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當今各國大多皆為抑制氣候變遷制定目標並採取行動,其中以歐盟作法最為積極精進,已在其綠色政綱中宣示2030年溫室氣體相較1990年減量55%並於2050年減量80%以達成碳中和大陸之決心。為有效遏止因環境法規越趨嚴格造成邊境碳洩漏問題並維護境內產業國際競爭力,歐盟已於2021年決議實施「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將於2023年起逐步試辦並預計於2026年正式實施。本文試圖就貿易現況了解現階段可能對我國中小企業影響,評估CBAM於過渡期至實施初期對我國貿易影響尚屬輕微,但因綠色關稅導致環境成本增加仍對企業經營造成負擔,須採取相關因應措施。此外探討後續國際反應及歐盟可能的加嚴措施影響未來發展方向,提供中小企業面臨企業成本上升及政策變化時提高適應能力或尋求輔導協助時可能的方式及建議作為。
壹、CBAM實施辦法:
根據歐洲理事會2023年4月25日最新修訂規範內容,確定將鋼鐵、鋁、化學品、水泥、肥料、電力六大品項列入首波管制名單,並於2023年10月起至2025年底實施過渡期,依施行狀況調整細則及後續規劃。於過渡期內,廠商僅需完成產品碳揭露並提交報告,無需繳交任何費用,待正式實施後,須繳交產品碳盤查資訊經由歐盟認可之第三方驗證機構於次年5月31日前完成申報。單位產品含碳量為生產過程排放/產品數量,生產過程排放區分為簡單及複雜產品,簡單產品(應為原物料)僅計算製程之能源使用直接排放,複雜產品(應為加工製品)則加上中間產品之直接排放,水泥及肥料需再加上電力使用間接排放,若無法提供含碳證明則以歐盟同類設施最差 X%之排放強度計算,電力輸入另訂細則。碳價則以前一週EU ETS均價計算,將單位產品含碳量*進口數量*碳交易價即為廠商所需繳交之費用,依憑證方式(以噸計)足額購買,且在出口國已繳交之碳費可進行折抵。另初期階段依產業別享有不同比例免費配額,而後逐年下修,預計於2034年全面歸零,完整落實以量計價,產品任何碳足跡皆需購買相對額度憑證,促使企業加速達成淨零目標。
貳、我國中小企業衝擊影響及因應作為:
一、 衝擊影響
綜觀我國整體對歐盟貿易情形,目前初步估計影響程度並不大。2022年對歐盟貿易出口額約為349.2億美元(佔全球出口約 7.3%),其中 CBAM管制品項約43.8億(佔歐盟出口12.1%),在六大管制品項中,僅鋼鐵(42.2億美元)及鋁業(1.56億美元)有較大貿易額,其餘四項產值甚微,且鋼鐵及鋁整體產業出口額中CBAM管制清單項目覆蓋率超過97%,幾乎囊括所有出口品項,可知首波衝擊影響當中,鋼鐵業為重中之重,若將近五年鋼鐵業管制品項對歐盟平均出口量140萬噸*單位產品含碳量約0.3~2.3t CO2e X 2022 EU ETS碳交易均價85.2歐元計算,可推估鋼鐵產業在CBAM正式實施後,每年需繳交費用約為11.9億~91.1億新台幣,佔該產業貿易額約2.4~20%,可見總體佔比雖不高,但對相關企業而言仍是不小的負擔。
觀察對我國中小企業可能的直接出口衝擊,2022年鋼鐵業出口歐盟產品細項中,最大宗為鋼鐵原料直接輸出(約22.1億美元),推測應屬上游原物料供應端,以大型企業為主,其次則為鋼鐵製螺釘、螺栓、螺帽等扣件加工製品(約 16.8億美元),此產業最可能為中小企業主要影響範圍,2022年中小企業出口歐盟金屬製造業貿易額約6.6億美元,推估有相當比例會落於此產業別,該產業位於中下游且為加工出口導向,為全球第三大出口國,產業特性以中小企業為主,分布於桃園蘆竹、台南仁德、高雄岡山一帶形成產業聚落,多採傳統經營模式,數位科技、智慧製造應用較少,受衝擊影響韌性較低,近年已獲關注並列為輔導升級優先對象。此外,間接出口至歐盟產品之產業鏈中,中小企業所扮演的角色也需要釐清,因會受到供應鏈壓力影響,企業是否有自主完成碳盤查並達成減排目標能力仍有待關注。
二、 因應作為
現今多數中小企業明白未來可能發生之碳衝擊及隱憂,然而因為資源、人力有限且法規制度尚未針對中小企業明訂減排規範,因此相較大企業而言碳盤查速度及相關積極作為普遍落後,鑒此,我國已推動相關輔導措施,以鋼鐵產業為例,中小企業加速投資行動方案中已核准覆膜金屬不銹鋼、盤原線材等多項零件供應商投入低碳產線、綠能設備建置及智慧化數據管理系統等。此外,工業局及金屬工業研發中心已編列預算並成立減碳服務團協助碳盤查、驗證及技術設備提昇輔導及人才培育計畫等措施,而首當其衝的螺絲扣件業,也在工總呼籲及公會重視下,由中鋼及金屬中心協助因應CBAM所需的行政作業要求,政府也提供碳足跡指引手冊、減碳計算工具、線上顧問諮詢等服務,期望藉著國際貿易要求之際結合大企業、政府與產業科研機構多方共同輔導推動中小企業加速淨零路徑規劃。
三、 國際發展
目前國際社會對歐盟此舉普遍抱持反對態度,認為是以環保為名的關稅保護主義,特別是原物料輸出大國及出口導向之開發中國家反應最為強烈,已採取國際法律途徑及研擬相關反制措施等制衡方式,然而歐盟為顧及境內產業競爭力及其永續發展之區域政策目標,該措施已勢在必行,相關產業必須提早因應並規劃減碳路徑以減少衝擊。我國現階段雖非主要被課徵對象,但重要貿易夥伴如美國、日本,皆有意跟進類似機制,屆時影響規模將會倍增。另外,我國出口品項以電子零件及機械製造為主,依國際情勢研判短期內應不致於受到列管,一旦未來將所有金屬加工品項納入管制,對出口貿易將產生巨大影響,仍須提早規劃減碳路徑防範未然。
參、總結
目前 CBAM 屬試辦階段,首波清單對產業衝擊尚屬可控範圍,且施行初期仍有較大比例之免費配額,然而中小企業應趁此機會搭上國際減碳趨勢順風車,藉由大企業受到減碳及盤查規範要求及政府提供輔導資源時同步執行相關措施以利尋求參考及諮詢對象,透過盤查全鏈碳足跡方式,可有效降低所需的資源及人力,並同時完成相關人才培育,更能完整揭露分析資訊及風險,提升產業透明度及競爭力,避免產業遭到嚴格列管時無所適從。
未來也應持續關注國際動向以避免可能的環境營運風險,例如美國即將跟進之CCA系統,或是歐盟持續擴大品項之可能性,例如有意將EU ETS項目納入 CBAM 清單,造成運輸、燃料成本增加,或是更多品項納入電力排放計算,因我國能源排放系數過高,此舉將嚴重削弱出口產品競爭力,需仰賴能源轉型發展降低危害,而塑膠產業原先也列入納管品項,應早日釐清產業供應鏈的關係及產品碳排放強度以及早因應。
我國也於4月成立碳權交易所並預計於2024年開徵碳費,由於CBAM在原出口國繳交之碳費可進行折抵,此舉能將貿易成本轉為國內綠色投資基金,但歐盟碳交易制度行之有年,運作相對成熟穩定,近期碳交易價93歐元已達國際高層碳價委員會建議2030前50~100美元/噸CO2之最高基準表現,對比周邊鄰近區域如中國大陸約8美元/噸CO2、韓國約28美元/噸CO2,該價格勢必過高,預估國內將採溫和漸進方始實施,並配合抵換、補助等獎勵措施方式實施,然而不論碳價如何制定,提早進行碳盤查並降低產品含碳標準,對內銷或是出口而言,都是最直接有效的方式。
資料來源:
1.歐盟尚未明確規範產品類別清單,僅先以一般普遍認知方式界定。
2.尚待歐盟執委會訂定實行細則,據先前審議版本,該比例預估為 10%。
主辦單位:經濟部、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
執行單位:財團法人塑膠工業技術發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