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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REACH指令,唯一代表之新增诠释

欧盟REACH指令,唯一代表之新增诠释 2008年4月14日,欧盟化学总署(ECHA) 于比利时布鲁塞尔召开REACH 研讨会 (Workshop) – 化学品预注册和注册之最后阶段。会中欧洲企业总署的Otto Linher说明:被委派进行化学品注册的非欧盟制造商之唯一代表 (Only Representatives;OR) 将来可为各个制造商分开提交注册。此项改变是与会成员国进一步交换意见时所得到的结论。 根据以往指令之诠释,如果某OR为多家非欧盟制造公司之相同物质做唯一代表时,则所有被代表非欧盟制造商之相同物质,数量应被合并计算,并共同提交于同一注册。但此项作法将会成为历史。 ECHA也保证REACH-IT系统连同预注册将于6月1日完成,ECHA也同时宣布将于五月公告两份未完成指引文件,内容将涵盖化学物质安全报告(Chemical Safety Report (CSR)) 以及成品中的物质(Substances in Articles)。 REACH之注册及预注册 REACH之预注册及注册时间即将于2008年6月1日开始,预注册时间为期6个月,并于2008年12月1日截

双酚A致癌性,引发关注

加拿大卫生部近期将正式宣布双酚A(Bisphenol A,简称BPA)为危害人体健康的有毒物质。加拿大也将创全球首例,成为全世界第一个正式认定BPA对人体有害的国家。 BPA是一种有机化合物,常使用于一般消费性产品,可见于塑胶制的婴儿用品(如奶瓶及奶粉罐的内层)、儿童玩具、水壶或可微波的食品容器中。标榜耐热的BPA遇到超过100度的高温,还是有可能释出毒素。值得注意的是,塑胶奶瓶使用过久,或在强酸、强碱的高效清洁剂清洗下,更容易溶解出有毒物质。 2007年8月,美国38位科学家在生殖毒物学网站,联名发表声明提醒各界重视BPA的危险性。而美国国家卫生研究院「全国毒理学计画」通过老鼠实验发现,接触BPA可能导致乳癌、摄护腺癌、泌尿系统问题、女性性早熟以及行为改变。这份报告也促使一向认为BPA相当安全的美国政府态度扭转。不过,这项报告仍呼吁各界再做更深入的研究,而其最终报告将于今年夏天公布。 BPA是否列管?环保署纳入观察名单审慎评估 环保署表示,BPA可能随不同途径进入饮用水水源,因此除已将BPA列入饮用水污染物候选名单,建立抽验机制外,亦将BPA列为毒性化学物质观察名单中,未来将持续依国际

欧盟第二次RoHS相关利益者咨询意见报告

欧盟第二次RoHS相关利益者咨询意见报告 去年春季,欧盟执委会为RoHS法令订出审视(review)主题,并开始咨询​​程序以鼓励相关利益者提供他们的意见。咨询会议的结果将作为修改RoHS法令的依据。第二次的咨询委员会自2007年12月开始,2008年2月底结束。而此次的咨询会共收到62个回函,其中,来自私人企业的为14封、来自电子电机产业的业界组织(主要来自美国和日本,及第三世界国家)共26封、材料制造商及协会8封、非政府组织(NGOs)2封、和来自欧盟会员国及其他国家的6封。 此次审视主要讨论是否将医疗器材和监视及控制仪器纳入RoHS指令范围,以及是否需要扩大RoHS指令限用/禁用物质。咨询结果显示,几乎所有的相关利益者皆同意将医疗器材和监视及控制仪器纳入RoHS指令的管制。而大多数的业界利益相关者表示不认为需要增加其他电子电机设备中的物质限用, 因为欧盟新化学品法规REACH将会管制电子电机设备中对环境有危害之物质。相对地,非政府组织(NGOs)表示支持扩大RoHS指令限用物质,并提出一些应优先纳入管制的物质清单

欧盟RoHS指令将管制十溴联苯醚使用

欧盟RoHS指令将管制十溴联苯醚使用 欧洲法院(European Court of Justice)于2008年4月7日宣布丹麦政府和欧洲议会共同对欧盟执委会所提出有关十溴联苯醚(deca-BDE)之判决。十溴联苯醚(Deca-BDE)为一种阻燃剂,主要用途为应用于电子设备如电视、电脑、厨房器具等以防火。 欧洲法院判决赞同丹麦和欧盟议会所提出禁止十溴联苯醚(deca-BDE)于电子电机设备中之使用, 也就是取消欧盟RoHS指令中原本对于十溴联苯醚(deca-BDE)的豁免。因此,自2008年7月1日起,于欧盟境内制造贩售之电子电机设备,将不得使用此种具危害环境之化学物质。 附件为欧洲法院之判决内容。 – 参考资料来源:丹麦环境部网站 – 财团法人塑胶工业技术发展中心译    仅供参考,请以原文为主 其它相关档案下载:LexUriServ.doc

2008年欧盟RoHS/WEEE指令修正时程表预估

以下为美国商业部于今年1月中公布之2008年RoHS和WEEE指令修正的预估时程表(原文请参考附件),以下粗体字为确定的日期。请注意此文件只作为参考用,并不是官方发表的文件。

英国政府成立WEEE咨询小组

 英国政府成立WEEE咨询小组 于2007年12月成立的英国WEEE Advisory Body(WAB;WEEE咨询小组)之主要任务为提供政府实行WEEE法规之建议。日前,WEEE咨询小组也设立一工作实施计画以评估WEEE系统。 WEEE咨询小组成员包括来自不同产业之13位WEEE专家。 * WAB Chairman Peter Calliafas* Joy Boyce, head of corporate affairs, Fujitsu Services* Julie-Ann Adams of Adams Consultancy Services* Phil Conran, general manager recycling, Biffa* Jonathan Gorman, regulatory policy manager, Tesco* Gary Griffiths, environmental and quality systems manager, RDC* John Holbrow, non-executive chairman, Pollution Monit

欧盟呼吁厂商注意REACH预注册时间

欧盟于其网站(h​​ttp://europa.eu/rapid/pressReleasesAction.do?reference=IP/08/564&format=HTML&aged=0&language=EN&guiLanguage=en) 呼吁业界,化学物质制造商或进口商如欲继续制造及进口既有化学物质,务必于2008年6月1日至12月1日期间完成预注册。据估计,欧盟将收到超过18000个注册档案。进行预登记能提供登记相同化学物质的公司资料共享,提升对化学物质的知识。 而新化学物质 (非既有化学物质以外之物质)的登记则从2008年6月1日开始进行。 预登记的方式有两种,但是都必需使用REACH-IT系统: 1. 欧盟化学总署(ECHA)网站的REACH-IT系统进行线上登记:化学物质登记所需缴交的档案和资料都是藉由此工具上传至ECHA。一旦公司将资料上传后,资料将被储存于REACH-IT档案库中。之后,登记之公司可以随时登录审视其档案、进行资料搜寻、取得登记相同物质之公司联络资料。 2.&

欧盟化学总署(ECHA)举办REACH预注册研讨会

欧盟化学总署(ECHA)举办的化学品法规REACH预注册和注册倒数Workshop于4月14日于比利时布鲁塞尔召开。 会中再次强调,如果化学品供应商没有在规定之期限内对其供应之化学品进行预注册或注册,将使得其客户,也就是使用化学品者无法使用化学物质。 此会议共有九个部份,如下: 1.业界首要任务; 2.REACH法规概述; 3.预注册概述; 4.预注册实际作法; 5.预注册提醒; 6.会员国如何告知其国内业者对于REACH应付之责任义务; 7.如何替预注册作准备; 8.从预注册到共同资料提交; 9.SIEF资料交换论坛资讯系统 以上的简报档及影像档皆可在欧盟化学总署网站点选得知:http://ec.europa.eu/enterprise/reach/events_en.htm – 参考资料来源: 欧盟化学总署 – 财团法人塑胶工业技术发展中心译     仅供参考,请以原文为主

能源之星资讯科技IT减碳运动开始

美国环境局要求各机关加入能源之星IT减碳运动(Energy Star Low Carbon IT Campaign),藉由管理电脑及萤幕电源(Power management),或是进入休眠模式(Sleep mode)的方式,皆能帮助减缓持续增加的用电需求,同时达到节约能源和节省成本的目的。如果美国所有办公室的电脑和萤幕在没有使用时皆设置至休眠模式,估计可以节省超过440亿/千瓦小时或等于40亿美金之电力,等同降低500万台车辆每年所排放之温室气体。 现在加入能源之星IT减碳运动机构及厂商名录如下:Advanced Micro Devices Inc., Anheuser-Busch Cos. Inc.,Association of Bay Area Governments Energy Watch,Commonwealth of Massachusetts,Dell Inc.,Fox Entertainment Group Inc.,HP,Microsoft, OfficeMax,City of Portland (Oregon)

ECHA公布单体及聚合物指引更新版

ECHA公布單體及聚合物指引更新版 歐盟化學總署ECHA於今年三月公布單體及聚合物指引(Guidance for monomers and polymers)更新版。 更新版和第一版的不同處如下: 第2.2部份 對聚合物定義作更詳盡解釋(包括不同之添加劑)。第3.3部份都已移到此部份。第3.1部份 在嚴格控制情況下同時做為單體和中間體使用之物質闡釋第3.2.1.1部份 增加一句話澄清穩定劑並無需登記第3.2.1.2部份 此部份被修改以反應對於那些物質的提案第3.2.1.3部份 修正文字措辭以澄清,只有用以修飾天然聚合物之物質於完成化學鍵結後需要登記第3.2.1.4部份 更新此指引分為4部份,大網如下:1.  介紹2.  定義 2.1 單體 2.2 聚合物 2.3 聚合物製造商3. 責任及義務 3.1 單體製造商卅進口商 3.2 聚合物製造商卅進口商    3.2.1 登記責任      3.2.1.1 一般情況      3.2.1.2 案例:根據第67/548/EEC號指令所通報之聚合物          3.2.1.3 案例:天然聚合物或是經化學改質之天然聚合物      3.2.

全球汽车申报物质清单(GADSL)

全球汽车申报物质清单(GADSL) 2008年1月18日更新的全球汽车申报物质清单(GADSL),列举了111项被规为禁用和需要申报的具高毒性化学物质清单。清单上所列举之化学物质也可做为汽车业界因应欧盟新化学品法规(REACH)之参考。 以下为摘录于附件全球汽车申报物质清单(GADSL)原文之翻译: 汽车产品开发的主要目的包括品质的持续改善、安全的提升,以及降低车辆于其生命周期中对于环境所产生之负面影响。藉由一个最有效、最经济的方式最佳化顾客价值则可以达到前面所述之目标。汽车制造链中使用大量的建造、操作和加工材料,如何选择及合适的使用对于改善产品品质、提升安全、降低对环境之危害等有相当重要的影响。 为此,全球汽车供应链中之汽车制造商、各层级之供应商和材料供应商成立全球汽车相关利益者团体(Global Automotive Stakeholder Goup;GASG),以进行持续性的对话及资讯交流。供应链内及早进行对话沟通将有助于符合现有及未来法规规范,同时将消费者要求纳入考量以确保产品之可持续性。 全球汽车相关利益者团体(GASG)组成包括全球三个区域,美洲、欧

欧盟执委会采纳REACH注册费提案

欧盟执委会采纳REACH注册费提案 欧盟执委会于4月16日己采纳新化学品法规(REACH)的注册费用提案,并将于近日公布于其官方公报。注册费用将自今年6月1日起适用。重量10吨以下的化学品基本注册费用为1600欧元;而重量超过1000吨的化学品基本费用为31000欧元。对于中小型企业,将给予折扣:中型企业7折、小型企业4折、极小型企业1折。共同提交的部份也将给于25%的折扣。中间体的注册费因相对工作量较少因此注册费也相对较低。企业所缴交之注册费用对象为位于芬兰赫尔辛基的欧盟化学总署(ECHA),ECHA将负责处理注册事宜。注册费收入将部份作为ECHA运作使用,另一部份则由欧盟补助。另外, 欧盟预计最快将于2013年对于注册费用做审视。 更详细内容可至欧盟执委会网站:http://europa.eu/rapid/pressReleasesAction.do?reference=IP/08/582&format=HTML&aged=0&language=EN

欧盟RoHS指令 – 新增有害禁用物质之评估报告预计于四月中旬出炉

欧盟RoHS指令 – 新增有害禁用物质之评估报告预计于四月中旬出炉 2008年2月底Oko-Institut针对46类可能被新增于欧盟RoHS指令之化学物质,提出公开咨询。这46类物质被广泛的使用于电子电机和其他消费性产品。 被列入考虑的新增有害物质是依据电子电机制造商/供应商所提供的声明文件、现有研究资料、XRF分析报告以及其他相关资讯做出判断。而Oko-Institut公司 也针对下列问题,公开征询相关资讯: 1. 是否应该有其他化学物质被列入电子电机产品中使用之有害物质清单? 2. 列出的有害物质被使用于哪些零组件(如:电晶体、电容器、电阻器、印刷电路版)以及其浓度范围。 3. 除欧盟风险评估报告外,是否有其他关于清单中的有害物质的风险评估报告? 4. 是否有任何的可能替代物质取代清单中的有害物质? 其优缺点为何? Oko-Institut目前正在进行评估使用于电子电机产品中之有害物质对于人类及环境健康所造成的风险,除将列出对人类及环境有高度危险性的有害物质外,并讨论可能替代物质的优缺点,评估报告预计于今年(2008)四月中旬出炉。而这46类物质都将可能成为日后欧盟新

化学禁令对玩具安全的要求-产业的管理系统如何因应客户及最新法规的有害物质要求

化学禁令对玩具安全的要求 -产业的管理系统如何因应客户及最新法规的有害物质要求- 从2007年1月16日起,欧盟将限制在玩具制造中加入邻苯二甲酸酯,而目前大多数玩具都由塑料组成,而邻苯二甲酸酯又被广泛用于塑料玩具,欧盟该新规的要求,无疑是对我玩具出口业的一次严峻挑战。另外,德国安全技术认证中心 (ZLS) 经验交流办公室 (Central Experience Exchange Office,ZEK) ATAV委员会2007年11月20日通过决议,要求在GS标志认证中强制加入PAHs (多环芳香烃) 测试,该项规定于2008年4月1日生效。甚至是新增至原物料 REACH 欧盟新化学品的政策要求。

绿色和平组织公布第七版「Guide to Greener Electronics」

绿色和平组织公布第七版「Guide to Greener Electronics」 自2006年8月第一版以来,绿色和平组织每三个月更新一次的「Guide to Greener Electronics」(电子企业绿色评鉴) 于2008年3月18日发行最新第七版评比。这次共评鉴了18家知名厂商所销售的电脑、手机、电视和游戏机。 评比重点为: 1. 排除使用产品中的有害化学物质 。 2. 产品使用后废弃回收计划的实行。 满分10分中,向来表现不错的韩国Samsung以及有明显持续改善的日本Toshiba以7.7分共同获得此次排名的第一名。 Nokia、Sony、Dell、以及Lenovo皆获得7.3分并列第二名。 完整的评鉴记分可于绿色和平组织官方网站 http://www.greenpeace.org/免费下载 资料来源http://www.greenpeace.org/international/campaigns/toxics/electronics/how-the-companies-line-up

标准检验局加强塑胶玩具可塑剂之检验

标准检验局加强塑胶玩具可塑剂之检验 台湾标准检验局于2007年7月大量采购各通路的塑胶玩具进行可塑剂测试,结果显示约45%的可塑剂含量过高。因此,该局于2007年10月24日公布最新修订的CNS4797「玩具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以下共6种的邻苯二甲酸酯类(Phthalate)可塑剂及其混合物含量总和不得超过0.1﹪重量比。 邻苯二甲酸双-2-乙基己基酯(DEHP)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   邻苯二甲酸丁苯甲酯(BBP)   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   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DIDP)   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DNOP) 该法令于2008年7月1日起生效。玩具及婴幼儿产品中所含可塑剂之安全要求须依CNS 15138「塑胶玩具中邻苯二甲酸酯类可塑剂检验法」 警告标示凡进口或国内产制之玩具必须经查验合格并贴附商品检验标识及中文标示。玩具含可塑剂须于中文标示之警告标示「警告:此玩具含可塑剂,勿吸吮,以免对身体有害」,以提醒消费者注意。 产品台湾 (CNS 4797)欧盟 (2005/84/EC)14岁以下的玩具和婴

加州AB48 & AB218法案

加州AB48 & AB218法案 2003年通过的《电子废弃物回收法》规定,不符合欧盟RoHS指令中四项重金属含量而禁止在欧盟销售的「特定电子设备」(对角线测量显示器萤幕≧4英吋的电子设备),同时禁止在加州贩卖。 2006年12月4日,加州众议院议员Lori Saldana提出AB 48法案,将「特定电子设备」的管制范围扩大至与欧盟RoHS指令一致的电子消费品。包括:须依靠电流或电磁场运作的设备,或者产生、转换、测量电流或电磁场的设备;欧盟2002/96/EC(WEEE)指令Article 2所定义的设备;交流电小于1,000伏特与直流电小于1,500伏特的设备;及欧盟RoHS指令Article 2.1所定义的设备。 AB 48法案规定无法在欧盟内销售之电子设备也禁止在加州境内贩售。此法案于2007年9月11日众议院三读通过,2007年9月12日通过Assembly Concurrence。然而,在2007年10月13日以实行不易和带来不好结果为由遭加州州长否决。 2008年初,加州众议院议员Joe Simitian提出和AB48相似的限制条款至AB218法案。此新法案将于4月初

新版联合产业指南 (JIG-101-A) 出炉

美国电子产业联盟 (EIA)、JEDEC固态技术协会 (JEDEC)、以及日本绿色采购调查标准化协会 (JGPSSI) 共同修订了联合产业指南 (Joint Industry Guide;JIG-101),以提供相关电子产品/零件中禁用物质的资讯,并能适用于供应链内的所有厂商。 修订过后的联合产业指南Joint Industry Guide for Material Composition Declaration for Electronics Products (JIG-101-A) 为标准化的物质清单。当供应商提供给电子电机企业客户成品的组合零件中含有清单上的禁用物质时,必需同时附上此禁用物质的资讯。这份文件可以帮助从原材料到成品,如电脑、电视、手机等供应链中任何阶段的企业。 JIG-101于2005年4月发表。修订版A (JIG-101-A) 主要更新对于规范物质的情报,以及些许的次要修改方便使用。如:   线材外被的铅含量须低于300ppm (加州65法案)   4类RoHS重金属(增订法令 – 加州法律SB20 和SB50)   新增禁

NY SS-00259第七版出炉

SONY於2008年3月3日公佈第七版SS-00259,並於2008年4月1日起生效。第七版SS-00259中共列出22類管理物質,其中全氟辛烷磺酸及其鹽(PFOS)以及特定苯并三氮唑(Specific Benzotriazole )為新增項目。 重金屬:Cd, Pb, Hg, Cr6+有機氯化合物: PCB, PCN, PCT, SCCP, Others有機溴化合物: PBB, PBDE, Others有機錫化合物:TBT, TPT石棉特定偶氮化合物甲醛聚氯乙烯(PVC)氧化鈹、鈹青銅特定鄰苯二甲酸鹽(7種)氫氟碳化合物 (HFC)、全氟化碳 (PFC)全氟辛烷磺酸及其鹽 (PFOS)特定苯并三氮唑自2008年4月1日起,針對以下4類管理物質禁止供貨:1氧化鈹 (Beryllium oxide)2 氫氟碳化合物 (HFC)、全氟化碳 (PFC)3全氟辛烷磺酸及其鹽 (PFOS)4特定苯并三氮唑 (Specific Benzotriazole )物質名稱對象鎘 (Cd)鎘含量≥電池總重量20ppm的電池鎘含量≥電池總重量20ppm的電池組 鉛 (Pb)錳電池和鹼錳電池:鉛含量≥電池總重

REACH法案Q&A发布

美国White & Case律师事务所发表了关于欧盟REACH《化学品注册、评估、认可与限用法案》( Registration, Evaluation, Authoris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 )之问与答文件(Q&A)。此办法将于2007年6月1日起实施。 此文件被命名为「全球伸手可及的欧洲新化学法规」(Europe’s New Chemicals Legislation Has Worldwide REACH),内容包含许多电子相关产业所关心的议题,例如:REACH法案包含那些种类的化学品?以及谁必须为法案的遵守负责任?此文件也探讨了REACH法案预先注册(pre-registration)的首要义务、注册需求及截止日期。 REACH Q&A摘要如下: Q1.REACH法案适用于所有的化学品吗?A1.此办法适用于在欧盟境内使用所有化学物质的制造商及进口商,其原物料或成品数量一年超过一公吨以上者,无论这些物质是否被定义为有危险性均在REACH法案规范内。 Q2.谁必须为REACH法案的遵守负责任?A2.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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