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執委會表示成員國應積極研擬促進循環經濟投資的措施。 依據歐盟區域委員會對歐盟執委會提出的塑膠政策,2025年前有害物質應從塑膠產品中徹底消除。 歐盟區域委員會表示這是必要的措施,如此所有塑膠產品和包裝材料皆可回收再利用。 歐盟區域委員會是由地區主管機關代表所組成的諮詢機構,針對擬立法之議案提出建議,並同意歐盟採取進一步行動的決議。 根據2019年1月公佈的歐盟塑膠政策,2025年預計回收約1,000萬噸塑膠廢棄物。 然而,回收物質中含有有害化學品對於邁向「清潔」循環經濟帶來挑戰。 歐盟區域委員會表示需要堅定的決心以邁向循環經濟,解決與塑膠相關的社會、環境挑戰以及相關問題。 歐盟區域委員會強調創新和投資在循環經濟扮演重要角色,促進社會和環境的變化,這是實踐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 SDGs)的關鍵步驟。 歐盟區域委員會表示能源回收比垃圾掩埋更重要,短期內無法回收的塑膠廢棄物或含有有害物質的塑料廢物應透過焚化方式轉換為能源,將具高能量含量的塑膠轉換為熱量和動能。 2018年5月歐盟化學總署(ECHA)承諾鑑定所有具疑慮的化學物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