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标准订明《限制有害物质指令2》技术文件规定
欧洲标准订明《限制有害物质指令2》技术文件规定2012年11月23日,欧盟《官方公报》刊登了欧盟协调标准EN 50581的参考资料及名称。生产商若要证明其产品符合关于限制电器及电子设备使用有害物质的第2011/65/EU号修订指令(RoHS2),必须遵行这项新标准。新标准已获欧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CENELEC)通过,规定于2013年7月16日前,欧盟各国必须推行统一的标准,而与EN 50581牴触的欧盟各国标准需于2015年7月16日前撤销。 RoHS2对投放到欧盟市场的电器及电子设备所含6种有害物质的同质物料标准作出限制,只有少数情况可获豁免。 同质物料是指不能被机械性地分开为不同物质的物料,机械性分解如︰旋开、剪、压碎、碾磨及研磨过程。 因此,电器及电子设备的所有部件都必须符合RoHS2内的有害物质最高含量限制。这个最高含量限制与原本的《限制有害物质指令》所订的最高含量限制相同。 RoHS2附件II明订受限制的物质及其最高含量限制。 新标准规定,最终产品的生产商必须证明产品符合适用的物质限制。不过,新标准承认,要求生产商自行对最终装配产品内的所有同质物料进行测试确实是不切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