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 首页
  • 关于立雍
    • 公司简介
    • 竞争优势与比较表
    • 生产流程与现场操作
  • 产品介绍
  • 环保时事
  • 专利及检验证明
    • 专利细目
    • 检验证明
  • 联络我们
  • 会员专区
  • 首页
  • 关于立雍
    • 公司简介
    • 竞争优势与比较表
    • 生产流程与现场操作
  • 产品介绍
  • 环保时事
  • 专利及检验证明
    • 专利细目
    • 检验证明
  • 联络我们
  • 会员专区
简体中文
简体中文 繁體中文 English

文章分类

环保时事>

环保时事 > REACH相关规范与时事 > 欧盟REACH公告新增7项高度关切物质并更新双酚A之纳入理由

欧盟REACH公告新增7项高度关切物质并更新双酚A之纳入理由

  • 2018-03-14

欧洲化学总署 (ECHA) 2018年1月15日公告新增7项高度关切物质 (substances of very high concern, SVHC),目前授权候选清单 (Candidate List) 中总计有181项高度关切物质。 同时ECHA也更新双酚A纳入SVHC的原因,新增内分泌干扰物质 (环境) 的分类依据。新增7项物质之中英文名称、CAS No.、纳入SVHC之原因及用途范例汇整如附件,整体SVHC清单请参考ECHA官网。 欧盟REACH将认定对人体或环境可能造成严重冲击之化学物质列入高度关切物质授权候选清单,且可进一步将之指定为授权物质。物质一旦成为授权物质,企业必须取得使用之授权许\可,才能于特定期限之后继续使用。国内业者应展开对应之措施,评估产品成分,启动安全替代评估与供应链沟通机制。 针对高度关切物质,业者应特别注意REACH的成品通报与供应链沟通规定: 【通报规定适用条件】同时满足下列四项描述者; 1. 物质是可能列入授权的高度关切物质(第57条);且 2. 个别制造商或进口商成品中的成品中高度关切物质年总量超过1吨;且 3. 高度关切物质在成品中的浓度超过0.1%(W/W);且 4. 成品正常或合理预期使用,包括弃置时,无法排除人体与环境暴露于高度关切物质之下。 【供应链沟通】 ˙ 若成品中含高度关切物质浓度达0.1%(w/w),制造商与进口商必须进行供应链资讯传递,提供顾客与供应商足够的成品中高度关切物质安全使用资讯, ˙ 当消费者要求提供安全使用资讯时,成品供应商应在45天内无偿提供。 181项高度关切物质请详附件:SVCH清单_2018117104232 资料来源:国际化学品政策宣导网 (2018-01-16) 附件档案:SVCH清单_2018117104232.pdf

上一頁上一篇欧盟准备推出全面性的微塑胶限制
下一篇欧盟2025年前消除塑胶材料中的有害物质下一个
Line

立雍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 电话:+886-2-26793552
  • 传真:+886-2-26794698
  • 郵件地址:Service@Li-On.Biz
  • 总公司/ 工厂地址:23942 新北市莺歌区尖山路161号
  • No. 161, Jianshan Rd., Yingge Dist., New Taipei City
    23942 , Taiwan (ROC)​

欢迎!您是第 Free Tools 位访客

© 2026 LION Green Design Co., Ltd.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