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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 50581 – EU RoHS (recast) 調和標準

EN 50581 – EU RoHS (recast) 調和標準 RoHS新版指令2011/65/EU (以下簡稱RoHS (recast))於2011年7月21日公佈於官方公報上,將於2013年1月2日起在歐盟成員國執行。RoHS (recast)已為要求CE標誌的指令;製造商需依據 768/2008/EC 附錄II模式A的方式,製作技術文件證明RoHS的符合性。指令對技術文件的主要要求如下: 因此,歐盟委員會於2011年10月授權歐洲電工標準化委員會(CENELEC)擬一套程序以制定一項調和標準(harmonisedstandard),從而指導製造商準備符合要求的技術文件。該標準EN 50581:2012於2012年9月21日完成,並在2012年11月23日刊登歐盟官方公報上。其目的是要明定製造商在執行有害物質限制要求時需要準備哪些技術文件,以證明符合RoHS (recast) 指令。該標準提供了以下的指導:            資料來源:  &nbs

RoHS 2 豁免清單增至40大項

歐盟歐盟執行委員會於2012年12月18日在官方公報上公佈2012/50EU和2012/51/EU兩項增修指令,於20日後生效。針對現行RoHS指令(2011/65/EU)的附錄III,關於含鉛、汞、鎘、六價鉻、多溴聯苯和多溴二苯醚的應用豁免進行重大修訂。截止目前RoHS2豁免清單增至40大項。             資料來源:        

ECHA公佈首批2013年需註冊物質清單

2月3日,ECHA(歐盟化學品管理署)發佈了首批2013年5月31日之前需要完成註冊的物質清單,估計至少會有2300個分階段物質將完成REACH註冊,其中有1583個註冊人正在進行準備工作。 ECHA註冊部經理Christel Musset強調儘管這些只是初步資料,但ECHA及時發佈這些資料可以説明下游使用者確定其所使用的物質是否在進行註冊或者將在2013年前完成註冊。 如果必要的話,下游用戶應與他們的供應商聯繫,以檢查自己使用的化學物質涵蓋\在化學品安全評估和暴露場景中。 ECHA合作交流部的經理Andreas Herdina指出,這次資料比2010註冊截止期前預估的資料情況要好,而且在2013年註冊期限參加註冊的中小企業的數量將顯著增多,這和原先官方預 期的「到 2018年才會有比較多中小企業進行註冊」的情況並不相符。ECHA表示他們將每月更新一次資料,因此他們希望更多的潛在註冊人能夠積極的回應調查。 此外,Andreas Herdina表示為解決2010年註冊問題而成立的ECHA董事聯絡小組將繼續存在,但密集度會降低,因為大多數註冊中的問題已得到解決,而供應鏈中的交流、下游使用者

化學安全評估及報告工具Chesar全稱Chemical Safety Assessment and Reporting Tool在2010年5月第一版問世,2011年8月更新為1.2版。 2010年

2012年3月16日,ECHA指出,丹麥提交了一份報告,建議對皮革物品實施若干限制。由於皮革物品可與皮膚直接及持續或重複接觸,若皮革中六價鉻(chromium VI)含量大於或等於3mg/kg,提議限用。 六價鉻是一種能夠導致人體嚴重過敏的物質,即使在很低的濃度也能引發人體的皮膚炎,不論是鞋子或其他皮革製品中的六價鉻均會導致接觸過敏。 若當局採納限用措施,六價鉻將被納入REACH附件XVII的限用物質清單內,適用於整個歐盟,且此禁令將涵蓋\鞋子、手套、錶帶、夾克、外套、長褲、帽子及玩具等。 ECHA指出,雖然製造商並非故意在製造皮革及皮革物品時加入六價鉻,但在鞣製皮革(皮革浸泡處理過程)時所用的三價鉻會在氧化過程中產生六價鉻。不過,若適當控制鞣製皮革程序,亦可避免產生六價鉻。 丹麥提議的限用物質已進入公眾諮詢期,歐盟或歐盟以外的相關人士可在2012年9月16日前提交意見。不過ECHA表示,相關人士最好於2012年6月1日前就能提交意見。 ECHA風險評估委員會(RAC)與社會經濟分析委員會(SEAC)將於2013年3月16日前,根據限用物質建議的所有文件及公開諮詢期間的意見做出決議。最

ECHA將於6月發佈物質註冊噸數範圍統計狀況

ECHA將統計註冊物質資料庫中物質的總噸數範圍,並於今年6月份在ECHA官網上發佈統計狀況。 ECHA將從每一個物質最新的完整註冊檔案(非中間體用途non-intermediate)中取得噸數資料,統計出總噸數的範圍,並公布在ECHA註冊物質資料庫中,屆時聯合提交和單獨提交的噸數範圍都將被公告。 需要注意的是以下某些檔案中的噸數資訊不會被採用或計算,包括: ·        REACH法規第17條或第18條下的中間體註冊檔案; ·        依據REACH法規第119(2)(b)條申請商業保密的完整註冊檔案(非中間體用途),除非聯合提交的註冊人為4人以上,這是由於4人以上註冊人的總噸數並無法洩露其中某一註冊人的單一噸數資訊。 從2008年開始,註冊人就可以根據REACH法規第119(2)(b)條要求申請註冊噸數資訊保密;如果註冊人之前沒有提交申請但卻 希望對噸數資訊保密,則需要儘快繳交含有噸數保密申請的更新檔案。保密申請在E

ECHA終於允許OR代表企業提交C&L通報

唯一代理人 (Only Representative, OR) 是否能夠代替進口商,為歐盟境外生產商進行物質分類與標籤 (Classification & Labeling, C&L)的通報,在歐盟化學總署 (ECHA)與歐盟委員會 (European Commission) 內部一直是個爭議事項。 不過在5月3日ECHA在官網發表聲明,表示接受除了生產商和進口商以外的協力廠商提交CLP法規要求的分類與標籤(C&L)通報,此改變意味著非進口商的唯一代理人(OR)終於可以代表非歐盟企業進行C&L通報的提交。在這之前,OR需要進口少量的化學物質來符合進口商的資格,然後才能進行分類標籤通報。 目前EHCA正在調整REACH-IT系統介面,以符合非進口商身份的協力廠商團體(包括OR)也可以進行群組通報。預計在2012年夏天調整完畢。在接下來的幾周內,ECHA將更新相關指導手冊和支援檔案。 ECHA同時強調如果由OR代表企業(含製造商和進口商)提交分類標籤,則OR需要提供文件證明由企業授權、以製造商或進口商的名義代 為提交C&L通報;同時,製造商

ECHA正式公布第一批90個REACH法規下的評估物質清單

2012年2月29日,ECHA正式公佈了首批成員國輪流行動計劃 (Community Rolling Action Plan, CoRAP)物質清單,確定90個首批要進行物質評估的物質。根據REACH法規,各成員國將在2012年,2013年和2014年對這些物質進行物質評 估程式。 首批CoRAP中包含的90個物質被質疑是對人類健康以及環境有害的。此清單在2012年2月9日與成員國委員會(MSC)一同協商同意通過。 物質評估是REACH法規下為釐清物質風險的過程,而在此過程中,若是ECHA認為有必要澄清物質的有害風險,該註冊人會被要求進一步提供必要的資料和資訊。 首批CoRAP物質的選擇主要是依據物質的性質,尤其是物質的持久性、生物累積性和毒性、內分泌干擾性、致癌性、致畸性和生殖毒性等,並考慮物質的使用情況。首批CoRAP的物質一般都有多種用途,而不僅限於特定的工業、專業或民生消費用途。 首批CoRAP的90個物質在2012年需要由17個成員國完成36個物質的評估;其餘物質則在2013年和2014年完成評估,但物質清單屆時有可能會被更新。 首批CORAP清單物質詳情(90個物質) 評估

ECHA建議新增13項高度關切物質

ECHA(歐盟化學總署)新增了13項高度關切物質(SVHCs)的新提案。ECHA開放為期45天的公開諮詢,期限至2012年4月12日為止。 所謂SVHCs是指所有符合REACH法規第57條,且具有突變性、致癌性及生殖毒性(CMR)之物質。其中針對以下四種物質,若有大於或等於0.1% wt/wt濃度的米其勒酮Michler’s ketone(EC Number: 202-027-5) 或米其勒鹼Michler\’s base (EC Number: 202-959-2)的條件下將認定為潛在的SVHC。 鹼性紫3 鹼性藍 26 溶劑藍 4 4,4\’-二(N,N-二甲胺基)二苯基酮 各界提供的意見中應提供物質辨識資 訊,亦歡迎提供每次使用的噸數及物質釋放量與暴露物質的用途。廠商也可提供安全替代物質及替代技術資訊以及供應鏈結構等資訊。ECHA將會在擬訂 SVHCs清單(附錄14)時將上述資訊列入考慮。在歐盟執委會的要求之下,比利時、波蘭、芬蘭、德國及ECHA已提出高度關切物質(SVHC)的提案。 現已能於ECHA網站上看到物質名稱、被建議為SVHCs原因及使用資訊,若

ECHA新發布REACH註冊檔案評估報告-近七成不合格

2012年2月27日,ECHA發佈了2011年提交的REACH註冊的評估報 告,報告指出在評估的檔案中有將近3/4的REACH註冊資料不符合要求或不合格。ECHA表示大部分檔案需要進行審核是因為文件的整體合格度不太高,而 且經過檢查後發現超過70%的物質確認不完整,只有少部分的文件不再需要再進一步審核。除了物質確認外,ECHA指出風險評估和化學品安全報告中的證據提 供也不足。 2011年ECHA完成了146份註冊檔案的評估(compliance check),其中134份被ECHA要求需進一步提供資訊,顯見註冊者提交之資訊品質仍有很大的改善空間,ECHA 提醒「建議要在2013 年完成註冊者務必閱\讀這份報告,並提醒已完成註冊者進行必要行動。」 該報告列舉檔案常見缺失並提出相關建議: Ø   物質辨識:主張註冊者必須明確定義物質。註冊資料中的組成及辨識資訊須有適當的物質分析。物質辨識資訊不明確時,可能影響危害資訊正確性,導致物質安全使用資訊錯誤。 Ø   測試建議書及危害評估:參考該物質研究結果之資訊須確保其為標準測試方法,且

ECHA風險評估委員會(RAC)採納4個物質統一分類標示提案

2012年3月13日,ECHA風險評估委員會(RAC)採納對於整個歐洲的工業化學品和農藥的4個物質進行統一分類標示的提案(harmonised classification and labelling)。 化學品全球調和制度GHS(Global Harmonized System) 是聯合國為降低化學品對勞工與使用者健康危害及環境汙染,並減少跨國貿易障礙,所主導推行的化學品分類與標示之全球調和系統。 其主要目的是: (一)提供國際上通用且容易理解的危害通識系統,以提高人類健康和環境的保護; (二)為尚未有相關系統的國家,提供相互認可的架構; (三)降低化學物質測試及評估的必要性; (四)對已有適當評估及確認危害之化學品,增加國際貿易便利性。 此次ECHA風險評估委員會(RAC)採納4個物質的資訊如下: 物質名稱 CAS號 提案國 採納的分類 用途 Proquinazid 189278-12-4 英國 可能對人類致癌並對水生環境有危害 殺菌劑 Amidosulfuron 120923-37-7 奧地利 對水生環境有危害 除草劑 Tebufenpyrad 119168-77-3

第四批REACH授權物質清單開始接受大眾意見提交

6月20日,歐盟化學總署(ECHA)發佈了第四批計畫進入REACH授權的10個物質的清單,在9月19日前可提交意見。物質詳情如下: 物質名稱 CAS號 EC 號 主要用途 Pentazinc chromate octahydroxide鋅黃 49663-84-5 256-418-0 金屬原料:汽車塗層,航空航太的塗層。 2,2\’-dichloro-4,4\’-methylenedianiline4,4\’-二氨基-3,3\’-二氯二苯甲烷(MOCA) 101-14-4 202-918-9 塑料/橡膠、木材:主要用於樹脂固化劑和聚合物的生產,以及建築和藝術 Strontium chromate鉻酸鍶 7789-06-2 232-142-6 用於油漆、清漆和油畫顏料;金屬表面抗磨劑或鋁片塗層之中 N,N-dimethylacetamideN,N-二甲基乙醯胺(DMAC) 127-19-5 204-826-4 塑料/橡膠/塗料、黏膠、紡織:用於溶劑,及各種物質的生產及纖維的生產。也會被用於試劑,工業塗層,聚醯亞胺薄膜,脫漆劑和油墨去除劑 Po

日本厚生勞動省更新55個新化學物質名稱

日本厚生勞動省(Ministry of Health, Labour and Welfare 簡稱MHLW)在3月30日針對工業安全和衛生法(Industrial Safety & Health Law 簡稱ISHL)的名稱發表了55項修定聲明。 其中包括bis [ (1S,4R)-4-[2-amino-6-(cyclopropylamino) purine-9-YL]-2-cyclopentenyl] methylalcohol) 等等51個物質的名稱被更改,另有1-ethyl-2,3-dimethylimidazolium hydrogen phthalate等4個物質被刪除,日本厚生勞動省同時公布了一份表格,對照了物質修訂前及修訂後的名稱,詳細請參考下列網址(日文) http://www.mhlw.go.jp/bunya/roudoukijun/anzeneisei06/dl/20120313.pdf 日本厚生勞動省指出這些新物質的生產和進口將需要提供登記證並進行少量新化學物質確認。因此已經生產或進口和計劃生產或進口這些物質的企業需要立即聯繫日本厚生勞動省進行新

美國FDA拒絕雙酚A禁令

2011年底,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簡稱FDA)與自然資源保護委員會(National Resources Defense Council 簡稱NRDC)達成協議,FDA必須在2012年3月底前對於雙酚A在食品包裝容器及其他食品接觸材料中的使用限制提出具體回應。  2012年3月30日,FDA向NRDC發出公文,以缺乏有力的科學證據為由拒 絕NRDC的要求。駁回移除允許\雙酚A(Biphenol A 簡稱BPA)用於食品接觸容器的法規,並且不打算禁止雙酚A使用於食品中的要求。同時質疑NRDC提出的證據。但美國業界都希望FDA能夠修改法案。  世界上歷史最悠久、規模最大的內分泌協會Endocrine Society指責FDA忽略對雙酚A整體的研究,協會的負責人表示希望FDA能進行小劑量測試以研究雙酚A對內分泌系統的影響,再判斷是否允許\雙酚A繼續使用。 註: 雙酚A,工業上又叫作聚碳酸酯,多用於生產防碎塑膠,是世界上使用最廣泛的工業化合物之一,用於製造奶瓶、水瓶、運動器材、醫療器材、眼鏡、CD、 DVD、家用電器

歐盟委員會新增清潔劑中磷酸鹽使用法規

3月14日歐洲委員會於歐盟《官方公報》(Official Journal of the European Union)中頒佈(EU)No.259/2012法規,修訂了原清潔劑法規(EC)No 648/2004 ,增加限制磷酸鹽及其他磷化合物用於家用洗衣粉和洗碗精,目的在減少水中磷酸鹽的排放量。 歐盟《官方公報》也提供了生效日前的緩衝的過渡期,整理如下: 清潔劑 限值 最終生效日期 洗衣粉 按照法規附錄七第二部分定義的標準劑量中含有的磷酸鹽含量不得大於或等於0.5g 2013年6月30日 洗碗精 按照法規附錄七第二部分定義的標準劑量中含有的磷酸鹽含量不得大於或等於0.3g 2017年1月1日 歐盟《官方公報》: 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OJ:L:2012:094:0016:0021:EN:PDF 資料來源: Chemical Watch (2012-03-30)

日本採取行動將停止含高濃度PCBs顏料生產和銷售

多氯聯苯(polychlorinated biphenyls,PCB)於 1881 年由德國科學家成功\合成,日本到了1954 年才開始生產,但用量卻一直維持快速的增加,日本在 1954 年用量僅 200 噸,但到 1971 年用量高達 5 萬餘噸,17 年間用量增加了 250 倍。由於 PCB 在自然環境中不容易分解,在生產加工、使用、運輸和廢物處理過程中容易進入空氣、土壤、河流及海洋,造成嚴重污染。對 PCB 中毒者而言,受到的傷害終身難以抹滅。由於 PCB 性質安定,無法自體內排出,除了造成身體器官病變外,更可怕的是會垂直傳染給胎兒。 由「公害健康被害補償予防協會」及「環境事業団地球環境基金業務」等而成立的日本獨立行政法人「環境再生保全機構」進行研究教育及推廣環境保護其中注重多氯聯苯廢料處理。日本於1962年停用多氯聯苯(PCB),並在 2001年立法,存有PCB者須於2016年7月17日前適當地處理並棄置。 日本經濟產業省(METI)近日發起了一項行動,確認多氯聯苯(PCBs)含量超過50ppm的顏料,由於超標的顏料違背了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斯德哥爾摩公約的PCB安全標準。MET

越南對8項污染環境貨品課徵環保稅

越南環保稅法已於今(2012)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其中規範適用環保稅法的8項貨品項目,其中包括燃油料(汽油、飛機汽油、柴油、煤油、重油、潤滑油、潤滑劑)、煤炭、HCFC溶液、塑膠袋、限制使用殺蟲劑、保管林產藥物、倉庫消毒劑及消滅白蟻藥物。 據越南稅務總局表示,前列8 項貨品於使用時,將造成廣泛的環境污染,為此,使用該等貨品的對象,應予以課稅,而為節省稅務機關課徵環保稅支出的費用,該環保稅的適用對象,為從事該等貨品生產的家庭戶、個人及組織。 越南環保稅法亦規定國會常務委員會具體規範前8 項貨品適用下列的課稅額,且於必要時可予以調整: 一、 汽油及飛機汽油:每公升為1,000越盾; 二、 其他燃油料每公升為300越盾; 三、 Antraxit煤每公噸為20越盾; 四、 其他煤炭每公噸為1萬越盾; 五、 HCFC溶液每公斤為4,000越盾; 六、 塑膠袋每公斤為4萬越盾; 七、 殺蟲劑每公斤為500越盾; 八、 其他剩餘孳藥物每公斤為1,000越盾。 (註:目前官價滙率1美元兌換20,803越盾加減1%) 越南統計總局日前公布的數據顯示,2011年該國國內生產總值(GDP)較2010年增長

歐盟公告新增8項REACH授權物質 2015年陸續進入廢止期限

歐盟在2012年2月14日公告新增8項授權物質列入REACH附錄14,REACH授權清單由原本的6種物質增加到14種物質。廠商若要在廢止日後繼續使用這些物質,必須在截止日期前申請授權。 上述新增8項授權物質預計在3年半之內陸續被淘汰,在廢止日後,清單上的物質只能在獲得授權後才能在歐盟境內使用。 本次新增8項授權物質與正式公告廢止日(Sunset date)如以下表格 No. 中文名稱  英文名稱 CAS No. EC No 危害特性 申請授權截止日 廢止日(Sunset date) 1 鄰苯二甲酸二異丁酯 Diisobutylphthalate(DIBP) 84-69-5  201-553-2 生殖毒性1B 2013/8/21 2015/2/21 2 三氧化二砷 Diarsenictrioxide 1327-53-3 215-481-4 致癌性1A 2013/11/21 2015/5/21 3 五氧化二砷 Diarsenic pentaoxide 1303-28-2  215-116-9 致癌性1A 2013/11/21 2015/5/21 4 鉻酸鉛 &

韓國擬修訂安全和品質標籤標準

韓國科技標準局(KATS)最近宣佈一項提議,要求對《工業產品安全和品質標籤標準》(附件一:家用紡織產品)進行修訂。根據世界貿易 組織技術性貿易壁壘委員會(Committee on Technical Barriers to Trade of the World Trade Organisation)發佈的檔,此類要求應該在2012年9月之前實施。 修訂的目的: •通過修訂兒童服裝安全和品質標籤標準,限制使用有害材料或添加警告資訊,以確保兒童安全,免受有害物質材料或火災造成的風險。 修訂的主要內容: •增加電磁遮罩織物產品中鎳的使用限制規定 •易燃的兒童睡衣需強制性清楚標注火焰標誌(“注意火焰”符號)。 •增加兒童背包限制使用鄰苯二甲酸酯系增塑劑的規定。 •明確了受到安全管理的產品專案: -兒童紡織產品:背包(包括書包); -戶外服裝:游泳衣、運動服、運動套裝、防感冒口罩; -外套:保暖臂套; -寢具:吊床; 表格1:目前紡織品安全和品質標準下的安全要求 測試項目 要求 兒童用紡織品(12歲以下)* 內衣 戶外服裝 外套和寢具 甲醛(mg/kg) 75或以下 300或以下 pH 4.0至

歐盟汽車行業REACH指南3.1版正式發佈

6月1日,歐洲汽車製造商協會(ACEA)宣佈新版汽車行業REACH指南(AIG, Automotive Industry Guideline)3.1版正式由汽車行業REACH小組(TR-REACH)發佈,並翻譯成中文、法文、德文、日文和韓文五種語言。該小組成員多來自主要汽車製造商和汽車供應鏈領域的代表。 AIG 3.1版增加的內容包括物質和配製品的分類、標簽和包裝(CLP, classification, labelling and packaging)下物質通報、物質授權及限制程式、對下游使用者的安全資料表(SDS, Safety Data Sheet)要求、REACH與廢棄物對汽車行業的影響……等等。與化學品一樣,REACH法規規定汽車行業負責提供物質的安全資訊並有效控制物質使用所導致的風險。 註: 法規1272/2008 物質和配製品的分類、標簽和包裝(CLP)目的在統一歐盟委員會對物質和配製品分類和標籤的規定與標準,並考慮聯合國全球化學品統一分類與標籤系統 (GHS)的分類標準與標籤規範。CLP法規將有助於實現聯合國全球化學品統一分類與標籤系統的目

歐盟委員會修訂REACH法規附件XVII第28-30項

在REACH委員會關於一系列CMR物質限制要求達成一致意見後,2012年2月10日,歐盟在其官方網站上發佈委員會條例(EU) No109/2012,對REACH法規(EC) No 1907/2006附件XVII第28-30項的相關內容進行修訂,該條例將從2012年6月1日起開始實施。 REACH法規附件XVII第28-30項分別對《歐盟物質和混合物的分類、標籤和包裝法規》 (EC) No 1272/2008-CLP法規附件VI中具有致癌性1a和1b類統一分類的物質加到了REACH法規附件XVII的28-30部分中。     REACH法規附件XVII的附錄1-6 附錄 描述 1 第28條—致癌物質1A類/1類列表 2 第28條—致癌物質1B類/2類列表 3 第29條—致畸物質1A類/1類列表 4 第29條—致畸物質1B類/2類列表 5 第30條—生殖毒性物質1A類/1類列表 6 第30條—生殖毒性物質1B類/2類列表  此次修訂主要針對REACH法規附件XVII第28-30項,關於CMR物質的限制條款。主要修訂內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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