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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时事 > 欧盟WEEE指令与时事 > 中国WEEE 将于2011 年正式实施NO.9/2009

中国WEEE 将于2011 年正式实施NO.9/2009

  • 2009-05-0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 2008 年 8 月 20 日通过简称为中国 WEEE 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并于 2009 年 2 月 25 日公布 ,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 凡是被列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及相关活动都将适用于此条例。中国将针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实行多渠道回收、集中处理、以及资格许可制度。

中国 WEEE 基本规范

中国 WEEE 要求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进口电器电子产品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生产、进口的电器电子产品 应当符合国家 有关电器电子产品污染控制的规定,采用有利于资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设计方案,使用无毒无害 / 低毒低害以及便于回收利用的材料。此外,电器电子产品上或者产品说明书中应当按照规定提供有关有毒有害物质含量、回收处理提示性说明等信息。

除了具有完善污染物集中处理设施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集中处理厂,企业在申请登记后的 60 天内,若经过政府批准,方可从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活动。未获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的单位和个人则将不得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获得资格的处理企业禁止采用明令淘汰的技术和工艺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并应当建立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的日常环境监测制度和数据信息管理系统,向所在地的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的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而其基本数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3 年。

罚则

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进口电器电子产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生产、进口的电器电子产品上或者产品说明书中未按照规定提供有关有毒有害物质含量、 回收处理提示性说明等信息的,将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人民币罚款。
未取得废弃 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擅自从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活动者,责令停业关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人民币罚款。

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5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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