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日,歐盟《官方公報》刊登歐洲委員會第2011/786/EU號決議,內容關乎自行車、兒童自行車及自行車行李架必須符合的歐洲安全標準。 根據關於一般產品安全的第2001/95/EC號指令,歐洲標準化機構須訂立歐洲標準,以確保在歐盟銷售的產品符合指令的一般安全要求。 最近,歐洲標準化委員會(CEN)宣布修訂關於城市自行車的歐洲標準EN 14764:2005、登山自行車的EN 14766:2005、賽事自行車的EN 4781:2005以及自行車行李架的EN 14872:2006。至於不受玩具安全指令涵蓋\的兒童自行車,其歐洲標準EN 14765:2005+A1:2008亦將修訂。 在歐盟銷售的自行車須符合新的一般安全要求,主要針對: 自行車亦須符合若干物理特性要求,例如穩定性、耐用性、前後煞車系統、鋒利邊沿的處理等。 其他規定包括自行車的機械特性,例如關於摺疊系統和緊固件的要求,以確保自行車實用安全,避免用家受傷。 此外,不同類型的自行車亦有個別規定。例如,兒童自行車須遵守鞍座高度及平均負重上限,煞車規定也更嚴格。 自行車行李架在用家及兒童安全、負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