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預計於2011年公布RoHS修正指令
歐洲委員會已於2010年2月26日的歐盟《官方公報》中,刊登修改《限制有害物質指令》(RoHS)的歐委會決議。這項決議規定,成員國必須一致實施有關條例,以維護國內生產商(製造商及出口商)的利益。
RoHS指令旨在取締在電器及電子設備使用的有害物質,但在一些情況下,取締這些化學物質在技術上並不可行,難免會損害產品質素,因此若干種化學物獲得豁免。不過,當研究顯示,市場上有其他化學物可作替代品,則這些獲豁免的化學物將剔出豁免清單。
歐委會通過上述最新的決議,將固態照明或顯示系統中色彩轉換II-VI發光二極管所用的鎘納入豁免清單內,但每平方毫米發光面的鎘含量必須少於10μg。由於無鎘技術將在市場出現,因此這項豁免的有效期僅維持至2014年7月1日。這項豁免措施載於以下網址: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OJ:L:2010:049:0032:0033:EN:PDF 。
另一方面,歐委會於2008年12月3日建議修訂RoHS指令。歐洲議會負責環境事務的委員會也任命Jill Evans為匯報專員,負責撰寫報告,就修訂指令的內容提出建議。報告已於2009年12月14日公布。
該份Evans報告提議,修訂指令不應只適用於電器及電子設備,還應適用於電器及電子設備的電線、耗材及配件。報告亦希望確保有害物質不單禁止用於供再用及維修的零部件上,亦禁止在更新電器及電子設備功能或提升電器及電子設備能力時使用。
現時,RoHS指令禁止使用6種物質,修訂建議未有要求即時擴大禁止使用有害物質的範圍。不過,Evans報告建議把另外7種物質納入禁止使用範圍,包括溴化阻燃劑、氯化阻燃劑、聚氯乙烯(PVC)、氯化增塑劑,以及3種鄰苯二甲酸鹽(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鄰苯二甲酸丁苄酯BBP及鄰苯二甲酸二丁酯DBP。
歐洲議會負責環保事務的委員會成員可於上周完結前就Evans報告提出修改,該委員會將於4月6日討論有關修改建議,並於5月4日進行投票表決,之後歐洲議會在2010年6月舉行的全體會議上,將會採納修改後的Evans報告,確認對RoHS修訂議案的立場。其後,歐盟理事會將決定是否接受歐洲議會對歐委會建議的修訂。新RoHS指令將可於2011年初採納。
- 參考資料來源:香港貿發網 2010-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