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胶容器材质标示后年上路
塑膠容器材質標示 後年上路 衛生署新規定,塑膠容器包括水壺、奶瓶、餐盒及塑膠杯等,在瓶身外面或包裝上,今後必需要標示材質、耐熱溫度或耐冷溫度,預計明年3、4月公告,後年上路。 衛生署指出,新制將分兩階段執行,101年先以可重複使用的塑膠容器為主;102年則鎖定拋棄式塑膠容器。違反規定者,將處3萬到15萬罰鍰。 衛生署食藥局餐飲衛生科科長鄭維智表示,市面上膠塑容器材質很多,各有不同的特性、耐熱度或耐冷度,民眾常搞不清楚,很容易就錯誤使用,最常見的就是裝思樂冰的冰品杯,或是咖啡店外帶的冰咖啡透明杯,民眾在用完後捨不得丟,回收重複使用拿來裝熱水。 事實上,透明冷飲杯的材質為聚乳酸(PLA),耐熱度只有攝氏50度;另很多微波盒材質是聚丙烯(PP),可耐熱攝氏1百度,可以用來微波,但蓋子卻是聚苯乙烯(PS),耐熱度最高只有攝氏90度,就不能用來微波。 三合一咖啡紙杯內還有一層PE膜(聚乙烯),如果是高密度PE膜,最高可以耐熱到攝氏110度,拿來裝熱水沒有問題;但若是低密度PE膜最高只能耐熱到攝氏90度,便不適合拿來裝太熱的水。 另外,用過即丟的塑膠杯,也有不同的材質,如果是聚苯乙烯(PS)材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