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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ven new substances have been added to the candidate list of substances of high concern

No. 12/ 2011 2011年5月31日,歐洲化學總署(ECHA)公佈開會結果,將之前提出的第五批8項公開諮詢清單,除了重複的二氯化鈷(Cobalt dichloride)之外,其他七項全數通過,將新增至SVHC候選清單,這些都是屬於致癌性、致突變性、具生殖毒性(CMR)物質。原來候選清單中重複的二氯化鈷,因為它是CMR物質,所以不改先前的決議,此項物質將繼續保留在候選清單中,並且加入「具生殖毒性」的描述。ECHA並於2011年6月20日正式公告。截止目前為止,REACH  法規中 SVHC 候選清單物質已達 53 項。 7項新增的SVHC候選清單物質列於下表:   物質名稱 EC No. CAS No.                              &

Manufacturers must proactively register when using chemical substances

為有效掌控有毒物質對環境危害,環保署翻修「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將在年底前送政院審查。環署說明,此次修法目的在推動毒化物源頭管理,並納入歐盟REACH作法,要求既有及新增化學物質,業者都要主動於環保署平台登錄,而安全測試與舉證責任將回歸廠商。      歐盟從2007年起開始實施REACH(歐盟新化學品政策),所有出口到歐盟國家的產品若含化學物質,都需經過登記,若屬歐盟明訂的高度危害物質,廠商還須建立安全性評估,經歐盟確認無誤才能進口。      REACH內容著重預警,安全測試及舉證責任從以往的「主管機關」回到「廠商」,以因應每年以「數百種」速度新增的化學物質,若由政府管理必有疏漏,難以確保民眾健康。      環保署長沈世宏指出,環保署已修訂「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將引進歐盟REACH的規定,未來化學物質將區分為兩種管制形式,一是既有化學物質,另一則是新化學物質。      環保署毒管處說明,到去年12月底,勞委會已篩檢出國

EU Revises RoHS Directive Exemption List

2011年9月10日,歐盟委員會在官方公報(Official Journal) 發佈對於RoHS指令(2002/95/EC) 的豁免清單修訂。指令2011/534/EU中具體修訂情況為: 7(c)-IV                     以PZT為介電陶瓷材料的電容器的鉛,該電容器使用於積體電路或分立半導體(discrete semiconductors)               40                  專業音響設備中類比光耦合器的光敏電阻器中的鎘             豁免至2013年12月31日           資料來源指令2011/534/EU SGS (2011-10-12)

China announces implementation rules for voluntary certification of electronic information products

2011年8月25日,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CNCA)及工業和信息化部(MIIT)發出聯合公告《關於發佈國家統一推行的電子資訊產品污染控制自願性認證目錄(第一批)和限用物質應用例外要求的公告》,下列的電子信息產品、週邊設備、零件部、電子材料,均可執行自願性認證: 2011年8月25日,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公佈《國家統一推行的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自願性認證實施規則》(CNCA-RoHS-0101: 2011),並將於2011年11月1日實施。根據此自願性認證實施規則,依產品類別及屬性計有四種不同的認證模式,總結如下表。 認證模式            樣品檢測            初始工廠檢查            獲証後監督             適用產品            送樣             抽樣檢測             自我聲明            模式一              ˇ (型式試驗)                        &n

Global aviation industry looks to biofuels for answers to carbon reduction

紐約時報報導,全球航空乘客今年預計達28億人次,載運貨物4600萬噸;估計將消耗的燃料達2.1億至2.2億噸,產生6.5億噸二氧化碳。由於燃料價格將繼續上漲,而減少廢氣排放的標準提高,航空業者紛紛投入研究生質燃料。 已有六航空公司載客飛行 自五年前首次試用生質燃料以來,飛機使用生質燃料的發展迅速,目前至少已有六家航空公司使用生質燃料來載客飛行,包括荷蘭航空、德國航空、芬蘭航空在內。航空業者9月間在香港召開大會時,許\多航空公司主管對生質燃料的發展表示訝異。 航空業:2020年前「碳中和」 7月間才接任國際航空運輸協會會長的前國泰航空執行長泰勒表示:「不過幾年前,用生質燃料來載客飛行還是天方夜譚,現在已是既成事實。」許\多主管並預測,航空業可望在2020年以前達成「碳中和」目標,業務成長的同時不會增加二氧化碳排放量;更有業者大膽預測,2050年時可達到碳排放減半的目標。 但生質燃料目前的價格是傳統飛機燃油的3到5倍,不論價格或供應量都沒有競爭力。 航空業所排放的二氧化碳占人造二氧化碳排放總量的2%,對減碳十分重要。航空業者近年從改善飛機設計著手,現在的飛機比40年前設計的飛機燃料效率提升

The latest four-point announcement of the International Plastic Disclosure Project (PDP)

由美國前總統克林頓成立的「克林頓全球倡議」(Clinton Global Initiative,CGI)論壇,考量海洋中塑膠廢棄物造成的環境問題,在2010年9月,正式展開塑膠揭露專案(Plastic DisclosureProject,PDP),目的是建立一個全球性的預防機制,鼓勵企業從源頭減少塑膠包裝。一旦企業開始重新檢視自己使用的塑膠,則未來可以減少塑膠廢物產生的數量,並限制塑膠進入海洋。 今年九月二十在紐約舉辦的「克林頓全球倡議」(CGI)年度會議中宣布了對於塑膠揭露專案(PDP)的舉例性問題,總共分為四大類型:管理、風險與機會、策略與營運、交流。塑膠揭露專案目的是要建立基準指標,並透過報告將自身使用的塑料透明化,使公司能減少浪費,並注重設計、塑料種類、循環再利用。 一、Governance管理 ◆ 在哪裡和誰是負責與貴公司內部塑料的問題? ◆ 有激勵您的公司內部減少使用塑料嗎? 二、風險與機會Risks and opportunities ◆ 哪些涉及到塑料的管制措施和法律是您知道並遵守的? ◆ 減少使用塑料是否影響到您的經營活動,如果有的話,造成怎樣的影響? ◆ 減少或替換

Development Trend of International Carbon Emissions Trading Market

世界銀行在2011年6月發表的「2011碳排放交易市場現況與趨勢」(State and Trends of Carbon Market2011)研究報告中指出,京都議定書附件一及非附件一國家大都已推動溫室氣體減排相關措施,其中歐盟將自2013年起推動碳排放交易第3期計畫(2013~2020年),日本、韓國、中國大陸等亦開始規劃建置碳排放交易市場。在京都議定書碳排放交易機制下,2008~2012年國際碳排放交易市場碳權將呈供過於求的趨勢。一、各主要國家推動碳排放交易情形(一)京都議定書附件一國家1、歐盟:規劃自2013年起開始進入碳排放交易第3期計畫。為逐步落實污染者付費原則,預期屆時以拍賣方式核配排放量之比率將由第2期計畫(2008~2012年)的3%,大幅增加至50%以上。歐盟並決定自2012年起將進出歐洲的飛機納入歐盟碳排放交易機制(EUETS),惟遭美國航空運輸協會、中國航空管理局等大力反對,並揚言採取報復行動。2、美國:美國雖屬京都議定書附件一國家,惟議定書未獲國會批准,聯邦政府不願承擔減量責任,因此未積極推動碳排放交易制度,惟部分州政府(如加州)、民間機構(如芝加哥交易所)已

Germany calls for continued stricter toy chemical restrictions

2011年8月19日,歐洲委員會在歐盟《官方公報》刊登決議,涉及德國限制若干類用於玩具內的化學物。 德國於2011年1月20日提出請求,保留該國對玩具及玩具材料釋出的鉛、砷、汞、鋇及銻等5種元素,以及亞硝胺及亞硝基胺物質的限制。上述歐委會決議涉及這項請求。 根據歐盟第2009/48/EC號玩具安全指令,自2013年7月20日起,亞硝胺及亞硝基胺物質在玩具內的含量將受到限制,而德國提出的限制則較為嚴厲。 自2013年7月20日起,德國必須把本國有關法例與該指令協調,但德國已要求歐盟批准讓其維持較嚴厲的限制。 若歐盟接納德國的請求,德國的限制措施將較歐盟其他成員國更加嚴厲,可能會阻礙歐盟內部市場的正常貿易往來,加重貿易商成本。 歐委會必須評估德國有關請求所造成的貿易阻礙是否值得,例如德國是否可以提高對兒童健康的保護。 現時,德國消費品條例對亞硝胺及亞硝基胺物質實施限制,訂明供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或可放入口內的天然或合成橡膠玩具,其亞硝胺及亞硝基胺物質釋出量必須十分微小,化驗所無法檢測得到。消費品條列規定,亞硝胺及亞硝基胺物質的遷移限值必須低於0.01毫克/千克及0.1毫克/千克。 至於歐盟

Canadian Consumer Product Safety Act

挑戰 加拿大衛生部頒佈的新《加拿大消費品安全法》(CCPSA)已於2011年6月20日生效。該法對已不能滿足現時需求的有害產品法(HPA)進行了更新,旨在保護消費者的健康和安全,避免消費品可能造成潛在或實際危害。CCPSA對加拿大生產商、進口商、分銷商和零售商提出的要求重點包括: 資料來源: Intertek (2011-06)

U.S. Congress passes CPSIA reform bill – HR2715

美國消費品安全改進法(CPSIA) 改革法案– H.R.2715於2011年8月1日在參眾兩院獲得通過,目前正等待奧巴馬總統簽署。如無另行規定,法案將於總統簽署之日起生效。法案的主要內容包括: 資料來源:貿發網 (2011-09-26)

The European Chemical Agency publicly consults on proposed substances for the sixth batch of candidate lists of substances of high concern

歐洲化學總署公開諮詢第六批高關注物質候選清單提案物質 No. 15/ 2011 歐洲化學總署(ECHA)日前在網站上公佈第六批高關注物質(SVHC)候選清單提案物質。這些提案物質由成員國及ECHA所提出,因這些物質均被認為對人體健康或環境有潛在的嚴重危害或影響。利害關係人將可在2011年10月13日前提出對這些提案物質之相關評論。這些評論將被納入考量作為決定是否將提案物質納入SVHC候選清單,以及從候選清單挑出成為被授權之物質。目前SVHC候選清單已有53項物質。此批提案之20項物質,其中兩項日前已被列入第2批SVHC候選清單。 下表為第六批高關注物質候選清單提案物質 SGS提供之解決方案 有關於REACH指令,SGS集團 目前已能提供唯一代表人(OR) 之服務,高關注物質測試(SVHC Testing),物質安全資料表製作(SDS  creation),化學品測試(物化性,毒理性,環境毒理性),預註冊相關服務,註冊相關服務,以及REACH教育訓練 資料來源ECHA Press Release (僅提供英文版) 完整內容,請查閱原始文件。

H&M pledges to eliminate the use of toxic chemicals in its supply chain

北京,2011年9月20日:全球第二大服裝零售品牌H&M公開承諾,在2020年之前淘汰在其供應鏈和產品中使用所有有毒化學物。這是國際環保組織綠色和平自七月發佈《時尚之毒 –全球服裝品牌的中國水污染調查》之後,第4家響應「無毒未來」號召的品牌。同時,綠色和平敦促李寧等其他品牌儘快作同類承諾,為中國江河去毒。 綠色和平污染防治項目主任張凱說︰「綠色和平歡迎H&M的積極承諾,這標誌著我們『為中國江河去毒』的行動又向前邁出一大步。另外H&M同時認同公開污染資訊的重要性,這將有利公眾和供應商有效監督企業消除有毒有害物質的進展。」 綠色和平行動成員上週三在全球包括香港、法國、德國、瑞典、芬蘭、土耳其等12個國家同時發起行動,將寫有「無毒未來」和「為中國江河去毒」的字樣貼在H&M的零售店櫥窗上,並且發動網絡活動,將公眾的訴求傳遞給H&M管理層。 H&M承諾在8週內公佈具體行動計畫,以「預防性」原則在2020年前達到有毒化學物零排放的目標。H&M亦提出每年會公開一次其供應商使用和排放有毒化學物的資訊。第一份資料將最遲於2012年底或之前公佈。 張

Japanese ST standards revise the content of phthalates in plasticized materials

日本玩具安全標準(ST-2002第十版)於2011年8月23日就玩具化學屬性的內容做了新的修訂,修訂後指定玩具的塑化材料中鄰苯二甲酸鹽的含量與新的《食品衛生法》保持一致。 ST標準對鄰苯二甲酸鹽含量的新要求概括如下: 該修訂對於2011年8月23日之後收到的ST申請已開始生效。對於2011年9月5日之前收到的申請,現行有效規定仍適用。 2011年8月10日採用的“臨時措施”隨著該ST標準修訂條款的執行已作廢。在“臨時措施”作廢後,已經收到的申請和目前正在進行測試的申請都仍然有效。STC根據“臨時措施”發行的測試報告,仍受ST Mark項目的認可。 資料來源: 貿發網 (2011-09-08)

US updates ban on cadmium content

2011年5月19日,馬裏蘭州成為美國第五個規定兒童珠寶中鎘含量的州。各州關於限定的範圍、要求、生效日期概括如下: 管轄區域 法案 範圍 要求 生效日期 馬裏蘭州 Chapter 578 (HB145, Session 2011) 十三歲以下兒童珠寶 鎘含量 ≤ 75ppm 2012年7月1日 明尼蘇達州 Chapter 347 (SF 2510, 2010 session) 六歲以下兒童珠寶:金屬或塑膠件的表面塗層或可接觸到的底層塗料 可溶鎘含量 ≤ 75ppm 製造商或批發商從2011年1月1日起; 零售商從2011年3月1日起 康涅狄格州 Public Act 10-113 (HB5314, Session 2010) 十二歲以下兒童珠寶 鎘含量 ≤ 75ppm 2014年7月1日 伊利諾斯州 Public Act 96-1379 (HB 5040, Session 2010) 十二歲以下兒童珠寶:油漆或表面塗料或可接觸到的底層塗料 可溶鎘含量 ≤ 75ppm 2011年7月1日 加利福尼亞 Chapter 313 (SB 929, Statues of 2010) 六歲以下兒童

Health Canada plans to severely limit the content of heavy metal cadmium in children's jewelry

加拿大渥太華要限制兒童首飾的含鎘(cadmium)量。聯邦衛生部長艾露卡(Leona Aglukkaq)已提出指南,對兒童首飾含鎘量限制在130 ppm以下,因為兒童吞食或口含首飾會引起嚴重健康問題。 衛生部表示,單是穿戴首飾,未聞有任何不妥,但是假如吞食了鎘,會很危險。自提議指引日起到2011年10月10日期間,公眾人士可以就政府建議的指南的含鎘量發表意見。 此禁令一旦通過,新例將可讓政府對出售含鎘玩具的供應商跟進、進行風險評估、甚至下令供應商回收產品或者想辦法補救。政府也有可能提出檢控。 鎘是低檔進口珠寶中鉛的廉價替代物,但是如果對珠寶進行吞嚥,或長時間舔食或吮吸而將鎘攝入體內的話,它的危害性可能比鉛更大。鎘是一種已知的致癌物質,並且對腎也有損傷。 資料來源: CNEWS(2011-07-25)

EU Revises Restriction Scope of Cadmium in REACH Regulation

No. 11/ 2011 歐盟執委會 (European Commission) 於今年五月已公佈法規 (EU) 494/2011,修訂《危險物質的製造、販賣、使用限制》REACH附錄17 (Annex  XVII) 對於鎘的限制範圍。新規定擴大了範圍,包括珠寶和再生聚氯乙烯(PVC)材料。法規將於2011年12月10日開始正式執行。 重點總結如下表: 項目 範圍 鎘限值 生效日期 1 塑料(合成有機聚合物)生產出的混合物和物品                                              &nb

EU Revises Annex 17 of REACH Regulation 08/2011

歐盟修訂REACH法規附錄17 No. 08/ 2011 2011年4月15日歐盟公報中發佈新法規(EU)No 366/2011,將丙烯醯胺(Acrylamide,  CAS 79-06-1)加入附錄17《危險物質的製造、販賣、使用限制》清單,增訂為第60項。法規中規定在2012年11月5日之後,不得在市場上販售含丙烯醯胺濃度超過0.1%的物質或混合物。 另外,在2011年3月3日,歐盟公告新法規(EU) No  207/2011,修訂REACH法規附錄17《危險物質的製造、販賣、使用限制》,將五溴聯苯醚(Pentabromodiphenyl  ether)及全氟辛烷磺酸(PFOS)予以刪除,並於公告後3日生效。 五溴聯苯醚與全氟辛烷磺酸現已被併入持久性有機污染物(Persistent Organic  Pollutants;POPs)管制。2010年8月,歐盟法規(EU)No 757/2010即依斯德哥爾摩公約第四次締約國大會(COP4)決議,修訂法規(EC)No 850/2004 (POPs指令),將九種新的POPs 納入管理。 &

EU announces revised version of RoHS directive

歐盟公佈RoHS指令修訂版 No. 13/ 2011 2011年7月1日RoHS指令修訂版(2011/65/EU) 在歐盟官方公報上公佈,並於2011年7月21日生效。新指令保留了現行指令的關鍵要素,如限制使用的有害物質(沒有增加或去除物質),以及批准這些有害物質某些應用免除的可能性。 主要變化如下: 在2013年1月2日前,歐盟成員國須將該指令轉化為國家法令。在指令轉化為國家法令前,將繼續適用現行RoHS 指令2002/95/EC。 資料來源 EU RoHS recast  (2011/65/EU) (只提供英文版本) 完整內容,請參考原始文件。

India has enacted E-Waste (Management and Handling) Regulations No. 14/ 2011

印度已頒布電子廢棄物(管理和處理)規定 No. 14/ 2011 印度環境與森林部 The Ministry  of Environment & Forest, (MoEF)日前正式公告關於”電子廢棄物(管理和處理)規定”。新規定適用於信息技術和電信設備(如傳真機,主機,筆記型電腦和電話),以及消費性電子產品(如空調,冰箱,電視機和洗衣機)。也對生產者,回收中心(collection centers),消費者或大宗消費者,拆解和回收處理業者定義相關應盡之責任。該規定預計於 2012年5月1日生效。 重點包括: 相關規定歸納如下表: 物質 範圍 限值 生效日期 鎘(Cd)鉛(Pb)汞(Hg)六價鉻Cr 6+)多溴聯苯多溴二苯醚 •電子及通信設備•消費性電子電器產品均質材料 鎘 ≤ 0.01%鉛 ≤ 0.1%汞 ≤ 0.1%六價鉻 ≤ 0.1%多溴聯苯 ≤ 0.1%多溴二苯醚 ≤ 0.1%豁免: 某些豁免允許\\\的。請參閱\原文 “表II”( schedule II)。 2012年5月1日 資料來源MoEF 通知 (印度)完整內容,請查閱\\\原始文件。

Seven new substances were added to the candidate list of substances of high concern No. 12/2011

高關注物質候選清單新增7項物質 No. 12/ 2011 2011年5月31日,歐洲化學總署(ECHA)公佈開會結果,將之前提出的第五批8項公開諮詢清單,除了重複的二氯化鈷(Cobalt  dichloride)之外,其他七項全數通過,將新增至SVHC候選清單,這些都是屬於致癌性、致突變性、具生殖毒性(CMR)物質。原來候選清單中重複的二氯化鈷,因為它是CMR物質,所以不改先前的決議,此項物質將繼續保留在候選清單中,並且加入「具生殖毒性」的描述。ECHA並於2011年6月20日正式公告。截止目前為止,REACH  法規中 SVHC 候選清單物質已達 53 項。 7項新增的SVHC候選清單物質列於下表: 物質名稱 EC No. CAS No. 可能用途 乙二醇乙醚乙酸酯2-ethoxyethyl    acetate) 203-839-2 111-15-9 溶劑,油漆和清漆製造氰基丙烯酸酯粘合劑 鉻酸鍶(strontium    chromate) 232-142-6 7789-06-2 抗腐蝕劑應用於:(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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