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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RoHS指令與時事

環保時事

>歐盟RoHS指令與規範

搜尋結果共 64 篇文章

歐盟公告新增RoHS附錄IV 第49項排外條款

歐盟公布新增附錄IV 醫療器材及監控儀器中對汞的排外條款 2023年7月11日,歐盟官方公報正式發佈Commission Delegated Directive (EU) 2023/1437,新增 RoHS指令(2011/65/EU) 附錄IV第49項排外條款,此項更新自公告後的第20天生效。 歐盟各會員國應在2024年1月31日前調整相關法令並公告,且於2024年2月1日起正式實施。 新增內容如下: 豁免項目 應用範圍及日期 49 溫度超過 300 °C 且壓力超過 1000 bar 的毛細管流變儀熔體壓力傳感器中的汞。 到期日:2025年12月31日 適用第9類 資料來源: (EU) 2023/1437(詳細內容請參考原文)

2025-07-14

歐盟公告 – 新增RoHS附錄III 第9(a)-III項排外條款

針對RoHS 豁免申請評估的研究結論,製冷劑溶液中替代六價鉻目前在科學和技術上是不可行的,而其他消除了鉻酸鈉形式的六價鉻使用的加熱技術並不能提供同等的功能和性能,氣體吸收式熱泵確實可以提供比冷凝鍋爐技術更高的能源效率,並可以減少碳排,符合歐盟RoHS指令2011/65/EU Article 5 豁免條件,因此在指令的附錄 Ⅲ 中新增關於六價鉻的豁免條款9(a)-Ⅲ 2023年1月26日,歐盟官方公報正式發佈Commission Delegated Directive (EU) 2023/171,新增 RoHS指令(2011/65/EU) 附錄III第9(a)-III項排外條款,此項更新自公告後的第20天生效。 歐盟各會員國應在2023年8月31日前調整相關法令並公告,且於2023年9月1日起正式實施。 新增內容如下: 豁免項目 應用範圍及日期 9(a)-III 六價鉻作為空間和水加熱的氣體吸收式熱泵碳鋼密封迴路工作流體的防腐劑,其重量不超過冷卻溶液0.7% 適用於第1類到期日為2026年12月31日 資料來源:(EU) 2023/171 (詳細內容請參考原文)

2025-07-14

歐盟公告新增RoHS附錄IV 第27及48項排外條款

歐盟官方公報在2022/9/22 正式發布Commission Delegated Directive (EU) 2022/1631 及(EU) 2022/1632,新增及修訂 RoHS指令(2011/65/EU) 附錄IV之排外條款,主要在部分醫療設備上鉛的豁免。 2022年9月22日,歐盟官方公報正式發佈Commission Delegated Directive (EU) 2022/1631 及(EU) 2022/1632,新增 RoHS指令(2011/65/EU) 附錄IV第27 (c) 及(d) 及48項排外條款,此項更新自公告後的第20天生效。歐盟各會員國應在2023年2月28日前調整相關法令並公告,且於2023年3月1日起正式實施。修改內容如下: 豁免項目 應用範圍及日期 27 (c)2022年9月23日前首次發佈該型號符合性聲明的核磁共振影像儀設備(MRI)非集成式接收線圈, 或(d)含集成式接收線圈的核磁共振影像儀的設備(MRI),該設備中所使用的磁鐵可產生距離等中心點 1 m 的半徑範圍內的磁場在 2024 年 6 

2025-07-14

SASO RoHS 法規更新!

SASO RoHS 有更新囉! 主要修正出口至該地區產品所需取得SASO符合性證書之部分要求,快來看看吧! 沙烏地阿拉伯的標準組織(Saudi Standards, Metrology and Quality Organization, SASO)於2022年8月更新有關電氣和電子設備中有害物質限制的技術法規,主要修正出口至該地區產品所需取得SASO符合性證書之部分要求。 SASO RoHS主要變更內容如下: SGS 全方位服務 驗證服務 & 流程: 進口商於Saber官網註冊 → 提交申請相關文件 → 發證單位審核 → 核發證書    RoHS文件要求: 申請人 製造商或其法定代表人 其他進口商 符合性聲明 (SDoC) V V RoHS 測試報告 X V 風險評估文件 X V 產品使用手冊 V V ISO 9001:2015 證書(工廠) V V 參考來源:SASO RoHS TR-Restriction-of-hazardous-Substance-in-Electrical-and-Elec

2025-07-14

歐盟計畫於 2022 年底將中鏈氯化石蠟 (MCCPs) 和四溴雙酚 A (TBBP-A) 納入 RoHS 管控清單!

2022 年 5 月 20 日,歐盟委員會在其官方網站公開了一項針對 RoHS 指令限制物質的提案程式 (Initiative)。提案計畫將四溴雙酚 A(TBBP-A) 和中鏈氯化石蠟 (MCCPs) 加入 RoHS 限制物質清單中… 預計公布指令時間 此方案採納時間計畫在   2022 年第四季完成,最終的管控要求會依據歐盟委員會最後決議為准,SGS 建議各企業持續關注我們的電子報,並提前做出相應管控策略。 建議加入控管的兩項新物質 在2021年3月,歐盟 RoHS 評估機構曾發佈 RoHS 調查專案 Pack 15 的最終評估報告,建議將中鏈氯化石蠟 (MCCPs) 和四溴雙酚 A (TBBP-A)加入管控: 關於中鏈氯化石蠟 (MCCPs) 和四溴雙酚 A (TBBP-A) 中鏈氯化石蠟 MCCPs (包含碳鏈長度為 C14-C17 的直鏈或支鏈氯化石蠟) 四溴雙酚 A (TBBP-A)

2025-07-14

歐盟修訂RoHS指令附錄III多項汞的排外條款

2022年2月24日,歐盟於官方公報發佈12項RoHS指令附錄Ⅲ汞豁免條款的修訂,相關指令自公告後20天生效,成員國將有六個月的時間將其轉化為當地的法令,最終修訂結果如下  歐盟委員會終止了現有在燈具中使用汞的豁免條款。根據歐盟委員會自 2016 年以來進行評估所得出的結論,安全且未含汞的替代品可廣泛應用於熒光燈,因此多項關於汞的豁免條款將被終止。 2022年2月24日,歐盟於官方公報發佈12項RoHS指令附錄Ⅲ汞豁免條款的修訂,相關指令自公告後20天生效,成員國將有六個月的時間將其轉化為當地的法令。 最終修訂結果摘要如下: 編號 豁免項目 適用範圍及期限 更新指令 1(a)~(e) 1(a):一般照明用途 <30 W: 2.5 mg1(b):一般照明用途 ≥ 30 W 且 < 50 W: 3.5 mg1(c):一般照明用途 ≥ 50 W 且 < 150 W: 5 mg1(d):一般照明用途 ≥ 150 W: 15 mg1(e):一般照明用途 , 結構為圓形或

2025-07-14

歐盟委外調查機構公布 RoHS 指令 Pack 22 豁免條款最終報告

德國應用生態研究所 (Oeko-Institut) 於 2022 年 1 月 13 日發布 RoHS Pack 22 的最終報告,報告對附錄 III 中的 6(a), 6(a)-I, 6(b), 6(b)-I, 6(b)-II, 6(c), 7(a), 7(c)-I和7(c)-II 共計 9 項豁免條款的延期申請進行了評估並給出了建議。 2022 年 1 月 13 日,歐盟 RoHS 調查專案 Pack 22 的最終評估報告正式發佈。報告對附錄 III 中的 6(a), 6(a)-I, 6(b), 6(b)-I, 6(b)-II, 6(c), 7(a), 7(c)-I和7(c)-II 共計 9 項豁免條款的延期申請進行了評估並給出了建議,涉及鋼合金、鋁合金、銅合金、高溫焊料、電子電氣元件中的玻璃和陶瓷等多種電子電氣產品中廣泛應用的材料。此外,報告中新增 6(a)-II, 6(b)-III, 6(b)-IV, 7(c)-V, 7(

2025-07-14

SASO RoHS延後半年實施

沙烏地阿拉伯標準組織(SASO)將SASO RoHS的實施日期由預定的2022年1月5日延後半年實施,依產品類別不同其實施日期有所差異。 沙烏地阿拉伯標準組織(SASO)將SASO RoHS的實施日期由預定的2022年1月5日延後半年實施,依產品類別不同其實施日期有所差異。詳細實施日期請參考下表: 產品類別 實施日期 1a. 大型家用電器 2022年10月02日 1b. 小型家用電器 2022年07月04日 2. 資訊和通信技術設備 2022年12月31日 3. 照明設備 2023年03月31日 4. 電氣和電子工具和設備 2023年06月29日 5. 休閒、娛樂和運動設備 2023年09月27日 6. 監測和控制設備 2023年12月26日

2025-07-14

進口至沙烏地阿拉伯王國的電子電器產品需取得產品符合性證書

SASO RoHS已於2021年7月9 日正式生效,自2022年1月5日起,進口至沙烏地阿拉伯的電子電器產品除了須符合RoHS法規之要求外,其他強制性技術法規也需符合才能取得產品符合性證書。 證書類別: 如何判斷要不要做Saber驗證? Saber驗證需要廠驗或驗貨嗎? 一般低風險類產品不須廠驗和驗貨,提供產品測試報告即可。部份嚴格管制類產品,例如陶瓷、食品接觸、游離設備、嬰幼兒產品等需進行廠驗。 驗證流程: 進口商於Saber官網註冊→提交申請相關文件→發證單位審核→核發證書

2025-07-14

歐盟RoHS附錄Ⅳ新增3項塑化劑排外

2021年11月15日,歐盟正式發佈Commission Delegated Directive (EU) 2021/1978,(EU) 2021/1979,(EU) 2021/1980,新增 RoHS指令(2011/65/EU) 附錄Ⅳ第45、46、47項排外條款,規定塑化劑在醫療設備的豁免,此新增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2021年11月15日,歐盟正式發佈Commission Delegated Directive (EU) 2021/1978,(EU) 2021/1979,(EU) 2021/1980,新增 RoHS指令附錄Ⅳ第45、46、47項排外條款,規定鄰苯二甲酸酯在醫療設備的豁免,此新增自公告之日起生效。歐盟各會員國應在2022年4月30日前調整相關法令並公告,且於2021年7月21日起正式實施。新增內容如下: 豁免項目 應用範圍及終止日期 45 用於分析人體體液和/或透析液中離子物質存在的離子選擇電極中的DEHP。 到期日:2028年7月21日 46 用於磁振造影(MRI)偵測器線圈塑膠組件中的DEHP。 到期日:2024年1月1日 47 從醫療設備(包括體外診斷醫療設備及

2025-07-14

EAEU RoHS 法規 TR 037/2016 即將改版!

EAEU RoHS 修正草案已於 2021 年 10 月 25 日公布,計劃於 2021 年 11 月 19 日至 2022 年 1 月 21 日期間對該專案進行公開討論,本次草案主要更新 4 大重點,SGS 帶您一起掌握國際最新動態。 歐亞經濟聯盟(EAEU,包含俄羅斯、白俄羅斯、亞美尼亞、吉里吉斯及哈薩克斯坦等五國)於 2016 年 10 月 18 日制定"On the restriction of the use of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rotechnical and radio-electronic products"(電工與無線電電子產品使用有害物質之限制),2021 年 10 月 25 日公布 TR 037/2016 之修正草案,計劃於 2021 年 11 月 19 日至 2022 年 1 月 21 日期間對該專案進行公開討論。 主要修改內容: 產

2025-07-14

台灣 RoHS 新增管控項目-織物蒸汽機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自 110 年 9 月 23 日起公告織物蒸汽機商品列入應施檢驗品目,自公告日起 BSMI 即可受理表列商品申請型式認可或驗證登錄作業。 織物蒸汽機自 112 年 1 月 1 日起實施輸入及於台灣生產製造之商品檢驗,檢驗方式為型式認可逐批檢驗或驗證登錄雙軌。新申請者,證書有效期間為 112 年 1 月 1 日~114 年 12 月 31 日止。已取得證書者,證書可使用至有效期間屆滿為止,效期內依原檢驗規定申請增列系列商品或核備,但自 112 年 1 月 1 日起,向 BSMI 申請證書展延時,除依檢驗規定檢附文件外,亦應提供前款文件。 品名 檢驗標準 檢驗方式 貨品分類號列 織物蒸汽機(限檢驗額定電壓 250V 以下者) NS 60335-1(103 年版)及 CNS 60335-2-85(109 年版)CNS 13783-1(102 年版)或 CNS 13783-1(102 年版)或 CNS 13803(92 年版) 或 CNS 13803(107 年版)CNS 15663 第 5 節「含有標示」(102 年版)具有二次鋰電池者,其單電池

2025-07-14

注意! SASO RoHS已於2021.07.09公告

SASO RoHS為強制性法規,已於2021年7月9日正式生效。自2022年1月5日起,進口至沙烏地阿拉伯的電子電器產品須符合法規之要求,否則將無法清關。 SASO RoHS管控的有害物質,共計有以下6項: 對於新生產的電子電器設備,給予180天的緩衝期(自法規公告日起算),自2022年1月5日起須符合法規要求;在2021年7月9日前進入到市場的產品,則是給予365天的緩衝期,不符合法規要求的產品僅能販售至2022年7月9日。 管控範圍: 上市後監督機制: 參考資料: SASO RoHS

2025-07-14

歐盟 RoHS 醫療設備和監控儀器新增禁限用四項可塑劑要求!

歐盟於 2015 年 6 月 4 日正式公告 RoHS(recast) 指令 (2011/65/EU) 禁限用物質清單 (Annex II) 新增四項鄰苯二甲酸酯,醫療設備和監控儀器已於 2021 年 7 月 22 日正式生效,至此所有涵蓋在 RoHS 管控範圍內的產品,均須符合 RoHS 10 項限用物質的要求。 此外輸歐之醫療器材廠商,尚須留意歐盟醫療器材規範 (MDR) 相關規範,若您有醫療器材輸歐的需求,SGS 都能夠提供完整測試與其他相關服務,讓您更得心應手的面對醫療器材的全新要求,行銷更順暢,若您有任何問題、歡迎隨時與我們聯繫。 目前禁限用物質清單 (Annex II) 所管制物質及濃度限值 (單一均質材料): 管制物質 濃度限值 (ppm) 鎘 (Cadmium) 100 鉛 (Lead) 1,000 六價鉻 (Chromium VI) 1,000 汞 (Mercury) 1,000 多溴聯苯 (PBB) 1,000 多溴聯苯醚 (PBDE) 1,000 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 (DEHP) 1,000 鄰苯二甲酸丁苯甲酯

2025-07-14

歐盟公告延長RoHS附錄IV第42項排外條款有效期限

2021年6月2日,歐盟官方公報正式發佈Commission Delegated Directive (EU) 2021/884,延長 RoHS指令(2011/65/EU) 附錄IV第42項排外條款之期限,此項更新自公告後的第20天生效。 歐盟各會員國應在2022年6月30日前調整相關法令並公告,且於2022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 修改內容如下: 豁免項目 應用範圍及日期 42 用於具有高頻率(>50MHz) 操作模式之血管內超音波影像系統中電動旋轉連接器中的汞。 到期日:2026年6月30日。 資料來源:(EU) 2021/884 (詳細內容請參考原文)

2025-07-14

歐盟公告新增RoHS附錄III 第45項排外條款

2021年4月20日,歐盟官方公報正式發佈Commission Delegated Directive (EU) 2021/647,新增 RoHS指令(2011/65/EU) 附錄III第45項排外條款,規定鉛和六價鉻化合物在民用(專業)炸藥中電子引爆器的豁免。 此新增自公告後的第20天生效。歐盟各會員國應在2021年10月31日前調整相關法令並公告,且於2021年11月1日起正式實施。新增內容如下: 豁免項目 應用範圍及終止日期 45 使用於民用 (專業) 炸藥之電子引爆器中的疊氮化鉛(lead diazide),中性斯蒂酚酸鉛(lead styphnate),二苦氨酸鉛(lead dipicramate),四氧化鉛(orange lead (lead tetroxide)),二氧化鉛(lead dioxide)以及民用 (專業) 炸藥之電子引爆器中作為長時煙火爆破延時藥劑(long time pyrotechnic delay charges)的鉻酸鋇 (barium chromate) 適用於第11類。到期日:2026年4月20日

2025-07-14

歐盟委外調查機構公布 RoHS Pack 15 最終報告

2021 年 3 月 2 日歐盟 RoHS 委外調查機構德國應用生態研究所 (Oeko-Institut) 公布 Pack 15 最終報告。 Pack 15 項目包括兩個部分,一部分為限用物質評估,現有評估方法辨識和評估可能限制物質,並更新物質清單,同時評估一些未來可能受到限制的物質;另一部分針對排外項目的評估,確認和更新豁免評估的方法學,並評估新的豁免申請。 Pack 15 最終報告主要內容摘要如下: (完整內容請參考以下原文) 參考資料:Study to support the review of the list of restricted substances and to assess a new exemption request under RoHS 2 (Pack 15) – final Report

2025-07-14

歐盟RoHS排外修訂計畫-Pack 22

歐盟RoHS排外修訂計畫-Pack 22於2020年12月23日正式展開公開意見徵詢,徵詢時間為期十周,預計至2021年3月3日結束。 計畫中討論的排外項目如下表所示: 項目 RoHS Pack 22討論的排外內容 6(a) 鉛為加工用途之鋼材及鍍鋅鋼之合金元素之一,含量不超過0.35% 6(a)-Ⅰ 鉛為加工用途之鋼的合金元素之一,含量不超過0.35%,在批次熱浸鍍鋅鋼材的鉛含量不超過0.2% 6(b) 鉛為鋁合金元素之一,鉛含量不超過0.4% 6(b)-Ⅰ 來源為回收含鉛鋁廢料時,其鉛含量最高可達0.4% 6(b)-Ⅱ 鉛用於加工用途之鋁合金,鉛含量不超過0.4% 6(c) 銅合金中之鉛含量不超過4% 7(a) 高熔點焊錫中的鉛(例:鉛含量>85%合金中的鉛) 7(c)-Ⅰ 含鉛之玻璃或陶瓷的電器和電子元件,介電陶瓷電容器除外,例如:壓電器件或玻璃或陶瓷基複合材料 7(c)-Ⅱ 額定電壓為AC 125V 或DC 250V 或更高之介電陶瓷電容器中的鉛 在歐盟委員會對排外評估做出最後決定前,豁免仍是有效的。如果豁免申請被拒絕或豁免被撤銷,則該豁免應自決定之日起有12個月至18個

2025-07-14

歐盟RoHS指令附錄 III 新增第46條豁免條款

發布時間:2024-01-22 2024 年1月10日,歐盟委員會發佈指令 (EU) 2024/232,在歐盟 RoHS 指令附錄 III中新增第46條關於含有回收硬質聚氯乙烯(PVC)的電子電氣門窗塑料型材中鎘和鉛的豁免,該指令在公佈後的第20天生效。相關豁免內容如下表格所示: 條款 內容 範圍與有效期 46 ˙ 含有由聚氯乙烯廢料(以下簡稱 「回收硬質 PVC」)生產的混合物的塑料型材中的鎘和鉛,用於電子電氣門窗,回收硬質 PVC 材料中的鎘含量不超過 0.1%(重量計),鉛含量不超過 1.5%(重量計)。˙ 自 2026 年 5 月 28 日起,從電子電氣門窗中回收的硬質 PVC 只能用於生產 (EC) 1907/2006 (REACH) 附錄 17 第 63 項第 18(a) 至 (d) 點所述類別的新

2025-07-08

中國 RoHS 測試方法即將變更

發布時間:2024-02-06 2024 年 1 月 25 日,中國大陸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發佈 2024 年第 3 號關於調整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合格評定制度檢測方法適用標準的公告,公告正文如下: 為與國際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檢測方法標準保持一致,暢通產業鏈供應鏈,服務貿易便利化,決定將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合格評定制度檢測方法標準由 GB/T 26125《電子電氣產品 六種限用物質(鉛、汞、鎘、六價鉻、多溴聯苯和多溴二苯醚)的測定》調整為 GB/T 39560.1、GB/T 39560.2、GB/T 39560.301、GB/T 39560.4、GB/T 39560.5、GB/T 39560.6、GB/T 39560.701、GB/T 39560.702 共 8 項關於電子電氣產品中某些物質測定的系列標準(以下簡稱GB/T 39560 系列標準)。現將有關要求公告如下: 一、2024 年 3 月 1 日起,開展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合格評定活動的檢測方法按照 GB/T 39560 系列標準執行。 二、2024 年 3 月 1 日前,按照 GB/T 26125

2025-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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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公告新增RoHS附錄IV 第49項排外條款

2025-07-14

歐盟公布新增附錄IV 醫療器材及監控儀器中對汞的排外條款 2023年7月11日,歐盟官方公報正式發佈Commission Delegated Directive (EU) 2023/1437,新增 RoHS指令(2011/65/EU) 附錄IV第49項排外條款,此項更新自公告後的第20天生效。 歐盟各會員國應在2024年1月31日前調整相關法令並公告,且於2024年2月1日起正式實施。 新增內容如下: 豁免項目 應用範圍及日期 49 溫度超過 300 °C 且壓力超過 1000 bar 的毛細管流變儀熔體壓力傳感器中的汞。 到期日:2025年12月31日 適用第9類 資料來源: (EU) 2023/1437(詳細內容請參考原文)

歐盟公告 – 新增RoHS附錄III 第9(a)-III項排外條款

2025-07-14

針對RoHS 豁免申請評估的研究結論,製冷劑溶液中替代六價鉻目前在科學和技術上是不可行的,而其他消除了鉻酸鈉形式的六價鉻使用的加熱技術並不能提供同等的功能和性能,氣體吸收式熱泵確實可以提供比冷凝鍋爐技術更高的能源效率,並可以減少碳排,符合歐盟RoHS指令2011/65/EU Article 5 豁免條件,因此在指令的附錄 Ⅲ 中新增關於六價鉻的豁免條款9(a)-Ⅲ 2023年1月26日,歐盟官方公報正式發佈Commission Delegated Directive (EU) 2023/171,新增 RoHS指令(2011/65/EU) 附錄III第9(a)-III項排外條款,此項更新自公告後的第20天生效。 歐盟各會員國應在2023年8月31日前調整相關法令並公告,且於2023年9月1日起正式實施。 新增內容如下: 豁免項目 應用範圍及日期 9(a)-III 六價鉻作為空間和水加熱的氣體吸收式熱泵碳鋼密封迴路工作流體的防腐劑,其重量不超過冷卻溶液0.7% 適用於第1類到期日為2026年12月31日 資料來源:(EU) 2023/171 (詳細內容請參考原文)

歐盟公告新增RoHS附錄IV 第27及48項排外條款

2025-07-14

歐盟官方公報在2022/9/22 正式發布Commission Delegated Directive (EU) 2022/1631 及(EU) 2022/1632,新增及修訂 RoHS指令(2011/65/EU) 附錄IV之排外條款,主要在部分醫療設備上鉛的豁免。 2022年9月22日,歐盟官方公報正式發佈Commission Delegated Directive (EU) 2022/1631 及(EU) 2022/1632,新增 RoHS指令(2011/65/EU) 附錄IV第27 (c) 及(d) 及48項排外條款,此項更新自公告後的第20天生效。歐盟各會員國應在2023年2月28日前調整相關法令並公告,且於2023年3月1日起正式實施。修改內容如下: 豁免項目 應用範圍及日期 27 (c)2022年9月23日前首次發佈該型號符合性聲明的核磁共振影像儀設備(MRI)非集成式接收線圈, 或(d)含集成式接收線圈的核磁共振影像儀的設備(MRI),該設備中所使用的磁鐵可產生距離等中心點 1 m 的半徑範圍內的磁場在 2024 年 6 

SASO RoHS 法規更新!

2025-07-14

SASO RoHS 有更新囉! 主要修正出口至該地區產品所需取得SASO符合性證書之部分要求,快來看看吧! 沙烏地阿拉伯的標準組織(Saudi Standards, Metrology and Quality Organization, SASO)於2022年8月更新有關電氣和電子設備中有害物質限制的技術法規,主要修正出口至該地區產品所需取得SASO符合性證書之部分要求。 SASO RoHS主要變更內容如下: SGS 全方位服務 驗證服務 & 流程: 進口商於Saber官網註冊 → 提交申請相關文件 → 發證單位審核 → 核發證書    RoHS文件要求: 申請人 製造商或其法定代表人 其他進口商 符合性聲明 (SDoC) V V RoHS 測試報告 X V 風險評估文件 X V 產品使用手冊 V V ISO 9001:2015 證書(工廠) V V 參考來源:SASO RoHS TR-Restriction-of-hazardous-Substance-in-Electrical-and-Elec

歐盟計畫於 2022 年底將中鏈氯化石蠟 (MCCPs) 和四溴雙酚 A (TBBP-A) 納入 RoHS 管控清單!

2025-07-14

2022 年 5 月 20 日,歐盟委員會在其官方網站公開了一項針對 RoHS 指令限制物質的提案程式 (Initiative)。提案計畫將四溴雙酚 A(TBBP-A) 和中鏈氯化石蠟 (MCCPs) 加入 RoHS 限制物質清單中… 預計公布指令時間 此方案採納時間計畫在   2022 年第四季完成,最終的管控要求會依據歐盟委員會最後決議為准,SGS 建議各企業持續關注我們的電子報,並提前做出相應管控策略。 建議加入控管的兩項新物質 在2021年3月,歐盟 RoHS 評估機構曾發佈 RoHS 調查專案 Pack 15 的最終評估報告,建議將中鏈氯化石蠟 (MCCPs) 和四溴雙酚 A (TBBP-A)加入管控: 關於中鏈氯化石蠟 (MCCPs) 和四溴雙酚 A (TBBP-A) 中鏈氯化石蠟 MCCPs (包含碳鏈長度為 C14-C17 的直鏈或支鏈氯化石蠟) 四溴雙酚 A (TBBP-A)

歐盟修訂RoHS指令附錄III多項汞的排外條款

2025-07-14

2022年2月24日,歐盟於官方公報發佈12項RoHS指令附錄Ⅲ汞豁免條款的修訂,相關指令自公告後20天生效,成員國將有六個月的時間將其轉化為當地的法令,最終修訂結果如下  歐盟委員會終止了現有在燈具中使用汞的豁免條款。根據歐盟委員會自 2016 年以來進行評估所得出的結論,安全且未含汞的替代品可廣泛應用於熒光燈,因此多項關於汞的豁免條款將被終止。 2022年2月24日,歐盟於官方公報發佈12項RoHS指令附錄Ⅲ汞豁免條款的修訂,相關指令自公告後20天生效,成員國將有六個月的時間將其轉化為當地的法令。 最終修訂結果摘要如下: 編號 豁免項目 適用範圍及期限 更新指令 1(a)~(e) 1(a):一般照明用途 <30 W: 2.5 mg1(b):一般照明用途 ≥ 30 W 且 < 50 W: 3.5 mg1(c):一般照明用途 ≥ 50 W 且 < 150 W: 5 mg1(d):一般照明用途 ≥ 150 W: 15 mg1(e):一般照明用途 , 結構為圓形或

歐盟委外調查機構公布 RoHS 指令 Pack 22 豁免條款最終報告

2025-07-14

德國應用生態研究所 (Oeko-Institut) 於 2022 年 1 月 13 日發布 RoHS Pack 22 的最終報告,報告對附錄 III 中的 6(a), 6(a)-I, 6(b), 6(b)-I, 6(b)-II, 6(c), 7(a), 7(c)-I和7(c)-II 共計 9 項豁免條款的延期申請進行了評估並給出了建議。 2022 年 1 月 13 日,歐盟 RoHS 調查專案 Pack 22 的最終評估報告正式發佈。報告對附錄 III 中的 6(a), 6(a)-I, 6(b), 6(b)-I, 6(b)-II, 6(c), 7(a), 7(c)-I和7(c)-II 共計 9 項豁免條款的延期申請進行了評估並給出了建議,涉及鋼合金、鋁合金、銅合金、高溫焊料、電子電氣元件中的玻璃和陶瓷等多種電子電氣產品中廣泛應用的材料。此外,報告中新增 6(a)-II, 6(b)-III, 6(b)-IV, 7(c)-V, 7(

SASO RoHS延後半年實施

2025-07-14

沙烏地阿拉伯標準組織(SASO)將SASO RoHS的實施日期由預定的2022年1月5日延後半年實施,依產品類別不同其實施日期有所差異。 沙烏地阿拉伯標準組織(SASO)將SASO RoHS的實施日期由預定的2022年1月5日延後半年實施,依產品類別不同其實施日期有所差異。詳細實施日期請參考下表: 產品類別 實施日期 1a. 大型家用電器 2022年10月02日 1b. 小型家用電器 2022年07月04日 2. 資訊和通信技術設備 2022年12月31日 3. 照明設備 2023年03月31日 4. 電氣和電子工具和設備 2023年06月29日 5. 休閒、娛樂和運動設備 2023年09月27日 6. 監測和控制設備 2023年12月26日

進口至沙烏地阿拉伯王國的電子電器產品需取得產品符合性證書

2025-07-14

SASO RoHS已於2021年7月9 日正式生效,自2022年1月5日起,進口至沙烏地阿拉伯的電子電器產品除了須符合RoHS法規之要求外,其他強制性技術法規也需符合才能取得產品符合性證書。 證書類別: 如何判斷要不要做Saber驗證? Saber驗證需要廠驗或驗貨嗎? 一般低風險類產品不須廠驗和驗貨,提供產品測試報告即可。部份嚴格管制類產品,例如陶瓷、食品接觸、游離設備、嬰幼兒產品等需進行廠驗。 驗證流程: 進口商於Saber官網註冊→提交申請相關文件→發證單位審核→核發證書

歐盟RoHS附錄Ⅳ新增3項塑化劑排外

2025-07-14

2021年11月15日,歐盟正式發佈Commission Delegated Directive (EU) 2021/1978,(EU) 2021/1979,(EU) 2021/1980,新增 RoHS指令(2011/65/EU) 附錄Ⅳ第45、46、47項排外條款,規定塑化劑在醫療設備的豁免,此新增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2021年11月15日,歐盟正式發佈Commission Delegated Directive (EU) 2021/1978,(EU) 2021/1979,(EU) 2021/1980,新增 RoHS指令附錄Ⅳ第45、46、47項排外條款,規定鄰苯二甲酸酯在醫療設備的豁免,此新增自公告之日起生效。歐盟各會員國應在2022年4月30日前調整相關法令並公告,且於2021年7月21日起正式實施。新增內容如下: 豁免項目 應用範圍及終止日期 45 用於分析人體體液和/或透析液中離子物質存在的離子選擇電極中的DEHP。 到期日:2028年7月21日 46 用於磁振造影(MRI)偵測器線圈塑膠組件中的DEHP。 到期日:2024年1月1日 47 從醫療設備(包括體外診斷醫療設備及

EAEU RoHS 法規 TR 037/2016 即將改版!

2025-07-14

EAEU RoHS 修正草案已於 2021 年 10 月 25 日公布,計劃於 2021 年 11 月 19 日至 2022 年 1 月 21 日期間對該專案進行公開討論,本次草案主要更新 4 大重點,SGS 帶您一起掌握國際最新動態。 歐亞經濟聯盟(EAEU,包含俄羅斯、白俄羅斯、亞美尼亞、吉里吉斯及哈薩克斯坦等五國)於 2016 年 10 月 18 日制定"On the restriction of the use of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rotechnical and radio-electronic products"(電工與無線電電子產品使用有害物質之限制),2021 年 10 月 25 日公布 TR 037/2016 之修正草案,計劃於 2021 年 11 月 19 日至 2022 年 1 月 21 日期間對該專案進行公開討論。 主要修改內容: 產

台灣 RoHS 新增管控項目-織物蒸汽機

2025-07-14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自 110 年 9 月 23 日起公告織物蒸汽機商品列入應施檢驗品目,自公告日起 BSMI 即可受理表列商品申請型式認可或驗證登錄作業。 織物蒸汽機自 112 年 1 月 1 日起實施輸入及於台灣生產製造之商品檢驗,檢驗方式為型式認可逐批檢驗或驗證登錄雙軌。新申請者,證書有效期間為 112 年 1 月 1 日~114 年 12 月 31 日止。已取得證書者,證書可使用至有效期間屆滿為止,效期內依原檢驗規定申請增列系列商品或核備,但自 112 年 1 月 1 日起,向 BSMI 申請證書展延時,除依檢驗規定檢附文件外,亦應提供前款文件。 品名 檢驗標準 檢驗方式 貨品分類號列 織物蒸汽機(限檢驗額定電壓 250V 以下者) NS 60335-1(103 年版)及 CNS 60335-2-85(109 年版)CNS 13783-1(102 年版)或 CNS 13783-1(102 年版)或 CNS 13803(92 年版) 或 CNS 13803(107 年版)CNS 15663 第 5 節「含有標示」(102 年版)具有二次鋰電池者,其單電池

注意! SASO RoHS已於2021.07.09公告

2025-07-14

SASO RoHS為強制性法規,已於2021年7月9日正式生效。自2022年1月5日起,進口至沙烏地阿拉伯的電子電器產品須符合法規之要求,否則將無法清關。 SASO RoHS管控的有害物質,共計有以下6項: 對於新生產的電子電器設備,給予180天的緩衝期(自法規公告日起算),自2022年1月5日起須符合法規要求;在2021年7月9日前進入到市場的產品,則是給予365天的緩衝期,不符合法規要求的產品僅能販售至2022年7月9日。 管控範圍: 上市後監督機制: 參考資料: SASO RoHS

歐盟 RoHS 醫療設備和監控儀器新增禁限用四項可塑劑要求!

2025-07-14

歐盟於 2015 年 6 月 4 日正式公告 RoHS(recast) 指令 (2011/65/EU) 禁限用物質清單 (Annex II) 新增四項鄰苯二甲酸酯,醫療設備和監控儀器已於 2021 年 7 月 22 日正式生效,至此所有涵蓋在 RoHS 管控範圍內的產品,均須符合 RoHS 10 項限用物質的要求。 此外輸歐之醫療器材廠商,尚須留意歐盟醫療器材規範 (MDR) 相關規範,若您有醫療器材輸歐的需求,SGS 都能夠提供完整測試與其他相關服務,讓您更得心應手的面對醫療器材的全新要求,行銷更順暢,若您有任何問題、歡迎隨時與我們聯繫。 目前禁限用物質清單 (Annex II) 所管制物質及濃度限值 (單一均質材料): 管制物質 濃度限值 (ppm) 鎘 (Cadmium) 100 鉛 (Lead) 1,000 六價鉻 (Chromium VI) 1,000 汞 (Mercury) 1,000 多溴聯苯 (PBB) 1,000 多溴聯苯醚 (PBDE) 1,000 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 (DEHP) 1,000 鄰苯二甲酸丁苯甲酯

歐盟公告延長RoHS附錄IV第42項排外條款有效期限

2025-07-14

2021年6月2日,歐盟官方公報正式發佈Commission Delegated Directive (EU) 2021/884,延長 RoHS指令(2011/65/EU) 附錄IV第42項排外條款之期限,此項更新自公告後的第20天生效。 歐盟各會員國應在2022年6月30日前調整相關法令並公告,且於2022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 修改內容如下: 豁免項目 應用範圍及日期 42 用於具有高頻率(>50MHz) 操作模式之血管內超音波影像系統中電動旋轉連接器中的汞。 到期日:2026年6月30日。 資料來源:(EU) 2021/884 (詳細內容請參考原文)

歐盟公告新增RoHS附錄III 第45項排外條款

2025-07-14

2021年4月20日,歐盟官方公報正式發佈Commission Delegated Directive (EU) 2021/647,新增 RoHS指令(2011/65/EU) 附錄III第45項排外條款,規定鉛和六價鉻化合物在民用(專業)炸藥中電子引爆器的豁免。 此新增自公告後的第20天生效。歐盟各會員國應在2021年10月31日前調整相關法令並公告,且於2021年11月1日起正式實施。新增內容如下: 豁免項目 應用範圍及終止日期 45 使用於民用 (專業) 炸藥之電子引爆器中的疊氮化鉛(lead diazide),中性斯蒂酚酸鉛(lead styphnate),二苦氨酸鉛(lead dipicramate),四氧化鉛(orange lead (lead tetroxide)),二氧化鉛(lead dioxide)以及民用 (專業) 炸藥之電子引爆器中作為長時煙火爆破延時藥劑(long time pyrotechnic delay charges)的鉻酸鋇 (barium chromate) 適用於第11類。到期日:2026年4月20日

歐盟委外調查機構公布 RoHS Pack 15 最終報告

2025-07-14

2021 年 3 月 2 日歐盟 RoHS 委外調查機構德國應用生態研究所 (Oeko-Institut) 公布 Pack 15 最終報告。 Pack 15 項目包括兩個部分,一部分為限用物質評估,現有評估方法辨識和評估可能限制物質,並更新物質清單,同時評估一些未來可能受到限制的物質;另一部分針對排外項目的評估,確認和更新豁免評估的方法學,並評估新的豁免申請。 Pack 15 最終報告主要內容摘要如下: (完整內容請參考以下原文) 參考資料:Study to support the review of the list of restricted substances and to assess a new exemption request under RoHS 2 (Pack 15) – final Report

歐盟RoHS排外修訂計畫-Pack 22

2025-07-14

歐盟RoHS排外修訂計畫-Pack 22於2020年12月23日正式展開公開意見徵詢,徵詢時間為期十周,預計至2021年3月3日結束。 計畫中討論的排外項目如下表所示: 項目 RoHS Pack 22討論的排外內容 6(a) 鉛為加工用途之鋼材及鍍鋅鋼之合金元素之一,含量不超過0.35% 6(a)-Ⅰ 鉛為加工用途之鋼的合金元素之一,含量不超過0.35%,在批次熱浸鍍鋅鋼材的鉛含量不超過0.2% 6(b) 鉛為鋁合金元素之一,鉛含量不超過0.4% 6(b)-Ⅰ 來源為回收含鉛鋁廢料時,其鉛含量最高可達0.4% 6(b)-Ⅱ 鉛用於加工用途之鋁合金,鉛含量不超過0.4% 6(c) 銅合金中之鉛含量不超過4% 7(a) 高熔點焊錫中的鉛(例:鉛含量>85%合金中的鉛) 7(c)-Ⅰ 含鉛之玻璃或陶瓷的電器和電子元件,介電陶瓷電容器除外,例如:壓電器件或玻璃或陶瓷基複合材料 7(c)-Ⅱ 額定電壓為AC 125V 或DC 250V 或更高之介電陶瓷電容器中的鉛 在歐盟委員會對排外評估做出最後決定前,豁免仍是有效的。如果豁免申請被拒絕或豁免被撤銷,則該豁免應自決定之日起有12個月至18個

歐盟RoHS指令附錄 III 新增第46條豁免條款

2025-07-08

發布時間:2024-01-22 2024 年1月10日,歐盟委員會發佈指令 (EU) 2024/232,在歐盟 RoHS 指令附錄 III中新增第46條關於含有回收硬質聚氯乙烯(PVC)的電子電氣門窗塑料型材中鎘和鉛的豁免,該指令在公佈後的第20天生效。相關豁免內容如下表格所示: 條款 內容 範圍與有效期 46 ˙ 含有由聚氯乙烯廢料(以下簡稱 「回收硬質 PVC」)生產的混合物的塑料型材中的鎘和鉛,用於電子電氣門窗,回收硬質 PVC 材料中的鎘含量不超過 0.1%(重量計),鉛含量不超過 1.5%(重量計)。˙ 自 2026 年 5 月 28 日起,從電子電氣門窗中回收的硬質 PVC 只能用於生產 (EC) 1907/2006 (REACH) 附錄 17 第 63 項第 18(a) 至 (d) 點所述類別的新

中國 RoHS 測試方法即將變更

2025-07-08

發布時間:2024-02-06 2024 年 1 月 25 日,中國大陸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發佈 2024 年第 3 號關於調整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合格評定制度檢測方法適用標準的公告,公告正文如下: 為與國際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檢測方法標準保持一致,暢通產業鏈供應鏈,服務貿易便利化,決定將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合格評定制度檢測方法標準由 GB/T 26125《電子電氣產品 六種限用物質(鉛、汞、鎘、六價鉻、多溴聯苯和多溴二苯醚)的測定》調整為 GB/T 39560.1、GB/T 39560.2、GB/T 39560.301、GB/T 39560.4、GB/T 39560.5、GB/T 39560.6、GB/T 39560.701、GB/T 39560.702 共 8 項關於電子電氣產品中某些物質測定的系列標準(以下簡稱GB/T 39560 系列標準)。現將有關要求公告如下: 一、2024 年 3 月 1 日起,開展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合格評定活動的檢測方法按照 GB/T 39560 系列標準執行。 二、2024 年 3 月 1 日前,按照 GB/T 26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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