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為掌握鋼鐵金屬產業供應鏈減碳趨勢,與該產業之中小型企業可行之減碳作法,本文彙整歐盟碳邊境管理機制之最新發展、鋼鐵金屬製品出口歐盟概況、鋼鐵大廠推動供應鏈減碳之趨勢,並借鏡英國、瑞典等國家之中小型金屬扣件製造商之減碳經驗、精神與作法,提出三大因應建議,作為政策執行與計畫推動精進之參考依據。
壹、歐盟碳邊境管理機制:
經過多年討論,歐盟終於在今(2023)年5月10日就碳邊境管理機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 CBAM)達成協議,完成立法作業。根據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發布的資訊,CBAM將自2023年10月1日進入過渡期(transitional phase),並且從2026年1月起正式施行。歐盟執委會同時指出,CBAM進入過渡期之後,歐盟當地進口商至遲須於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第一波回報。
CBAM進入過渡期之後,水泥、鋼鐵、鋁、肥料、電力、氫等產品輸入歐盟時,便需要提報產品碳含量數據,惟過渡期內進口商僅須針對上述產品提交碳含量數據,不必額外支出任何費用。歐盟期盼CBAM的利害關係人(進口商、製造商、政府部門),能夠將過渡期視為先期實驗與學習階段(pilot and learning period),同時歐盟也將於過程中蒐集必要的資訊,精進碳排放計算的方法學。
依據歐盟官方公報(Official Journal of the European Union),鋼鐵、鋁、氫氣等產品僅須申報直接碳排放量,其餘產品則必須申報直接碳排放量與使用電力產生之間接碳排放量。產品碳排放量的計算公式為單位產品碳排放量×產品數量。
其中單位產品碳放量之計算,依據法案附件4(ANNEX IV)又可進一步區分為簡單產品(simple goods)與複雜產品(complex goods)。前者指的是製造過程中使用的原物料或燃料不包含隱含碳排放量的產品,這一類產品僅需要計算其生產過程產生的碳排放量。複雜產品即指使用簡單產品製造生產而成的產品,其產品碳含量之計算需包含生產過程產生之直接碳排放量與使用之原物料隱含之碳排放量。惟兩者之間實務上如何區別、計算上如何操作之細節資訊,仍待歐盟公布施行細節。
另一方面,當進口商無法申報產品碳含量數據時,亦可使用歐盟執委會提供的預設值(default values)進行計算。歐盟將於CBAM施行細則(implementing act)中公布相關細節資訊,供進口商參考。
貳、我國鋼鐵金屬製品出口歐盟概況:
經查詢,過去三年(109年至111年)我國出口歐盟產品中,屬於CBAM列管之鋼鐵與金屬產品(鋁製品)者的出口金額呈現上升趨勢。鋼鐵產品部分,由109年的20億美元,成長至111年的42.15億美元,成長幅度超過兩倍。其中,進一步分析顯示,鋼鐵類出口中以產業鏈下游之螺絲螺帽產品(貨號7318)為主,其出口金額由109年的10.43億美元,成長至111年的16.77億美元,成長幅度超過60%,且螺絲螺帽之出口額度在鋼鐵產品之出口額度中亦占有相當比重(109年占 52.15%、110年占34.97%、111年占39.78%)。鋁製品部分,則是由 109年的9.54千萬美元成長至111年的1.56億美元,成長將近64%。
參、鋼鐵金屬產業的減碳趨勢:
鋼鐵金屬產業中之中小型企業主要分布於產業鏈下游的終端產品製造商(例如螺絲螺帽製造商),雖然如此,上游大型鋼鐵企業作為原物料的供應商,仍在整個產業鏈的去碳化過程中扮演著關鍵的角色。透過調查鋼鐵製造商,包含來自盧森堡營業額名列產業第一的安賽樂米塔爾(ArcelorMittal)、韓國的浦頂鋼鐵(POSCO)、日本的日本製鐵(Nippon Steel Corp)等指標型企業,鋼鐵鏈上游主要透過能源替代、創新製程、供應商管理、國際影響等四大措施推動產業減碳。
首先,是透過提高生產線的能源使用效率,或者導入再生能源,從根本上降低企業營運所產生的碳排放量。其次,則是投資創新技術改善既有的產品製程,例如發展氫還原煉鋼技術(hydrogen steelmaking),以只會產生水蒸氣(H2O)的氫氣替代煤炭,由製程面降低煉鋼所產生的碳排放量,或者發展碳捕捉技術(carbon capture)將高爐中的二氧化碳捕捉下再來進行利用。第三,則是透過供應商管理措施,要求供應商設定減碳目標與實施減碳措施。第四,透過與國際組織合作(例如世界貿易組織)訂定產業減碳標準或路徑,驅動同儕加速行動,促進鋼鐵產業的去碳化。
肆、國際鋼鐵金屬產業中小企業減碳案例:
(一)英國 Apex Stainless Fasteners
1991年成立位於英國中部小鎮比爾斯通(Bilston)的Apex Stainless Fasteners(ASF)是一家主打客製化服務的不鏽鋼扣件製造商,其員工人數介於50~200人,並自詡為歐洲地區領先的不鏽鋼扣件供應商。為了因應淨零排放與企業永續議題,ASF除了導入ISO 14001建立企業的環境管理體系、響應科學基礎減量目標倡議(Science Based Targets initiative, SBTi)、同時制定環境政策,以2030年為限,設定氣候行動、回收、廢棄物管理目標。包含藉由導入再生能源、電動運具,達成範疇1與範疇2淨零排放、廢棄物回收率提升至90%、廢棄物減量20%等三大環境目標。
ASF同時也推動數位轉型,期盼藉由營運數位化,提升營運效率與減少用紙(2021年已較前一年減少50%的用紙量)。除此之外,ASF也與包裝協力廠合作推動低碳包裝,藉由使用再生原料取代既有的塑料包裝素材,一方面滿足當地法規,另一方面降低產品的碳足跡。
(二)英國 A. Perry Ltd.
1925年成立,目前為第四代家族企業的A. Perry Ltd.(APL)也是一件扣件製造商,專精製造農業機械與建築物使用的五金扣件產品,針對環境與永續議題,APL公司推動4R(Reduce, Reuse, Recycle Replace)策略,包含降低能源消耗、禁止使用一次性產品、提高回收率、材料替代。
針對降低能源消耗,APL將辦公室與廠房所有的照明設備汰換為LED燈,並結合紅外線感測器,讓燈光僅在有需要的時候啟用。其次,APL也在廠房導入自動倉儲,讓機器人取代人工,進一步降低照明設備的使用。第三,APL也在廠房屋頂建置太陽能光電板,為公司營運導入更多的再生能源,同時也升級辦公室與廠房的隔熱材料,減少供暖設備的運作需求。
在材料替代方面,APL積極推動環境包裝(Eco Packaging),目標是今年可以在包裝材料上減少30%的塑料使用,以及使用可回收材料(例如紙替代膠帶)或再生塑料取代不可回收的塑膠包裝。
(三)瑞典 Bumax AB
Bumax AB座落於瑞典首都斯德哥爾摩北邊200公里處的鋼鐵聚落奧莎瑪(Å shammar),它從1899年開始生產金屬扣件,並自1926年開始生產不鏽鋼扣件。Bumax AB6是瑞典代表性的中小型扣件業者(員工人數約51~200人),號稱能夠生產全世界最堅固的扣件,並以BUMAX的品牌行銷世界。
為了推動落實永續經營,Bumax AB訂有「環境政策與行為準則」(Environmental Policy)與五大中長期目標,包含:(1)2030年之前生產或採購再生能源,使範疇1與範疇2的排放歸零、(2)2030年之前達成原物料回收率90%與零廢棄物、(3)2030之前減少20%的廢棄物、(4)積極配合營運區域的相關法律與政策、(5)全面配合REACH與RoHS政策等。
事實上Bumax AB自2011年便開始積極與林雪平大學(Linköping University)和耶芙勒大學(University of Gävle)合作,透過節能減碳來達成企業永續經營的目標。具體成果包括,供暖設備電氣化、以及在2019年於工廠導入100%再生能源、汰換老舊照明設備等,迄今已經減碳超過62%(相較於2011年)。除此之外,也透過屋頂隔熱設施、節能玻璃、節能廠用摺疊門、熱氣回收再利用、廢棄水回收管理外包(原先自行處理)等等配套措施,減少熱氣逸散,同時提供員工與機器更舒適的工作環境。
伍、發現與建議:
(一)鋼鐵金屬產品出口歐盟金額持續上升,供應鏈上下游皆積極推動減碳
進出口貿易統計顯示,我國屬於CBAM列管之鋼鐵金屬類產品出口歐盟金額,於過去三年(109年至111年)呈現上升趨勢。鋼鐵產品出口幅度增長超過2倍,由109年的20億美元提升至111年的42.15美元。其中螺絲螺帽等扣件類產品之出口額度也由109年的10.43億美元成長超過60%至111年的16.77億美元。鋁製品出口,亦由109年的9.54千萬美元成長至111年的1.56億美元,成長將近64%。同時,掃描產業上游國際大廠與下游之中小型製造商,可發現前者正在由製程方面減少鋼鐵煉製的碳排放量,下游廠商亦透過制定環境政策,回應產業發展趨勢。
(二)國際經驗顯示,中小企業亦可透過多元減碳措施回應減碳趨勢
雖然受限於原物料來自上游鋼鐵煉製大廠,鋼鐵產業供應鏈下游之中小型製造商,亦可透過制定環境政策,以及將再生能源導入公司營運與生產線、設備電氣化(例如運具、供暖設備等)、推動節能(LED 照明設備與感應裝置、節能建築等)、減少與回收廢棄物、友善環境包裝(使用回收塑料或紙材等)等措施降低其範疇1與範疇2之碳排放量。除此之外,從案例中,我們也發現,推動數位轉型以及與第三方合作(或者將業務外包專業服務),亦有助於中小型金屬扣件業者,推動企業減碳,因應國際永續與減碳趨勢。
(三)持續關注國際法規發展與蒐集成功案例,作為因應措施之參考依據
中小企業減碳議題深受國際法規與產業大廠動態影響,尤其有鑑於歐盟不排除擴大管制產品範疇、產品碳含量計算查證等施行細則尚未公布,以及過往CBAM立法進程中,歐盟曾多次調整列管產品範疇、法案推動時程等經驗,我們必須續關注CBAM及相關法規之發展動態並回饋至政策規劃,以利即時調整因應措施,妥善支援中小企業。另一方面,我們也將持續蒐集國際中小型金屬製造業者減碳之成功案例,擷取其減碳精神與措施,作為我國同產業中小企業推動企業減碳之參考借鏡。
附件1
CBAM 管制之鋼鐵金屬產品貨號
一、鋼鐵(Iron and Steel)
二、鋁(Aluminium)
資料來源:
1.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carbon-border-adjustment-mechanism_en
2.關於各產品涵蓋之具體項目,請見附件1。
3.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OJ%3AL%3A2023%3A130%3ATOC
4.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局之中華民國進出口貿易資料庫
5.https://www.apexstainless.com/
6.https://www.bumax-fasteners.com/
7.資料取自歐盟 CBAM 最新文本:REGULATION (EU) 2023/956 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OF THE COUNCIL of 10 May 2023 establishing a 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 (Text with EEA relevance), ANNEX II
主辦單位:經濟部、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
執行單位:財團法人塑膠工業技術發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