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發佈RoHS指令新增修訂 NO.20/2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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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執委會分別與6月5日、6月11日發佈2009/428/EC和2009/443/EC兩項決定,修訂RoHS指令有關鉛、鎘、汞使用的排外條款。
2009/428/EC
修改RoHS指令豁免清單第22項(用於光纖通訊系統,以稀土鐵石榴石晶體製成的法拉第旋轉器中作為雜質的鉛) (2006/691/EC),豁免的期限至2009年12月31日為止,即從2010年1月1日起取消該項豁免。
2009/443/EC
增加了6項有關鉛、鎘、汞使用的豁免:,
以上翻譯僅供參考,請以原文為準。
資料來源
2009/428/EC 和 2009/443/E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