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首頁
  • 關於立雍
    • 公司簡介
    • 競爭優勢與比較表
    • 生產流程與現場操作
  • 產品介紹
  • 環保時事
  • 專利及檢驗證明
    • 專利細目
    • 檢驗證明
  • 聯絡我們
  • 會員專區
  • 首頁
  • 關於立雍
    • 公司簡介
    • 競爭優勢與比較表
    • 生產流程與現場操作
  • 產品介紹
  • 環保時事
  • 專利及檢驗證明
    • 專利細目
    • 檢驗證明
  • 聯絡我們
  • 會員專區
繁體中文
繁體中文 English 简体中文

文章分類

環保時事>

環保時事 > 歐盟RoHS指令與規範 > 歐洲聯盟法院裁定RoHS指令應包含禁止使用十溴聯苯醚 No. 13/ 2008

歐洲聯盟法院裁定RoHS指令應包含禁止使用十溴聯苯醚 No. 13/ 2008

  • 2008-06-03
spacer2008年4月1日,歐洲聯盟法院(歐洲法院)裁定撤銷歐盟RoHS指令下,可使用十溴聯苯醚 (deca-BDE) 的排外條款。即自2008年7月1日起,販售於歐洲的電子電機產品不得含有十溴聯苯醚。
2005年10月歐洲執委會在RoHS指令修訂版中,將十溴聯苯醚改為排外項目。然而於歐洲議會於2006年1月向歐洲法院提出初步的排外撤銷程序。其理由為歐盟執委會並無職權排除十溴聯苯醚,所以排外動作已經是超出職權的決定。 歐盟執委會的職權為排除沒有更安全的替代物質的特定化學物質的使用,並非基於風險評估來排除特定化學物質。
spacer歐洲法院同意歐洲議會對於歐盟執委會沒有職權排除十溴聯苯醚,所以此排外項目將於2008年6月30日後廢除。
上一頁上一篇歐盟第二次RoHS相關利益者諮詢意見報告
下一篇歐盟委員會針對電池2006/66/EC提出新修正 No.17/2008下一篇
Line

立雍科技實業有限公司

  • 電  話:+886-2-26793552
  • 傳  真:+886-2-26794698
  • 郵件地址:Service@Li-On.Biz
  • 總公司 / 工廠 地址:23942 新北市鶯歌區尖山路161號
  • No. 161, Jianshan Rd., Yingge Dist., New Taipei City
    23942 , Taiwan (R.O.C.)​

歡迎!您是第 Free Tools 位訪客

© 2026 LION Green Design Co., Ltd.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