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搜集与分析美国清洁竞争法案(Clean Competition Act, 简称CCA)的推动与作法,主要调查与搜集有关美国在该法案上的规定及对台湾企业的影响,并提出建议企业可如何因应。其次,本文亦归纳出欧盟(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 简称CBAM)与美国CCA的比较,协助中小企业尽早因应欧美两国释出的碳关税政策。 壹、法案概述: 2022年6月,由美国参议院提出《清洁竞争法案》,对能源密集型进口产品实施碳边境调整,预计从2024年开始对美国制造的产品和美国进口商征收碳关税,包括炼油、石化、化肥、水泥、钢铁和铝。 与欧盟CBAM不同的是碳关税计算的基准线及征收的对象,美国CCA法案针对进口商及国内的制造商收取碳费,但国内制造商出口至他国能获得退税;计算方式以美国财政部依据所申报的资料去计算每一类美国产品平均的碳含量,作为课征碳税的基准线,若制造商的碳强度超过美国该产业适用的碳强度基线,则必须就超过的部分支付碳税。 此外,2025年起该基准线会每年下调2.5%,2029年后每年下调5%。值得注意的是,出口至美国的应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