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首创“绿点系统” 谁生产包装谁负责回收在德国,从去年起谁购买不可再生材料包装的矿泉水、啤酒以及软饮料,政府就要向他征收强制性押金。顾客只有在喝完饮品后将空包装送回到当初购物的店家,才可以返还押金。这一规定使这类商品越来越没有市场,迫使生产这类商品的企业主都想办法尽快成为包装回收组织DSD的成员。
1991年德国公布了《包装法》,首次用法律的形式来约束商品包装的生产和经营。该条例的核心原则是:谁生产包装谁就该回收包装。 “绿点系统”的标识是由绿色箭头和黄色箭头组成的圆形黄绿色图案,上方文字由德文“DERGRUENEPUNKT”组成,意为“绿点”。绿点的双色箭头表示产品包装是绿色的,可以回收利用,符合生态平衡、环境保护的要求。按照规定,DSD企业成员向DSD组织支付了一定使用费后,就取得“绿点”包装回收标志的使用权。 DSD组织则利用成员交纳的费用,负责收集包装垃圾并进行清理、分拣及回圈再生利用。不参加该组织的企业按照1996年颁布的《回圈经济法与废料法》内容,自行回收处理包装材料。
在德国,倒生活垃圾需要付费。但是由于包装材料已由DSD企业成员付过费,因此不仅不用交钱,而且还有专业人员定期上门回收包装材料。如果消费者对包装垃圾不进行分类,清理垃圾箱的次数便会增多,消费者就要为此多支付垃圾清理费。这是“绿点系统”鼓励消费者回收包装材料的得力措施。
这些包装材料由DSD组织回收后,运往该组织下属的专门的包装处理站。通过特殊的工艺,使包装材料最大限量地回圈再利用。剩余的垃圾则用来焚烧发电或用作建筑材料及铺路材料。据德国联邦环保局的资料,2003年德国包装材料回收达到了600万吨。 “绿点系统”的有效实施,使德国包装材料的回收利用率也不断提高,已从1990年的13.6%增加到2002年的80%。产品包装的回圈再生能力也不断加强,玻璃的再生利用率达到90%,纸包装为60%,而轻物质包装则是50%。德国包装回收再利用率远远超过其他欧美国家。
其次,由于绿点标志使用费与包装材料的用量,产品价格又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这就迫使生产企业从源头上想尽办法使产品包装简化及包装材料方便回收和回圈再生,而不把绿点标志使用费转嫁给消费者。这就是商品经济越来越发达,企业产品包装用量却增速减缓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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