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中和的背景:
近年來不斷吹起碳中和(carbon neutral)的風潮,網路搜尋「碳中和」會發現,出現從國家層級的碳中和,例如:日本、南韓宣布2050年碳中和,到大眾生活中食衣住行層級的碳中和,例如:碳中和餐點、碳中和洗髮精、碳中和馬拉松等,隨著大眾對於減碳的重視,國家、企業、個人都開始制定減碳目標、規劃減量行動,而碳中和即是目前多數實體採納的減碳目標。
為了因應極端氣候造成的影響,全球實體投入資金、人力、時間進行減碳作為,惟實質減碳是件不容易的事情,於大多數案例中較難執行,故「碳抵換」對於碳中和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根據PAS 2060:2014中碳中和的定義為「標的物於指定期間內相關的溫室氣體排放,使得大氣中的溫室氣體排放並無淨增加的情況」。實體可透過「自我減量」及「外部抵換」,降低碳足跡、抵銷碳足跡來達成碳中和,其中「自我減量」的部分尤為重要,必須要減量減到不能再減時,再透過「外部抵換」來抵銷掉無法完成減量之排放量。
「自我減量」通常會要藉由投入新的技術、新的設備、新的管理方法方能達成,實務上常見為循序漸進式的減量,故碳中和本質上是一個長期的碳管理計畫,應規劃減量計畫,妥善管理標的物之碳足跡。若實體無實質減量規畫,僅透過「外部抵換」達到碳中和,可能會被貼上「漂綠(greenwashing)」的標籤。
標準架構:
現行常見的碳中和之指引或標準有3個,隨著時間排序分別如下:2011年由我國環境部公告的「碳中和實施與宣告指引」、2014年由BSI標準有限公司制定之「PAS 2060(實施碳中和參考規範)」,及2023年11月由國際標準組織(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ISO)發布之「ISO 14068-1 氣候變遷管理-過渡至淨零-第一部: 碳中和」。
以PAS 2060:2014之標準來說,共有11個章節以及附表,章節提供了執行碳中和之模式、流程、宣告方式等,其中最重要的是要求實體應發展並撰寫「碳足跡管理計畫」,更呼應了碳中和的精神並非透過外部抵換(僅買碳權)就結束了,而是要投入減量作為;附表則是在執行時重要的輔助內容,尤其在實務上執行時,表B更是要公開並能自由取得的。
使用PAS 2060規範的預期效益包含了提高消費者保護意識、增加氣候行動、提供準確與可查證之碳中和宣告、減少貿易夥伴間的疑慮與困惑、增進實體碳管理能力、增加大眾對於氣候行動之選擇。
表1:PAS 2060:2014之架構
本規範可由任何實體來實施,標的物可由實體定義,較常見的有組織碳中和、產品碳中和、活動碳中和等,甚至個人亦可執行碳中和;管制之溫室氣體為《京都議定書》中規範之7種溫室氣體(CO2、CH4、N2O、HFCs、PFCs、SF6、NF3),與我國《氣候變遷因應法》中定義之溫室氣體相同。
實體可使用碳盤查的標準如ISO 14064-1或ISO 14067之國際標準來量化碳足跡,後續再透過碳權來抵換掉剩餘之排放量,並宣告完成碳中和。實體可選擇藉由第三方查證或確證來提升執行碳中和之可信度,但亦可自我確證。
完成碳中和其中一個重要關鍵為碳抵換,根據標準第九章會有詳細之規範,例如碳抵換的方法學、類型、數量、資訊是否充足等,必須要使用可靠的碳權方能進行抵換。惟日前自願碳市場爆出有關碳權之負面新聞,導致可能第三方查證單位對於該碳權也是沒有信心、認為有風險而不認列該碳權符合碳中和規範,故針對碳權的挑選會是實體要特別注意的議題。
完成碳中和後,可持續維持該產品於特定時間內之碳中和,故可於實體設定之執行期間不斷進行盤查、減量、抵換、宣告,成為一個長期的碳管理計畫及碳中和循環。
結語:
為達成減緩極端氣候,碳中和是其中一個重要的減量手段,需透過長期的投入、規劃,才能達到真正的減碳、真正的淨零,實質減碳才是對控制全球升溫的關鍵鑰匙。
參考資料:
1.BSI,2014年4月30日,實施碳中和參考規範(PAS 2060:2014)
2.BSI,2021年5月,淨零排放與碳中和發展趨勢
3.ESG遠見,2023年10月16日,碳權醜聞:VCS認證的森林碳權被爆九成造假!?
作者:(財)塑膠工業技術發展中心 品質環境安全部 企業永續組 伍韻安 顧問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