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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ECQ QC 080000标准解释第三部分

7.1 有害物质减免过程和产品实现的策划ISO9001的要求应与下列要求同时使用。 组织应策划和开发用于有害物质减免产品实现的过程。 在策划有害物质减免产品实现中,适宜时,组织应确定以下方面:a)有害物质减免产品的质量目标和要求b)针对有害物质减免产品确定建立有害物质减免过程、文件并提供资源的需要c )针对有害物质减免产品所要求的验证、确认、监视、检验和试验活动以及产品的接收标准。适宜时,应包括信息服务提供者。 d)使用受限物质的过程的程序文件或作业指导书,以便在污染存在时包含预防的内容。 e)需要用于证明有害物质减免实现过程和获得的产品满足要求的证据。 f)有害物质减免策划输出的形式应适合于组织的运作方式。 注1:用于确定某产品有害物质减免过程(包括产品实现过程)及资源的文件可以称为质量计划。 c.现场审核;d.不定期抽查(根据风险分析确定频次决定抽查方案);e.客户送的试样管理。 产品实现过程是指用于形成产品的所有过程。实际上是某个产品从客户需求到产品量产化的过程。与产品的设计开发过程不同,产品设计过程是将法规、技术、安全、功能、市场或其他产品需满足的要求转化为产品的技术规范

IECQ常见问题问与答

1.有的企业认为只要有测试报告中显示了铅、镉、汞、六价格等重金属的含量,即用于判断物料的RoHS符合性。比如说,有的企业把所收集来的为关于欧洲EN71-3玩具安全标准方面的测试报告用于判断RoHS符合性。是否可接受?答:不可接受的。 EN71-3 -9的规定是一定环境下的“溶出量”,而RoHS是材料“含有量”,两种测试的制样方法不一样,测得的结果可能差异很大,测试数据不能相互代替。 2.所采购的的零部件包含多种颜色,但测试报告中只显示出其中一个颜色物料的有害物质含量。这样的报告是否可被用于判断物料的RoHS符合性?答:不可以。 3.组件中只有一项单一均匀材料的测试结果时,是否可用于判断整个组件的RoHS符合状况?答:不可以。只能证明此一种产品是符合的。 4.针对生产过程可能存在污染工序,通常采取切换清洗的方法防止交叉污染,但其效果难以证实。有哪些参考建议(或经验)的做法?答:根据污染的风险程度来定清洗和确认的方法。清洗能力证据可以从几个方面考虑: 5.对于已经完成RoHS的切换的工厂,所有产品都需要且满足RoHS要求,这个时候标识是否是重点管控的项目?答: 6. 怎样确认供应商提供的物

欧洲化学总署正式公告15项高关注物质NO.39/2008

欧洲化学总署正式公告15项高关注物质NO.39/2008 欧洲化学总署(ECHA)之会员国委员会于2008年10月7日及8日在芬兰赫尔辛基召开会议,依照委员会决议,将公告需经授权之15项高关注物质(Substance of Very High Concern, SVHC)于官方网页。 15项SVHC 蒽(Anthracene) 氧化双三丁基锡4,4-二氨基二苯甲烷氯化钴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 五氧化二砷邻苯二甲酸甲苯基丁酯(BBP) 三氧化二砷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 三乙基砷酸盐二甲苯麝香砷酸氢铅六溴环十二烷重铬酸钠二水合物蒽短链氯化石蜡(C10- 13) SVHC候选清单于2008年7月由7个会员国依照REACH指令中附录十五格式提交,共建议16项化学物质,并于2008年7至8月公告并接受公众商议。基于利害关系人以及会员国意见,会员国委员会于会议中,一致确认除了“三乙基砷酸盐”已在公告商议阶段时无异议通过成为高关注物质外,另14项化学物质并列为须经授权之高关注物质。而先前被列

EU REACH:最新动态NO.40/2008

EU REACH:最新动态NO.40/2008 欧盟及欧洲经济共同区的生产者或成品进口商的成品若含有REACH指令中高关注物质(SVHC)候选清单上之任一物质,其浓度超过0.1%且超过一吨(被生产或被进口成品中每年每家公司),生产者或者是成品进口商者必须义务性地通报欧洲化学总署。相关通报时间规定如下: 2010年12月1日之前所公告之SVHC,其通报时间不得晚于2011年6月1日。 2010年12月1日当日及之后被纳入之SVHC,其通报时间不得晚于该项物质被纳入后六个月。 最新公告REACH FAQ 2.3版– 于2008/11/06公告,此版新增六个与注册相关之问题。请连结至http://echa.europa.eu/reach/faq_en.asp。 附录五及废弃物之指导纲要草案– 欧盟执行委员会已完成并公告附录五、废弃物及回收物质之指导纲要草案。这两份文件已经交付给欧洲化学总署作为未来与会员国及利害关系人的合作与开发。 此外,REACH法规中附录17之危险物质亦将于2009/06/01开始执行。 高关注物质(SVHC)规定REACH法规第33条第

绿色和平组织公布第十版「Guide to Greener Electronics」 NO.42/2008

绿色和平组织公布第十版「Guide to Greener Electronics」 NO.42/2008 自2006年8月第一版电子企业绿色评鉴(Guide to Greener Electronics)以来,绿色和平组织每三个月更新一次评比,并于2008年11月24日发行最新第十版,共评鉴了18家世界知名大厂,产品涵盖电脑、手机、电视和游戏机。 评鉴重点此次评鉴延续第八版重点,依据15项准则评鉴各个大厂,内容涵盖: 产品中是否使用特定的有害物质2010年12月1日当日及之后被纳入之SVHC,其通报时间不得晚于该项物质被纳入后六个月。 改进与气候和能源相关的企业方针及实践评鉴排名Nokia以6.9分蝉联第一名,Sony Ericsson、Toshiba与Samsung并列第二名,紧追在后的是Fujitsu Siemens与LGE。 Motorola、Microsoft、Dell以及Apple没有任何对于减少暖化污染和二氧化碳排放的目标或时间表。只有Fujitsu、Philips以及Sharp支持2020年前减少30%温室气体排放的目标;而HP和Philips更明确承诺,将减少在

美国《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 NO.41/2008

美国《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 NO.41/2008 美国总统布希于2008年8月14日签署《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Consumer Product Safety Improvement Act of 2008,简称CPSIA)。该法规授权并扩大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更大权力,以防止不安全产品进入美国,以弥补现行美国消费品安全法的不足。 《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重点内容禁售任何对象为12岁或以下儿童、含铅量超过规定的产品,铅含量上限并分阶段限制实施。 2009年2月10日起含铅量上限值为600 ppm,第二阶段于2009年8月14日起允许限值改为300 ppm,3年后即2011年8月14日起允许限值改为100 ppm。 家具、玩具及其他儿童产品的面漆含铅量上限,自2009年8月14日起按重量计将由目前的0.06% 调低至0.009%。 对于邻苯二甲酸双-2-乙基己基酯(DEH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以及邻苯二甲酸丁苯甲酯(BBP)下达永久限令。 对于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DIDP)以及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DNOP)实行过渡期限令,直至慢性危

IEC 62321 Ed.1即将正式发行

IEC 62321 Ed.1即将正式发行NO.37/2008 IEC 111/116/FDIS最终国际标准草案版,历经两个月的投票(2008年8月1日起至2008年10月3日),已于2008年10月14日在其官方网页公布通过表决之结果。 111/116/FDIS投票主旨为是否同意发行最终国际标准草案版(FDIS;Final Draft International Standard)为国际标准。投票结果整理如下: 通过准则结果投票P-会员:25 赞成P-会员:25 = 100 % >= 67% 通过总投票数:29 总反对票数:0 = 0 % <= 25% 通过最终决定通过除希腊、以色列、波兰以及葡萄牙四个国家弃权外皆投赞成票。表决结果为赞成最终国际标准草案版为国际标准,IEC62321 Ed.1此一国际标准即将正式发行,但其出版日期未定。 SGS将密切留意相关最新消息,如有任何问题,烦请不吝拨冗来函或来电联系本公司客服人员。 SGS为IEC禁用物质检测专案小组(IEC/TC 111 WG3) 的成员,除通过

中国RoHS管理目录制定程序公告

中国RoHS管理目录制定程序公告NO.38/2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重点管理目录制定程序》共十六条。目的为客观、公平、公正地制定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重点管理目录,以目录管理方式禁止或限制在电子信息产品中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其中第五条列出了确定产品进入重点管理目录应当遵循的原则: (一) 选择产量较大,应用广泛,其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质对环境威胁、破坏大、对人体健康损害大的产品及材料; (二) 选择含有有毒有害物质被无毒无害物质或低毒低害物质替代技术上已没有障碍,经济上可行的产品; (三) 选择虽无法实现有毒有害物质替代,却可以满足有毒有害物质限量标准要求,且满足限量标准的产品生产在技术上已没有障碍,经济上是可行的产品。 (四) 选择国际公约中明确规定因污染严重而被限制的产品。 (五) 选择其他应该被列入重点管理目录管理的产品。 公告中其余需注意的重点有: 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重点管理目录由电子信息产品商品名称、限制使用的有毒有害物质种类及其使用期限组成,并根据实际情况和科学技术发展水平的要求进行逐年调整,采取逐批次颁布的方式循序渐进逐步增加。 工

EU REACH:SVHC候选清单最新动态No.35/2008

EU REACH:SVHC候选清单最新动态No.35/2008 欧盟化学署(ECHA)执行长Geert Dancet 于9月17日在布鲁塞尔举行的危险物质取代研讨会(Substitution Conference)中对于「授权程序」做出现况讲解,也针对先前释出的REACH高关注物质(Substance of Very High Concern, SVHC)清单进行进度说明。 Dancet 先生解释,如果进度与预期一致,日前公布16项SVHC清单将于10月表决。首批清单有四项物质较具争议性,十月召开之第四次「会员国委员会」(MSC)会议将讨论是否纳入SVHC清单。 六溴环十二烷(HBCDD)(主要意见来自工业界) 蒽(Anthracene)(主要意见来自工业界) 环十二烷(Cyclododecane)(一会员国及工业界不支持此物质提名) 二甲苯麝香(Musk xylene)(主要意见来自工业界) 什么是高关注物质(SVHC)依据欧盟新化学品法规(REACH),被纳入附录XIV之SVHC清单为符合67/548/EEC指令所列第1或第2类有致癌,诱导突变及生殖毒性(Carcinog

欧盟危险物质指令第30次修订NO.36/2008

欧盟危险物质指令第30次修订NO.36/2008 2008年9月15日发行的欧盟官方公报中,委员会公布2008年8月21日裁定的2008/58/EC指令,并于2008年10月5日开始生效。此为危险物质指令67/548/EEC的第30次修订,欧盟各会员国必须于2009年6月1日前将该指令转换为国内法。 2008/58/EC修订内容2008/58/EC指令,修订67/548/EEC指令对危险物质之分类、包装及标示之规范,此乃因部分新物质或现有物质之分类及标示资讯须予以更新。此次附录I物质清单: 共列入800多种化学物质(近290种致癌、导致基因突变和影响生殖能力的CMR (Carcinogenic, mutagenic or toxic for reproduction) 物质) 新增380个物质对516个物质的分类与标签进行修改删除了3个物质删除附录I中的Note 6 及其相关资料其主要内容修订方向: 例如,苯(benzene)已被列为致突变物质(mutagen)。因此,所有含有苯之物质均应予以区隔分类含镍(Nickel)合金产品导致人体过敏的主因为镍的释出量,而非合金含镍的

绿色和平组织公布第九版「Guide to Greener Electronics」 NO.34/2008

绿色和平组织公布第九版「Guide to Greener Electronics」 NO.34/2008 自2006年8月第一版电子企业绿色评鉴(Guide to Greener Electronics)以来,绿色和平组织每三个月更新一次评比,并于2008年9月16日发行最新第九版,共评鉴了18家世界知名大厂,产品涵盖电脑、手机、电视和游戏机。 评鉴重点此次评鉴延续第八版重点,依据15项准则评鉴各个大厂,内容涵盖: 藉由移除有害物质来整顿各大厂产品有责任地取回/回收废弃产品改进与气候和能源相关的企业方针及实践详细的改版评鉴重点可参阅SGS的2008年第25期电子报绿色和平组织公布第八版「Guide to Greener Electronics」。 评鉴排名前五名第九版第八版1 Nokia Sony Ericsson & Sony 2 Samsung – 3 Fujitsu Siemens Nokia 4 Sony Ericsson Samsung & Dell 5 Sony – 相较于第八版时因为评鉴重点改变,进而导致整体评鉴分数

非食物类消费性产品风险评估指南草稿公开咨询NO.32/2008

自2008年7月15日起,欧盟针对《非食物类消费性产品风险评估指南草稿》(Draft of the Risk Assessment Guidelines for non-food Consumer Products)进行公开咨询。咨询对象为会员国主管机关以及利害关系人。咨询时间自2008年7月15日起至2008年10月15日止,为期三个月。 咨询目的这份指南是特别针对处理产品安全性指令2001/95/EC架构下的非食物类消费性产品的会员国市场调查机关风险评估者所设计的。旨在建立RAPEX系统,以预防或限制对消费者健康和安全有严重危害的产品。指南内容涵盖下列三个步骤: 线上咨询线上提供的相关资料只有英文版,而咨询者可先下载非食物类消费性产品风险评估指南草稿,阅读了解其详细内容。线上咨询作答有90分钟的时间限制,如未能于时间内完成咨询提交,其回覆将不会留下纪录。因此咨询者可先下载提供问卷并予以作答,帮助咨询过程顺利完成。 目前尚未决定是否会将咨询者的稿件与整理好的咨询结果共同公布,而咨询者需针对此决定给予回覆。 SGS将密切留意相关最新消息,如有任何问题,烦请不吝拨冗来函或来电联系本公司客服

欧盟修订ELV《车辆废弃指令》排外项目NO.33/2008

欧盟修订ELV《车辆废弃指令》排外项目NO.33/2008 欧盟委员会于2008年8月23日发行的欧盟官方公报中发表了在2008年8月1日裁定的2008/689/EC指令,该指令修订ELV(End-of-Life Vehicles)车辆废弃指令2000/53/EC的附录II。该附录为针对ELV指令中条款4(2)(a)的排外清单,而此修订指令已于2008年8月26日起生效。 修订内容为了因应科技发展,欧盟委员会自2002年起针对附录II陆续进行了五次修订。最近一次为2005年9月(2005/673/EC),其主要内容乃针对即将到期的排外项目讨论,以确定该项目是否延续。而此次修订的准则如下: 多数排外项目于2008年7月届满。由于技术发展而可以避免使用或有取代物质的重金属,其排外期限将不延长。 无法避免使用或仍无替代物质的重金属则继续列为排外项目。而欧盟委员会将定期审视该排外项目,给予足够的时间在未来淘汰。 2005/438/EC指令准许2003年7月1日后上市的车辆零配件安装于2003年7月1日前上市的车辆(即基于安全理由,2003年7月1日前上市的车辆只能使用原始零配件(即含有重金属

加拿大批准通过禁用全氟辛烷磺酸(PFOS) NO.28/2008

加拿大批准通过禁用全氟辛烷磺酸(PFOS) NO.28/2008 加拿大政府最近批准通过了环境部于2007年1月9日发布有关禁用全氟辛烷磺酸(Perfluorooctane Sulfonate,简称PFOS) 及其盐类和其衍生化合物于消费性产品的法规提案。该法规要求自2008年5月29日起,禁止PFOS的制造、使用、销售、提供、进口及制造含有PFOS的产品。 该法规是根据加拿大环境保护法1999 (Canadia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Act,简称CEPA 1999)中第319项的93(1)分项所制定的。旨在防止下列物质于使用时对于环境造成的危害。 全氟辛烷磺酸及其盐类含有C8F17SO2, C8F17SO3或C8F17SO2N基的化合物在欧洲方面,欧洲议会于2007年投票通过了欧盟危险物质指令(76/769/EEC)的新增修正2006/122/ EC,严格限制全氟辛烷磺酸(PFOS) 及其相关物质的投入市场和使用。各成员应于2007年12月27日前将指令内容转换为其国内法,并于2008年6月27日开

RoHS新增排外项目展开意见咨询NO.31/2008

RoHS新增排外项目展开意见咨询NO.31/2008 已经分别进行过两次利害关系人(stakeholder) 公开咨询的新增RoHS排外项目咨询,于日前展开第五号新增RoHS排外项目申请的意见征询。 No. 议题提交者5 用于衔接漆包线(镀层<100μm)及铜包铝线(铜层小于20μm) 的焊锡中的铅含量PSS Belgium NV 根据RoHS指令2002/95/EC第5(2)条款,欧盟执行委员会于增修附录之排外项目内容前皆需向利害关系人咨询意见。咨询的结果将会转寄至RoHS技术协调委员会(Technical Adaptation Committee,简称TAC),而执行委员会需提供收集资料的管道。 基于RoHS指令第5(1)(b)条款,欧盟执行委员会于日前收到了业界RoHS排外项目的申请。因此,Öko-Institut以及Fraunhofer IZM携手代表欧盟执行委员会开始进行针对RoHS附录修正的可能展开第三次利害关系人公开咨询。而提出修正请求的提交者须对他们的措词和提供的证据负全责。此外,Öko-Institut以及Fraunhofer IZM的角色为收集和评估利

加拿大北极地区出现大规模冰棚崩解

科学家今天表示,加拿大北边的北极上个月有面积广达55平方公里的冰棚崩解,剩余的冰棚以「大规模且令人忧心」的速度缩小。 他们表示「马尔侃冰棚」(Markham Ice Shelf)8月初崩解脱离艾士米尔岛(Ellesmere Island )。他们还表示,总面积76平方公里的两大片冰棚,已经从附近的「瑟森冰棚」( Serson Ice Shelf)崩离。 魁北克拉瓦尔大学(Laval University )北方研究中心主任文森(Warwick Vincent)说:「这些改变规模很大,且令人忧心。」 最近数十年来,北极大部分地区气温上升的速度,远快于全球平均温度,专家认为这种现象与全球暖化有关。

全球暖化海水升温强烈风暴威力更猛

根据今天公布的研究,全球暖化可能会增强最猛烈的热带气旋的威力。 研究说,在酝酿气旋的热带地区,海水温度每上升一度,便可能导致最强烈风暴的数目增加近三分之一。 研究作者在这份刊登于英国「自然」期刊的报告中说:「随着海水暖化,海洋拥有更多能量能转变成热带气旋的强风。」 过去学界曾根据过往三十年的观察进行研究,结果发现由于海水暖化,飓风威力变得更强烈。 但是对大西洋地区的观测数据比针对印度洋的气旋及太平洋的台风所作的观测更详尽,而且历史更久远。 为了填补空缺,三位美国科学家研究了自一九八一年至二零零六年所有风暴生成海域的卫星数据。 他们计算风暴数目,以及每次风暴期间的最大风速,并与海平面温度相比对。 在这二十五年中,学者并未发现整体风暴数目增加。 但在最强烈的风暴,或是强度大约列为最高等级的风暴中,风速均大幅增加。 除了南太平洋,几乎所有风暴生成海域都出现这样的趋势,也就是气旋越猛烈,变化就越大。 会出现这样的状况,很明显是因为南太平洋已经是最温暖的海域,因此相较于大西洋、印度洋与北太平洋,温度增加幅度相对较低。 学者在强度较小的风暴中,并未发现风速增加。 由佛罗里达州立大学艾尔斯纳领导的研

RoHS排外条款的审视(Review)将于明年1月开始

RoHS排外条款的审视(Review)将于明年1月开始RoHS指令第五条第一项(C)规定:对于附录中之排除事项,至少每隔四年进行一次审核,或是在新项目加入后四年对其进行审查。 Oko-Institut顾问公司被选为负责管理RoHS指令审视过程以及提出建议的单位。 Oko-Institut公司也特别架构一网站,让大众可以随时上网观看最新审视消息。此网站网址为:http://rohs.exemptions.oeko.info/ 第一次RoHS指令相关利益者咨询会议预计于2008年1月召开,会中将重新审视目前29项排外条款以及3项新提出的排外条款提案。 此相关利益者咨询会议将为期八星期。 除RoHS限制的六项限用物质之外,欧盟也考虑加入其它危害物质并决定RoHS和REACH何者可以最有效的管理电机及电子设备中的危害物质。 Oko-Institut顾问公司也着手进行辨识尚未被纳入“电机及电子设备中的危害物质”的化学物质。 目前被纳入排外条款之项目并不表示永远都可以不受法令管制,因此建议各厂商仍要密切注意未来排外条款的发展及动向。 – 参考资

Greenpeace发布第六季环保电子企业评鉴

国际绿色和平组织(Greenpeace)于2007年11月27日公布第六季环保电子企业评鉴(Guide to Greener Electronics)。 此次评鉴首次将电视机以及成长快速的携带型电脑游戏机电子公司加入评比。 评比结果指出,任天堂(Nintendo)为最不环保的电子公司,Philips(菲力浦)和微软(Microsoft)则分别为倒数第二和第三不环保的电子公司。 索尼爱立信(Sony Ericsson)与三星(Samsung)在总分十分的评分中均拿到7.7的高分,并列全球「最环保的电子公司」。 绿色和平组织从去年八月开始发布此一评鉴调查报告,每季更新一次,这次为第六份报告,最大的不同是,除了手机和个人电脑公司外,新增了四家受鉴公司,使得总公司家数由原来的14家变为18家,评分依据包括各公司的产品含有有毒化学物质与旧产品回收等共九个项目,满分为十分。 拥有电玩市场人气商品Wii的任天堂业绩长红,但也被贴上最不环保电子公司的标签,绿色环保组织指出,任天堂公司对产品停用PVC与溴化阻燃剂等有毒物质仍无时间表,旧产品回收量也很少,最后一分未得,成为此份调查以来

UNU报告指欧盟电子废弃物回收率有待加强

一份由联合国大学(United Nations University,UNU)主导之协会所发表的报告指出,欧盟的电子废弃物回收状况离预定目标尚远。该报告并呼吁,提高电子废弃物回收率不仅能保护环境,也能为电子产业本身带来好处。 该报告指出,目前欧洲只有25%中型家电,和40%的大型电器被回收或者循环再利用,小型电器的回收率则几乎是零。 UNU德国Bonn波恩办公室的Ruediger Kuehr批评指出:「这意味着还有很大的改善空间。」 Kuehr呼吁,应将小型电子产品如MP3播放器,以及中型的音讯设备、微波炉与电视机等电器的回收率,订下60%的长期目标。而大型电器如冰箱、洗衣机等,甚至应该达到75%的回收率。如此一来,到2011年可望回收达530万公吨的电子废弃物,是原先设定的220公吨回收量目标的一倍。 目前电子废弃物数量的成长速度虽然不快,但每年都维持2.5%~2.7%之间的成长率。 UNU报告预估,到2020年,欧盟国家电子废弃物的总量将达到1,230万公吨,占全球电子废弃物总量的三分之一。 尽管欧盟的WEEE法令要求每人每年4kg的电子废弃物回收率,但欧盟各成员国之间的回收率却有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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