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掌握钢铁金属产业供应链减碳趋势,与该产业之中小型企业可行之减碳作法,本文汇整欧盟碳边境管理机制之最新发展、钢铁金属制品出口欧盟概况、钢铁大厂推动供应链减碳之趋势,并借镜英国、瑞典等国家之中小型金属扣件制造商之减碳经验、精神与作法,提出三大因应建议,作为政策执行与计画推动精进之参考依据。
壹、欧盟碳边境管理机制:
经过多年讨论,欧盟终于在今(2023)年5月10日就碳边境管理机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 CBAM)达成协议,完成立法作业。根据欧盟执委会(European Commission)发布的资讯,CBAM将自2023年10月1日进入过渡期(transitional phase),并且从2026年1月起正式施行。欧盟执委会同时指出,CBAM进入过渡期之后,欧盟当地进口商至迟须于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第一波回报。
CBAM进入过渡期之后,水泥、钢铁、铝、肥料、电力、氢等产品输入欧盟时,便需要提报产品碳含量数据,惟过渡期内进口商仅须针对上述产品提交碳含量数据,不必额外支出任何费用。欧盟期盼CBAM的利害关系人(进口商、制造商、政府部门),能够将过渡期视为先期实验与学习阶段(pilot and learning period),同时欧盟也将于过程中搜集必要的资讯,精进碳排放计算的方法学。
依据欧盟官方公报(Official Journal of the European Union),钢铁、铝、氢气等产品仅须申报直接碳排放量,其余产品则必须申报直接碳排放量与使用电力产生之间接碳排放量。产品碳排放量的计算公式为单位产品碳排放量×产品数量。
其中单位产品碳放量之计算,依据法案附件4(ANNEX IV)又可进一步区分为简单产品(simple goods)与复杂产品(complex goods)。前者指的是制造过程中使用的原物料或燃料不包含隐含碳排放量的产品,这一类产品仅需要计算其生产过程产生的碳排放量。复杂产品即指使用简单产品制造生产而成的产品,其产品碳含量之计算需包含生产过程产生之直接碳排放量与使用之原物料隐含之碳排放量。惟两者之间实务上如何区别、计算上如何操作之细节资讯,仍待欧盟公布施行细节。
另一方面,当进口商无法申报产品碳含量数据时,亦可使用欧盟执委会提供的预设值(default values)进行计算。欧盟将于CBAM施行细则(implementing act)中公布相关细节资讯,供进口商参考。
贰、我国钢铁金属制品出口欧盟概况:
经查询,过去三年(109年至111年)我国出口欧盟产品中,属于CBAM列管之钢铁与金属产品(铝制品)者的出口金额呈现上升趋势。钢铁产品部分,由109年的20亿美元,成长至111年的42.15亿美元,成长幅度超过两倍。其中,进一步分析显示,钢铁类出口中以产业链下游之螺丝螺帽产品(货号7318)为主,其出口金额由109年的10.43亿美元,成长至111年的16.77亿美元,成长幅度超过60% ,且螺丝螺帽之出口额度在钢铁产品之出口额度中亦占有相当比重(109年占52.15%、110年占34.97%、111年占39.78%)。铝制品部分,则是由109年的9.54千万美元成长至111年的1.56亿美元,成长将近64%。
参、钢铁金属产业的减碳趋势:
钢铁金属产业中之中小型企业主要分布于产业链下游的终端产品制造商(例如螺丝螺帽制造商),虽然如此,上游大型钢铁企业作为原物料的供应商,仍在整个产业链的去碳化过程中扮演着关键的角色。透过调查钢铁制造商,包含来自卢森堡营业额名列产业第一的安赛乐米塔尔(ArcelorMittal)、韩国的浦顶钢铁(POSCO)、日本的日本制铁(Nippon Steel Corp)等指标型企业,钢铁链上游主要透过能源替代、创新制程、供应商管理、国际影响等四大措施推动产业减碳。
首先,是透过提高生产线的能源使用效率,或者导入再生能源,从根本上降低企业营运所产生的碳排放量。其次,则是投资创新技术改善既有的产品制程,例如发展氢还原炼钢技术(hydrogen steelmaking),以只会产生水蒸气(H2O)的氢气替代煤炭,由制程面降低炼钢所产生的碳排放量,或者发展碳捕捉技术(carbon capture)将高炉中的二氧化碳捕捉下再来进行利用。第三,则是透过供应商管理措施,要求供应商设定减碳目标与实施减碳措施。第四,透过与国际组织合作(例如世界贸易组织)订定产业减碳标准或路径,驱动同侪加速行动,促进钢铁产业的去碳化。
肆、国际钢铁金属产业中小企业减碳案例:
(一)英国Apex Stainless Fasteners
1991年成立位于英国中部小镇比尔斯通(Bilston)的Apex Stainless Fasteners(ASF)是一家主打客制化服务的不锈钢扣件制造商,其员工人数介于50~200人,并自诩为欧洲地区领先的不锈钢扣件供应商。为了因应净零排放与企业永续议题,ASF除了导入ISO 14001建立企业的环境管理体系、响应科学基础减量目标倡议(Science Based Targets initiative, SBTi)、同时制定环境政策,以2030年为限,设定气候行动、回收、废弃物管理目标。包含藉由导入再生能源、电动运具,达成范畴1与范畴2净零排放、废弃物回收率提升至90%、废弃物减量20%等三大环境目标。
ASF同时也推动数位转型,期盼藉由营运数位化,提升营运效率与减少用纸(2021年已较前一年减少50%的用纸量)。除此之外,ASF也与包装协力厂合作推动低碳包装,藉由使用再生原料取代既有的塑料包装素材,一方面满足当地法规,另一方面降低产品的碳足迹。
(二)英国A. Perry Ltd.
1925年成立,目前为第四代家族企业的A. Perry Ltd.(APL)也是一件扣件制造商,专精制造农业机械与建筑物使用的五金扣件产品,针对环境与永续议题, APL公司推动4R(Reduce, Reuse, Recycle Replace)策略,包含降低能源消耗、禁止使用一次性产品、提高回收率、材料替代。
针对降低能源消耗,APL将办公室与厂房所有的照明设备汰换为LED灯,并结合红外线感测器,让灯光仅在有需要的时候启用。其次,APL也在厂房导入自动仓储,让机器人取代人工,进一步降低照明设备的使用。第三,APL也在厂房屋顶建置太阳能光电板,为公司营运导入更多的再生能源,同时也升级办公室与厂房的隔热材料,减少供暖设备的运作需求。
在材料替代方面,APL积极推动环境包装(Eco Packaging),目标是今年可以在包装材料上减少30%的塑料使用,以及使用可回收材料(例如纸替代胶带)或再生塑料取代不可回收的塑胶包装。
(三)瑞典Bumax AB
Bumax AB座落于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北边200公里处的钢铁聚落奥莎玛(Å shammar),它从1899年开始生产金属扣件,并自1926年开始生产不锈钢扣件。 Bumax AB6是瑞典代表性的中小型扣件业者(员工人数约51~200人),号称能够生产全世界最坚固的扣件,并以BUMAX的品牌行销世界。
为了推动落实永续经营,Bumax AB订有「环境政策与行为准则」(Environmental Policy)与五大中长期目标,包含:(1)2030年之前生产或采购再生能源,使范畴1与范畴2的排放归零、(2)2030年之前达成原物料回收率90%与零废弃物、(3)2030之前减少20%的废弃物、(4)积极配合营运区域的相关法律与政策、(5)全面配合REACH与RoHS政策等。
事实上Bumax AB自2011年便开始积极与林雪平大学(Linköping University)和耶芙勒大学(University of Gävle)合作,透过节能减碳来达成企业永续经营的目标。具体成果包括,供暖设备电气化、以及在2019年于工厂导入100%再生能源、汰换老旧照明设备等,迄今已经减碳超过62%(相较于2011年)。除此之外,也透过屋顶隔热设施、节能玻璃、节能厂用折叠门、热气回收再利用、废弃水回收管理外包(原先自行处理)等等配套措施,减少热气逸散,同时提供员工与机器更舒适的工作环境。
伍、发现与建议:
(一)钢铁金属产品出口欧盟金额持续上升,供应链上下游皆积极推动减碳
进出口贸易统计显示,我国属于CBAM列管之钢铁金属类产品出口欧盟金额,于过去三年(109年至111年)呈现上升趋势。钢铁产品出口幅度增长超过2倍,由109年的20亿美元提升至111年的42.15美元。其中螺丝螺帽等扣件类产品之出口额度也由109年的10.43亿美元成长超过60%至111年的16.77亿美元。铝制品出口,亦由109年的9.54千万美元成长至111年的1.56亿美元,成长将近64%。同时,扫描产业上游国际大厂与下游之中小型制造商,可发现前者正在由制程方面减少钢铁炼制的碳排放量,下游厂商亦透过制定环境政策,回应产业发展趋势。
(二)国际经验显示,中小企业亦可透过多元减碳措施回应减碳趋势
虽然受限于原物料来自上游钢铁炼制大厂,钢铁产业供应链下游之中小型制造商,亦可透过制定环境政策,以及将再生能源导入公司营运与生产线、设备电气化(例如运具、供暖设备等)、推动节能(LED 照明设备与感应装置、节能建筑等)、减少与回收废弃物、友善环境包装(使用回收塑料或纸材等)等措施降低其范畴1与范畴2之碳排放量。除此之外,从案例中,我们也发现,推动数位转型以及与第三方合作(或者将业务外包专业服务),亦有助于中小型金属扣件业者,推动企业减碳,因应国际永续与减碳趋势。
(三)持续关注国际法规发展与搜集成功案例,作为因应措施之参考依据
中小企业减碳议题深受国际法规与产业大厂动态影响,尤其有鉴于欧盟不排除扩大管制产品范畴、产品碳含量计算查证等施行细则尚未公布,以及过往CBAM立法进程中,欧盟曾多次调整列管产品范畴、法案推动时程等经验,我们必须续关注CBAM及相关法规之发展动态并回馈至政策规划,以利即时调整因应措施,妥善支援中小企业。另一方面,我们也将持续搜集国际中小型金属制造业者减碳之成功案例,撷取其减碳精神与措施,作为我国同产业中小企业推动企业减碳之参考借镜。
附件1
CBAM 管制之钢铁金属产品货号
一、钢铁(Iron and Steel)
二、铝(Aluminium)
资料来源:
1.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carbon-border-adjustment-mechanism_en
2.关于各产品涵盖之具体项目,请见附件1。
3.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OJ%3AL%3A2023%3A130%3ATOC
4.资料来源:经济部国际贸易局之中华民国进出口贸易资料库
5.https://www.apexstainless.com/
6.https://www.bumax-fasteners.com/
7.资料取自欧盟CBAM 最新文本:REGULATION (EU) 2023/956 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OF THE COUNCIL of 10 May 2023 establishing a 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 (Text with EEA relevance), ANNEX II
主办单位:经济部、经济部中小及新创企业署
执行单位:财团法人塑胶工业技术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