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要求進口含有汞元素的若干類產品必須預先通報
美國要求進口含有汞元素的若干類產品必須預先通報 2010年8月6日,美國環保署(EPA)的發布一項將於 8月20日頒布生效的在有毒物質控制法(TSCA的)項下汞元素用於流量計,壓力表和天然氣測溫儀的一個重要的新用途規則的最終規則,除了自2009年9月11日起仍在使用中的產品。 按要求,進口,製造或加工汞元素者欲在進行指定的活動時須在開始這些活動前至少提前90天向環保署通報。環保局便可以評估該通報的使用目的,如果有必要,將在發生前禁止或限制上述活動。 此舉作為環保局進一步管控有害物質的一項措施,在某些情況下禁止使用包含在某些產品中汞,鉛等有害物質。美國的許多個州已禁止銷售含有汞的流量計,壓力表,溫度計等產品,其中包括加利福尼亞州,緬因州,馬薩諸塞州,紐約州和佛蒙特州。 –資料來源:香港貿發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