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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尋結果共 325 篇文章

RoHS 稽核证明了企业的努力程度

RoHS 稽核证明了企业的努力程度 RoHS稽核能有效的减少或消除各个厂商生产出非RoHS符合性的产品,这表示将RoHS法规要求融入品质系统的检视程序以及实行RoHS相关训练课程是一项关键的优先考量。 直到现在,我们应该已对欧盟RoHS指令《六大限用有害物质指令》感到熟悉,从事销售产品至欧盟国家的企业,期待依据各个合理的步骤来遵守法规要求并执行所应有的努力程度以确保产品的RoHS符合性,合理的步骤是非常明确易懂的,但何谓应有的努力程度呢? 根据英国国家度量衡实验室(National Weights & Measures Laboratory)表示,企业执行应有的努力程度非常简单,采取适当的稽核系统及程序就是有效证明产品RoHS符合性的最佳方式。 您的组织已发展出一套通过ISO认证的品质管理系统吗?问题是,ISO认证并非针对欧盟RoHS的具体要求所实行,如果您的系统能满足RoHS指令的要求,此系统是否能持续的使用而您又该如何证明呢? 拥有一套适当的品质管理系统却无法使员工遵循,是无益于企业且如同没有一样糟。为了确保系统的运作,周期性的监控乃必要的,为了提升系统运作的效率,企业必须

2007-04-27

RoHS法规正式规范标准

欧盟于2002年11月完成通过RoHS指令,并于2003年2月13日正式公告,其内容中明确的宣示将于2006年7月1日开始,电子产品全面禁用包括铅(Lead)、镉(Cadmium)、汞(Mercury)、六价铬(Hexavalent chromium)、溴化物耐燃剂(Polybrominated biphenyls、Polybrominated diphenyl ethers)等六种物质。欧盟指令需在各国转换为国内法规,故各国可能有不同之执行方式。 但由于有些物质原本就存在于原料当中,随制造过程进入产品中,且仍然无法有效的完全去除。这类物质可视为天然的杂质,并非蓄意添加。为了管制上的方便,欧盟另外增订最大容许浓度(MCV)作为厂商执行的依据:铅、汞、六价铬、溴化物耐燃剂(PBB及PBDE)为0.1%,镉则为0.01%。 (http://eudir.nccp.org.tw/index.php)

2006-11-01

包装材与包装材废弃物指令

欧盟日前对包装材的管理方式有了更严苛的规定,不仅要求建立回收体系、鼓励提升包装材的再利用,同时,希望在2010年前,完全禁止包装材中使用重金属;新规即将制订,业者不可不知。欧盟于1994年公告包装材与包装材废弃物指令(Directive of Packaging and Packaging Waste,94/62/EC,简称PPWD),范围涵盖所有在欧盟上市工商业、服务业、家用之任何材质的包装,指令要求会员国应建立一回收体系(collecting system),并鼓励生产者提升包装的再利用(reuse)、再循环(recycle)及再生(recovery)。指令的目的是要协调欧盟各国对包装材的管理方式,并减轻包装材废弃物对环境的冲击。 2004年2月,在欧盟2004/12/EC的决议案中,对包装材与包装材废弃物的管理,制订了更严格的标准,也希望在2010年时完全禁止在包装材中使用重金属。并预计在2004年底,颁布包装材的相关标准。 一、包装指令简介包装材与包装材废弃物指令要求会员国采取三项步骤:一、藉由降低包装材废弃物的数量与有害物以减轻对环境的冲击二、藉由制订量化的目标以再循环、再

2006-11-01

SGS检测项目

1.RoHS 2004 年10 月1 日起,法规正式规范标准如下:◎欧盟2003 年12 月提出咨议文,列出浓度上限建议为: ‧相同材质所含的铅、汞、六价铬、PBB、PBDE,最高浓度不得超过重量的0.1%(1000ppm) ‧相同材质物料所含的镉,最高浓度不得超过重量的0.01%(100 ppm)【浓度单位换算→1% = 10,000ppm、1ppm = 0.0001%】◎欧盟2004 年10月起正式规定之前建议的数值己生效,并规定不同材质不同颜色和相同材质不同颜色都必须分开测试。 2.包装材测试 因现今世界各国愈来愈重视环境生态问题,对于包装材料常在使用过后,被消费者任意地丢弃,进而至环境土壤中,其中所含的危害物质将会直接对环境造成危害。故纷纷订定相关法规来规范是否符合环保相关规订。 法规标准:94/62/EEC,CONEG限值:Pb+Cd+Hg+Cr+6<100ppm

2006-11-01

木板烟熏

根据国际植物防疫检疫措施第15号标准(ISPM15)规定,所有用于支撑、保护或运送物品之木质包装材料(例如:垫木、托板、板条箱、栈板等) ,皆须经过热处理或溴化甲烷熏蒸消毒,以消灭木质包装材料中的有害生物这些处理过程应在木质包装材料的两相对面上以IPPC标志证明之(此规定不适用于 6mm (0.24”)以下之木片、原木包装、以及经加工处理之木材,例如合板、 瓦楞纸板、纤维板、薄木片等) (a) 热处理 (HT)  木质包装材料应依规定之时间及温度加热处理,木芯温度至少须达56°C,加热时间至少须为30 分钟 (b) 溴化甲烷(MB)薰烟消毒(Methyl Bromide)  木质包装材料应以溴化甲烷(MB) 熏蒸消毒,最低标准如下: 时间24小时剂量48g/M356G/M364G/M3温度21度C16-20度C10-15度C(费用:档货:50块内NT$1500、20呎柜-NT$1800 、40呎-NT$2300)目前已有很多国家规定运抵下列国家之货物/货件,如采用不合格之木质包装材料(未经处理或未依规定标示者)装载,则该批货物将被拒绝入关、并被要求立即自抵达港口退运

2006-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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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HS 稽核证明了企业的努力程度

2007-04-27

RoHS 稽核证明了企业的努力程度 RoHS稽核能有效的减少或消除各个厂商生产出非RoHS符合性的产品,这表示将RoHS法规要求融入品质系统的检视程序以及实行RoHS相关训练课程是一项关键的优先考量。 直到现在,我们应该已对欧盟RoHS指令《六大限用有害物质指令》感到熟悉,从事销售产品至欧盟国家的企业,期待依据各个合理的步骤来遵守法规要求并执行所应有的努力程度以确保产品的RoHS符合性,合理的步骤是非常明确易懂的,但何谓应有的努力程度呢? 根据英国国家度量衡实验室(National Weights & Measures Laboratory)表示,企业执行应有的努力程度非常简单,采取适当的稽核系统及程序就是有效证明产品RoHS符合性的最佳方式。 您的组织已发展出一套通过ISO认证的品质管理系统吗?问题是,ISO认证并非针对欧盟RoHS的具体要求所实行,如果您的系统能满足RoHS指令的要求,此系统是否能持续的使用而您又该如何证明呢? 拥有一套适当的品质管理系统却无法使员工遵循,是无益于企业且如同没有一样糟。为了确保系统的运作,周期性的监控乃必要的,为了提升系统运作的效率,企业必须

RoHS法规正式规范标准

2006-11-01

欧盟于2002年11月完成通过RoHS指令,并于2003年2月13日正式公告,其内容中明确的宣示将于2006年7月1日开始,电子产品全面禁用包括铅(Lead)、镉(Cadmium)、汞(Mercury)、六价铬(Hexavalent chromium)、溴化物耐燃剂(Polybrominated biphenyls、Polybrominated diphenyl ethers)等六种物质。欧盟指令需在各国转换为国内法规,故各国可能有不同之执行方式。 但由于有些物质原本就存在于原料当中,随制造过程进入产品中,且仍然无法有效的完全去除。这类物质可视为天然的杂质,并非蓄意添加。为了管制上的方便,欧盟另外增订最大容许浓度(MCV)作为厂商执行的依据:铅、汞、六价铬、溴化物耐燃剂(PBB及PBDE)为0.1%,镉则为0.01%。 (http://eudir.nccp.org.tw/index.php)

包装材与包装材废弃物指令

2006-11-01

欧盟日前对包装材的管理方式有了更严苛的规定,不仅要求建立回收体系、鼓励提升包装材的再利用,同时,希望在2010年前,完全禁止包装材中使用重金属;新规即将制订,业者不可不知。欧盟于1994年公告包装材与包装材废弃物指令(Directive of Packaging and Packaging Waste,94/62/EC,简称PPWD),范围涵盖所有在欧盟上市工商业、服务业、家用之任何材质的包装,指令要求会员国应建立一回收体系(collecting system),并鼓励生产者提升包装的再利用(reuse)、再循环(recycle)及再生(recovery)。指令的目的是要协调欧盟各国对包装材的管理方式,并减轻包装材废弃物对环境的冲击。 2004年2月,在欧盟2004/12/EC的决议案中,对包装材与包装材废弃物的管理,制订了更严格的标准,也希望在2010年时完全禁止在包装材中使用重金属。并预计在2004年底,颁布包装材的相关标准。 一、包装指令简介包装材与包装材废弃物指令要求会员国采取三项步骤:一、藉由降低包装材废弃物的数量与有害物以减轻对环境的冲击二、藉由制订量化的目标以再循环、再

SGS检测项目

2006-11-01

1.RoHS 2004 年10 月1 日起,法规正式规范标准如下:◎欧盟2003 年12 月提出咨议文,列出浓度上限建议为: ‧相同材质所含的铅、汞、六价铬、PBB、PBDE,最高浓度不得超过重量的0.1%(1000ppm) ‧相同材质物料所含的镉,最高浓度不得超过重量的0.01%(100 ppm)【浓度单位换算→1% = 10,000ppm、1ppm = 0.0001%】◎欧盟2004 年10月起正式规定之前建议的数值己生效,并规定不同材质不同颜色和相同材质不同颜色都必须分开测试。 2.包装材测试 因现今世界各国愈来愈重视环境生态问题,对于包装材料常在使用过后,被消费者任意地丢弃,进而至环境土壤中,其中所含的危害物质将会直接对环境造成危害。故纷纷订定相关法规来规范是否符合环保相关规订。 法规标准:94/62/EEC,CONEG限值:Pb+Cd+Hg+Cr+6<100ppm

木板烟熏

2006-11-01

根据国际植物防疫检疫措施第15号标准(ISPM15)规定,所有用于支撑、保护或运送物品之木质包装材料(例如:垫木、托板、板条箱、栈板等) ,皆须经过热处理或溴化甲烷熏蒸消毒,以消灭木质包装材料中的有害生物这些处理过程应在木质包装材料的两相对面上以IPPC标志证明之(此规定不适用于 6mm (0.24”)以下之木片、原木包装、以及经加工处理之木材,例如合板、 瓦楞纸板、纤维板、薄木片等) (a) 热处理 (HT)  木质包装材料应依规定之时间及温度加热处理,木芯温度至少须达56°C,加热时间至少须为30 分钟 (b) 溴化甲烷(MB)薰烟消毒(Methyl Bromide)  木质包装材料应以溴化甲烷(MB) 熏蒸消毒,最低标准如下: 时间24小时剂量48g/M356G/M364G/M3温度21度C16-20度C10-15度C(费用:档货:50块内NT$1500、20呎柜-NT$1800 、40呎-NT$2300)目前已有很多国家规定运抵下列国家之货物/货件,如采用不合格之木质包装材料(未经处理或未依规定标示者)装载,则该批货物将被拒绝入关、并被要求立即自抵达港口退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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