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官方公報》於2011年5月21日刊登歐洲委員會第494/2011號規例,擴大含鎘產品禁令至塑料物品、首飾及銅焊桿。 自1992年起,歐盟已禁止大部分塑料使用鎘,禁令於2004年更擴展至電池及電子產品。根據1992年的禁令,由於難以找到合適替代品,若干類硬質塑料如聚氯乙烯仍可使用鎘。 不過,歐洲委員會確定市場上已有合適的替代產品,因此把禁令擴展至所有塑料物品。 根據最新禁令,由塑料製造的物品及混合物,若鎘含量以重量計相等或多於0.01%,不得投放到市場。 不過,歐委會將繼續推廣回收及重用低鎘含量的聚氯乙烯廢料,但只供有限範圍的產品使用,如建築產品。 回收的低鎘聚氯乙烯須附有特定標誌,讓使用者得悉其鎘含量,才可以投放到市場。第494/2011號規例將會重新審視這項特定標誌。 此外,由於市場內若干種類的首飾如人造首飾,被驗出鎘含量已達危險水平,因此歐委會決定有需要實施禁令,規管首飾內的鎘含量。鎘是一種致癌物質,可透過接觸皮膚進入血液。所以,歐委會認為,必須完全禁止在首飾內使用鎘。 第494/2011號規例制訂相關條款,禁止鎘含量以重量計超過0.01%的產品投放到市場,這些產品包括: 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