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委会延长六类主要产品的环保标签效期
欧盟官方公报于2011年2月5日刊登欧洲委员会第2011/81/EU号决议,把6类产品的环保标签适用效期延长,换言之,灯泡、洗碗机洗洁精、洗衣剂、个人电脑、手提电脑,以及复印和印刷用纸必须符合相关的环保标准,可以继续受惠于环保标签带来的好处。环保标签是一项自愿性计划的一环,始于1992年,其后于2010年修订。一些对自然环境影响较少的产品可获环保标签。环保标签计划框架载于第66/2010号规例内,列出适用于环保准则的产品类别,而各类产品的环保准则根据其生命周期内的能源使用量订定,并载于不同的欧委会决议内,产品必须符合这些准则才可获授环保标签。有关的产品类别包括纺织品、鞋履、电视机、家具、铺地织物和硬质铺地物、家用电器、纸张及若干类服务。当局将不时加入新产品类别。第2011/81/EU号决议则把以下6类产品的环保标签效期延长: 灯泡—第2002/747/EC号决议 与灯泡相关的环保标签适用于「单端灯泡」及「双端灯泡」。有关灯泡必须符合以下4项准则:(i)能源效益,(ii)寿命,(iii)流明维持率,以及(iv)水银含量,才可获授予环保标签。灯泡环保标签的效期延长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