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气候变迁因应法的通过,我国衍生出许多因应的碳管理相关法规,包括向管制排放源征收碳费、鼓励未受纳管企业执行自愿减量专案取得减碳额度,同时成立国家碳交易平台,提供企业交易碳额度并取得国内外碳权的公开平台。政策大多针对国内大型企业(排放源)进行管制,作为中小企业,虽目前面临法规风险较小,但作为供应链之一,也将面临客户要求进行减碳。同时,若不及时进行碳管理,将经济发展与环境影响脱钩,中小企业的经济成长势必也会带来相应的碳排放,同时随着未来法规的紧缩,中小企业面临的风险不亚于大型企业。因此,中小企业必须同步了解我国相关法规,即时分析对自身的影响,并做出因应对策,为未来做好准备。本文将针对我国碳费、自愿减量专案,以及碳交易平台进行说明,并简述企业如何简易评估自身所面临的相关风险与机会。
一、碳费征收
为了管制碳排放量,各国兴起「碳定价」制度,旨在使碳有价化,将生产行为产生的温室气体计入成本,将环境成本纳入计算,以此控制生产行为带来的碳排放。碳定价制度又被分为「总量管制」与「碳费/税」。
总量管制,主要由政府为国家制定排放总量上限,并针对纳管排放源核配排放额度,其排放量必须限制于该核配排放额度内,若超过就必须透过碳交易平台购买以符合法规要求,否则将受到惩处。其优点在于国家能有效限制排放量,未来也能透过限缩总排放量与排放额度的拍卖进一步进行价格与数量的管制。作为第一个施行总量管制与碳交易制度的地区,欧盟于2023年8月统计,其2023年第一季度的温室气体排放较同期季度减少了3%,经济却成长了1.2%,证明了碳定价策略使经济成长与环境影响脱钩的可能性。
碳费/税,其主要原则在于针对受管制排放源的排放量征收费税费。作为另一种碳定价策略,碳费/税的征收具有体制简单,建构成本较低,且推行快速等优点,根据国家税费制度与收入应用,选择专款专用的碳费或纳入国家税收的碳税皆宜,同样被加拿大、新加坡、爱尔兰等多国采用,未来也可透过税费的提高控制排放量。
随着气候变迁因应法上路,我国预计自2024年起将针对年排碳量逾2.5万公吨,近300家管制排放源开征碳费。关于费率的订定,需考量因应企业出口商品至欧盟所需缴纳碳关税抵减,以及可有效减缓温室气体排放且不伤及经济发展的合理碳价,目前预估费率将落在100 -300元/吨之间,并逐年调整。另子法也针对积极进行减碳工作的纳管排放源规划优惠费率。
二、温室气体自愿减量专案
2015年,环保署颁定温室气体抵换专案管理办法,旨在开放企业依照国际减量方法学执行温室气体减量专案,并据以向主管机关申请取得减量额度(碳权),作为自主宣告碳中和或排放增量抵换使用,同时开放企业以私约方式相互进行交易转售。
其主要执行流程如下:
- 减量专案撰写:选择适用的减量方法学进行专案撰写,须符合外加性原则,并提出预估减量成果。
- 确证申请:递送专案给第三方查证单位进行专案确证,取得声明书。
- 注册申请:向主管机关提交专案注册登录申请。
- 专案执行:启动专案,并根据监测计画搜集相关参数进行减量计算,产出监测报告书。
- 查证申请:将监测报告书提交给第三方查证单位进行查证,取得声明书。
- 额度申请:向主管机关提交查证声明书,申请取得减量额度。审核通过后,额度将会分发至所注册之企业帐户。
为因应国内较小型的抵换专案执行,2018年修正该法案,新增微型规模抵换专案,开放较小规模的减量方法学并提出申请,并允许小规模专案仅须符合法规外加性原则。
2023年,随着气候变迁因应法修法,重新修订温室气体抵换专案管理办法,更名「温室气体自愿减量专案管理办法」,将重新检视符合国情之减量方法学,并简化申请流程,于6月底颁布修正草案,预计下半年重新开放申请。
三、台湾碳交易平台
为了协助台湾企业面对未来碳费征收之碳权采购,以及自愿减量专案碳权之价格透明化,环境部于2023年8月成立了台湾碳交易平台,拟提供国内外之碳权交易平台,目前正在功能建构的过程,首先提供的服务为碳咨询,业者可透过碳交易平台官网前往了解碳权交易等相关资讯。
预计未来碳交易平台将提供两种类型的碳权,一是企业执行我国自愿减量专案取得之国内碳权,二是向国际碳权核发组织所采购的自愿性碳权。规划二者未来将能使用于抵缴2025年开始征收的碳费,而抵减比例目前尚在讨论中。
关于国际自愿碳权的采购,目前碳交易平台正在与国际碳权核发组织Gold Standard洽谈合作,预计购买该组织所核发之碳权提供企业采购;惟采购的碳权类型、标准、价格等问题都尚在讨论中。
四、综整与建议
综观气候变迁因应法所规划之碳管理政策工具,对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未达2.5万吨的中小企业而言的急迫性较小,但面对国际永续趋势,中小企业仍须尽早为未来潜在风险与机会进行准备,中小企业可根据内部企业需求、外部供应链需求、外部法规要求等风险因子进行简易企业风险与机会评估,如下图:
藉由简易评估,企业可大致了解内外部风险因子对自身带来的风险与机会,国内外法规与供应链要求会影响企业的气候风险,但若企业内部已完成温室气体盘查工作什至开始减量工作,便可大幅降低该风险,甚至提高绿色趋势下的新商业机会。而随着我国气候变迁因应法的上路,中小企业也可在其中找到新的需求与机会。
1.完善的温室气体盘查数据:
-可协助对永续发展有规划或受法规要求的下游客户进行碳排放量计算,若提前完成,也能吸引更多相同类型的客户需求。
-尽早掌握自身排放情形,可面对逐年紧缩的法规即早做因应。
-掌握产品或服务碳足迹,有助未来外销规划减少碳关税风险。
-为产业提供更精确的排放系数,推动产业碳排放数据整合发展。
2.温室气体减量行动:
-透过自愿减量专案取得减量额度(碳权),随着我国启动碳交易平台,未来受纳管企业的额度需求增加,暂不受管制的中小企业可借此获益。
-自愿减量专案申请与执行程序未来将修正简化,以此鼓励更多企业单位参与。
-减量专案的执行将带来长期减量成果,可持续减少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有益降低未来法规与供应链风险。
-带领企业建立碳管理机制,并成为产业绿色标竿,即早在绿色消费趋势中建立品牌形象。
中小企业在现阶段的气候风险大多不似大型企业显著,同时具有即早因应带来绿色商机的优势,然随着供应链下游客户的要求逐渐增加,以及法规纳管范围逐年扩大,这样的绿色利多也会越来越少。若能尽早行动,除了减缓既有供应链风险外,也提高企业鉴别,更能吸引品牌商的青睐。
作者:(财)塑胶工业技术发展中心 品质环境安全部 政策研析组 林苾瑜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