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今各国大多皆为抑制气候变迁制定目标并采取行动,其中以欧盟作法最为积极精进,已在其绿色政纲中宣示2030年温室气体相较1990年减量55%并于2050年减量80%以达成碳中和大陆之决心。为有效遏止因环境法规越趋严格造成边境碳泄漏问题并维护境内产业国际竞争力,欧盟已于2021年决议实施「碳边境调整机制(CBAM)」,将于2023年起逐步试办并预计于2026年正式实施。本文试图就贸易现况了解现阶段可能对我国中小企业影响,评估CBAM于过渡期至实施初期对我国贸易影响尚属轻微,但因绿色关税导致环境成本增加仍对企业经营造成负担,须采取相关因应措施。此外探讨后续国际反应及欧盟可能的加严措施影响未来发展方向,提供中小企业面临企业成本上升及政策变化时提高适应能力或寻求辅导协助时可能的方式及建议作为。
壹、CBAM实施办法:
根据欧洲理事会2023年4月25日最新修订规范内容,确定将钢铁、铝、化学品、水泥、肥料、电力六大品项列入首波管制名单,并于2023年10月起至2025年底实施过渡期,依施行状况调整细则及后续规划。于过渡期内,厂商仅需完成产品碳揭露并提交报告,无需缴交任何费用,待正式实施后,须缴交产品碳盘查资讯经由欧盟认可之第三方验证机构于次年5月31日前完成申报。单位产品含碳量为生产过程排放/产品数量,生产过程排放区分为简单及复杂产品,简单产品(应为原物料)仅计算制程之能源使用直接排放,复杂产品(应为加工制品)则加上中间产品之直接排放,水泥及肥料需再加上电力使用间接排放,若无法提供含碳证明则以欧盟同类设施最差X%之排放强度计算,电力输入另订细则。碳价则以前一周EU ETS均价计算,将单位产品含碳量*进口数量*碳交易价即为厂商所需缴交之费用,依凭证方式(以吨计)足额购买,且在出口国已缴交之碳费可进行折抵。另初期阶段依产业别享有不同比例免费配额,而后逐年下修,预计于2034年全面归零,完整落实以量计价,产品任何碳足迹皆需购买相对额度凭证,促使企业加速达成净零目标。
贰、我国中小企业冲击影响及因应作为:
一、 冲击影响
综观我国整体对欧盟贸易情形,目前初步估计影响程度并不大。 2022年对欧盟贸易出口额约为349.2亿美元(占全球出口约7.3%),其中CBAM管制品项约43.8亿(占欧盟出口12.1%),在六大管制品项中,仅钢铁(42.2亿美元)及铝业(1.56亿美元)有较大贸易额,其余四项产值甚微,且钢铁及铝整体产业出口额中CBAM管制清单项目覆盖率超过97%,几乎囊括所有出口品项,可知首波冲击影响当中,钢铁业为重中之重,若将近五年钢铁业管制品项对欧盟平均出口量140万吨*单位产品含碳量约0.3~2.3t CO2e X 2022 EU ETS碳交易均价85.2欧元计算,可推估钢铁产业在CBAM正式实施后,每年需缴交费用约为11.9亿~91.1亿新台币,占该产业贸易额约2.4~20%,可见总体占比虽不高,但对相关企业而言仍是不小的负担。
观察对我国中小企业可能的直接出口冲击,2022年钢铁业出口欧盟产品细项中,最大宗为钢铁原料直接输出(约22.1亿美元),推测应属上游原物料供应端,以大型企业为主,其次则为钢铁制螺钉、螺栓、螺帽等扣件加工制品(约16.8亿美元),此产业最可能为中小企业主要影响范围,2022年中小企业出口欧盟金属制造业贸易额约6.6亿美元,推估有相当比例会落于此产业别,该产业位于中下游且为加工出口导向,为全球第三大出口国,产业特性以中小企业为主,分布于桃园芦竹、台南仁德、高雄冈山一带形成产业聚落,多采传统经营模式,数位科技、智慧制造应用较少,受冲击影响韧性较低,近年已获关注并列为辅导升级优先对象。此外,间接出口至欧盟产品之产业链中,中小企业所扮演的角色也需要厘清,因会受到供应链压力影响,企业是否有自主完成碳盘查并达成减排目标能力仍有待关注。
二、 因应作为
现今多数中小企业明白未来可能发生之碳冲击及隐忧,然而因为资源、人力有限且法规制度尚未针对中小企业明订减排规范,因此相较大企业而言碳盘查速度及相关积极作为普遍落后,鉴此,我国已推动相关辅导措施,以钢铁产业为例,中小企业加速投资行动方案中已核准覆膜金属不锈钢、盘原线材等多项零件供应商投入低碳产线、绿能设备建置及智慧化数据管理系统等。此外,工业局及金属工业研发中心已编列预算并成立减碳服务团协助碳盘查、验证及技术设备提升辅导及人才培育计画等措施,而首当其冲的螺丝扣件业,也在工总呼吁及公会重视下,由中钢及金属中心协助因应CBAM所需的行政作业要求,政府也提供碳足迹指引手册、减碳计算工具、线上顾问咨询等服务,期望借着国际贸易要求之际结合大企业、政府与产业科研机构多方共同辅导推动中小企业加速净零路径规划。
三、 国际发展
目前国际社会对欧盟此举普遍抱持反对态度,认为是以环保为名的关税保护主义,特别是原物料输出大国及出口导向之开发中国家反应最为强烈,已采取国际法律途径及研拟相关反制措施等制衡方式,然而欧盟为顾及境内产业竞争力及其永续发展之区域政策目标,该措施已势在必行,相关产业必须提早因应并规划减碳路径以减少冲击。我国现阶段虽非主要被课征对象,但重要贸易伙伴如美国、日本,皆有意跟进类似机制,届时影响规模将会倍增。另外,我国出口品项以电子零件及机械制造为主,依国际情势研判短期内应不致于受到列管,一旦未来将所有金属加工品项纳入管制,对出口贸易将产生巨大影响,仍须提早规划减碳路径防范未然。
参、总结
目前CBAM 属试办阶段,首波清单对产业冲击尚属可控范围,且施行初期仍有较大比例之免费配额,然而中小企业应趁此机会搭上国际减碳趋势顺风车,藉由大企业受到减碳及盘查规范要求及政府提供辅导资源时同步执行相关措施以利寻求参考及咨询对象,透过盘查全链碳足迹方式,可有效降低所需的资源及人力,并同时完成相关人才培育,更能完整揭露分析资讯及风险,提升产业透明度及竞争力,避免产业遭到严格列管时无所适从。
未来也应持续关注国际动向以避免可能的环境营运风险,例如美国即将跟进之CCA系统,或是欧盟持续扩大品项之可能性,例如有意将EU ETS项目纳入CBAM 清单,造成运输、燃料成本增加,或是更多品项纳入电力排放计算,因我国能源排放系数过高,此举将严重削弱出口产品竞争力,需仰赖能源转型发展降低危害,而塑胶产业原先也列入纳管品项,应早日厘清产业供应链的关系及产品碳排放强度以及早因应。
我国也于4月成立碳权交易所并预计于2024年开征碳费,由于CBAM在原出口国缴交之碳费可进行折抵,此举能将贸易成本转为国内绿色投资基金,但欧盟碳交易制度行之有年,运作相对成熟稳定,近期碳交易价93欧元已达国际高层碳价委员会建议2030前50~100美元/吨CO2之最高基准表现,对比周边邻近区域如中国大陆约8美元/吨CO2、韩国约28美元/吨CO2,该价格势必过高,预估国内将采温和渐进方始实施,并配合抵换、补助等奖励措施方式实施,然而不论碳价如何制定,提早进行碳盘查并降低产品含碳标准,对内销或是出口而言,都是最直接有效的方式。
资料来源:
1.欧盟尚未明确规范产品类别清单,仅先以一般普遍认知方式界定。
2.尚待欧盟执委会订定实行细则,据先前审议版本,该比例预估为10%。
主办单位:经济部、经济部中小及新创企业署
执行单位:财团法人塑胶工业技术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