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正式启用国际通行的化学品分类及标签体系 2008年12月31号,欧理会发布了新的欧盟化学品和混合物的分类,标签和包装法规 ((EC) No. 1272/2008) (CLP) 的正式文本。新CLP法规采纳了联合国的GHS体系,即化学品的分类和标签全球调和制度(GHS), CLP的出台使欧盟的化学品分类和标签体系和全球通行的GHS体系取得同步。 CLP法规于2009年1月20日正式开始实施,而现行的化学品分类,标签和包装指令(67/548/EEC)和配制品指令 (Directive 1999/45/EC) 将于2015年6月1日完全被取代。 CLP的实施是逐步完成的,其中规定旧的化学品的分类,标签和包装指令废止的时间是2010年12月1日,旧的配制品(混合物)的分类,标签和包装指令的废止时间是2015年6月1日 (详细情况见图1) 。 CLP主要对现行的指令(67/548/EEC)作了修改,其中67/548/EEC附录1将会被取代。新的分类元素,包括危险标志,警语( 如“危险”和“警告”)等被引入CLP CLP法规同时对欧盟的一些主要的法律法规以及指令中的相关内容都作了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