研究,而其最終報告將於今年夏天公布。 BPA是否列管?環保署納入觀察名單審慎評估 環保署表示,BPA可能隨不同途徑進入飲用水水源,因此除已將BPA列入飲用水汙染物候選名單,建立抽驗機制外,亦將BPA列為毒性化學物質觀察

歐盟第二次RoHS相關利益者諮詢意見報告

歐盟第二次RoHS相關利益者諮詢意見報告 去年春季,歐盟執委會為RoHS法令訂出審視(review)主題,並開始諮詢程序以鼓勵相關利益者提供他們的意見。 諮詢會議的結果將作為修改RoHS法令的依據。 第二次的諮詢委員會自2007年12月開始,2008年2月底結束。 而此次的諮詢會共收到62個回函,其中,來自私人企業的為14封、來自電子電機產業的業界組織(主要來自美國和日本,及第三世界國家)共26封、材料製造商及協會8封、非政府組織(NGOs)2封、和來自歐盟會員國及其他國家的6封。 此次審視主要討論是否將醫療器材和監視及控制儀器納入RoHS指令範圍,以及是否需要擴大RoHS指令限用/禁用物質。 諮詢結果顯示,幾乎所有的相關利益者皆同意將醫療器材和監視及控制儀器納入RoHS指令的管制。 而大多數的業界利益相關者表示不認為需要增加其他電子電機設備中的物質限用, 因為歐盟新化學品法規REACH將會管制電子電機設備中對環境有危害之物質。 相對地,非政府組織(NGOs)表示支持擴大RoHS指令限用物質,並提出一些應優先納入管制的物質清單

歐盟RoHS指令將管制十溴聯苯醚使用

歐盟RoHS指令將管制十溴聯苯醚使用 歐洲法院(European Court of Justice)於2008年4月7日宣布丹麥政府和歐洲議會共同對歐盟執委會所提出有關十溴聯苯醚(deca-BDE)之判決。 十溴聯苯醚(Deca-BDE)為一種阻燃劑,主要用途為應用於電子設備如電視、電腦、廚房器具等以防火。 歐洲法院判決贊同丹麥和歐盟議會所提出禁止十溴聯苯醚(deca-BDE)於電子電機設備中之使用, 也就是取消歐盟RoHS指令中原本對於十溴聯苯醚(deca-BDE)的豁免。 因此,自2008年7月1日起,於歐盟境內製造販售之電子電機設備,將不得使用此種具危害環境之化學物質。 附件為歐洲法院之判決內容。 – 參考資料來源:丹麥環境部網站 – 財團法人塑膠工業技術發展中心譯    僅供參考,請以原文為主 其它相關檔案下載:LexUriServ.doc

2008年歐盟RoHS/WEEE指令修正時程表預估

2008年歐盟RoHS/WEEE指令修正時程表預估 以下為美國商業部於今年1月中公布之2008年RoHS和WEEE指令修正的預估時程表(原文請參考附件),以下粗體字為確定的日期。請注意此文件只作為參考用,並不是官方發表的文件。 歐盟RoHS指令2008年預估時程表: 2008年1月~6月間:RoHS指令影響評估(Impact Assessment)報告 2008年2月~3月間:召開歐盟各會員國RoHS指令執行機關會議 2008年2月13日:第二次RoHS指令諮商(Consultation)結束 2008年4月10日:召開歐盟技術協調委員會(Technical Adaptation Committee;TAC)會議 2008年5月31日:Oko-Institut公布最終版物質報告 2008年7月~12月間:提出RoHS指令修正版草案 2008年10月31日:Oko-Institut公布最終版之豁免物質報告 2008年11月~12月間:決定是否採用所提出之RoHS指令修正案草稿 歐盟WEEE指令2008年預估時程表: 2008年1月~3月間:WEEE指令影響評估(Impact A

英國政府成立WEEE諮詢小組

 英國政府成立WEEE諮詢小組 於2007年12月成立的英國WEEE Advisory Body(WAB;WEEE諮詢小組)之主要任務為提供政府實行WEEE法規之建議。日前,WEEE諮詢小組也設立一工作實施計畫以評估WEEE系統。WEEE諮詢小組成員包括來自不同產業之13位WEEE專家。 * WAB Chairman Peter Calliafas* Joy Boyce, head of corporate affairs, Fujitsu Services* Julie-Ann Adams of Adams Consultancy Services* Phil Conran, general manager recycling, Biffa* Jonathan Gorman, regulatory policy manager, Tesco* Gary Griffiths, environmental and quality systems manager, RDC* John Holbrow, non-executive chairman, Pollution Monit

歐盟呼籲廠商注意REACH預註冊時間

歐盟於其網站(http://europa.eu/rapid/pressReleasesAction.do?reference=IP/08/564&format=HTML&aged=0&language=EN&guiLanguage=en) 呼籲業界,化學物質製造商或進口商如欲繼續製造及進口既有化學物質,務必於2008年6月1日至12月1日期間完成預註冊。 據估計,歐盟將收到超過18000個註冊檔案。 進行預登記能提供登記相同化學物質的公司資料共享,提升對化學物質的知識。 而新化學物質 (非既有化學物質以外之物質)的登記則從2008年6月1日開始進行。 預登記的方式有兩種,但是都必需使用REACH-IT系統: 1. 歐盟化學總署(ECHA)網站的REACH-IT系統進行線上登記:化學物質登記所需繳交的檔案和資料都是藉由此工具上傳至ECHA。 一旦公司將資料上傳後,資料將被儲存於REACH-IT檔案庫中。 之後,登記之公司可以隨時登錄審視其檔案、進行資料搜尋、取得登記相同物質之公司聯絡資料。 2.&

歐盟化學總署(ECHA)舉辦REACH預註冊研討會

歐盟化學總署(ECHA)舉辦的化學品法規REACH預註冊和註冊倒數Workshop於4月14日於比利時布魯塞爾召開。 會中再次強調,如果化學品供應商沒有在規定之期限內對其供應之化學品進行預註冊或註冊,將使得其客戶,也就是使用化學品者無法使用化學物質。 此會議共有九個部份,如下: 1.業界首要任務; 2.REACH法規概述; 3.預註冊概述; 4.預註冊實際作法; 5.預註冊提醒; 6.會員國如何告知其國內業者對於REACH應付之責任義務; 7.如何替預註冊作準備; 8.從預註冊到共同資料提交; 9.SIEF資料交換論壇資訊系統 以上的簡報檔及影像檔皆可在歐盟化學總署網站點選得知:http://ec.europa.eu/enterprise/reach/events_en.htm – 參考資料來源: 歐盟化學總署 – 財團法人塑膠工業技術發展中心譯     僅供參考,請以原文為主

error: 內容保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