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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韓國產新車有害物質偏高 造成駕駛不適

南韓「交通安全公團」的分析報告指出,由南韓汽車生產廠商新出廠的汽車中,檢測出超過德國產新車標準值二十倍以上的苯等致癌和有害物質,所謂的「新車症候群」的情況十分嚴重。 南韓「朝鮮日報」今天在頭版頭條指出,南韓在野「民主黨」議員李洛淵十五日引據南韓「交通安全公團」提出的「新車車廂內空氣質量研究報告」顯示,針對去年南韓國內生產的九種車型的三十八輛汽車進行的車廂內有害物質檢測試驗,獲得了前述結論。 所謂的「新車症候群」,是指由於新車車廂內材料所排出的有害物質,令人感到頭痛等身體出現各種不適症狀的現象,類似於「新房症候群」。此一現象主要是新車座椅、頂篷材料、底部材料、儀表盤等排出的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所致。 據南韓「交通安全公團」的「新車車廂內空氣質量研究報告」指出,去年南韓國內生產的九種車型的三十八輛汽車進行的車廂內有害物質檢測試驗結果顯示,被分類為致癌物質的苯濃度,平均達到111.3微克/每立方米,高達德國技術檢查協會標準值(5微克/每立方米)的二十二倍。 此外,另一種有害物質二甲苯平均含量達827.9微克/每立方米,也超過了南韓國內標準值(700微克/每立方米);致癌物質甲醛和甲苯含量也分別達

電子產業新挑戰:每年回收十億磅電子垃圾

消費電子行業巨頭於4月13日啟動了第一個全國性的電子產品回收計劃。回收目標為至2016年前,每年重達十億磅的電子產品。十億磅的廢棄電子產品,如不經過妥善回收再利用,累積起來足以裝滿50英尺長的拖拉機掛車,一字排開長達475英里之遠,或是填滿7萬1千個座位的足球場。   13日當天上午在華盛頓特區,帶頭參與該項廢棄電子產品回收計劃(eCycling)行動的有美國消費電子協會(CEA)、百思買公司、松下北美公司、索尼電子公司、和東芝美國信息系統公司等等。在年度拉斯維加斯舉辦的消費電子展,其主辦單位消費電子協會總裁兼首席執行長蓋\里夏培洛(Gary Shapiro)表示:「推出eCycling計劃的行動畫下了美國電子產品回收歷史上的一個分水嶺。」   該計劃乃是一個透過消費電子產品製造商、零售商、收藏家、回收者、非政府組織及各級政府之間合作,經過CEA協調而產生的結果。為達到十億磅回收再利用的目標,目前由業界贊助的5000多個回收站必須要有更高的消費意識,並且提高搜集回收物品的機會。該計劃主要行動之一為教育消費者。利用新的線上工具和

英國丟棄食物 每年逾500萬噸

根據英國一項調查指出,英國一年丟棄的食物約530萬噸,換算約浪費掉62億立方公尺的水資源,除此之外,生產或製造栽種這些食物,也替地球製造了1400萬噸的二氧化碳。 由英國非營利組織「廢棄物與資源行動組織」(WRAP)與世界自然基金會(WWF),在世界水資源日(3月22日)公布的報告指出,「在生產食物或飲料時,排放溫室氣體已是眾所皆知,而且同時會耗掉寶貴水資源,卻一直未受應有的重視。」 根據調查,英國民眾一年所浪費的食物,換算成當初製造或栽種時耗掉的水資源,幾乎是英國一般家庭一年用水量的2倍,其中約25%製造時所需的水,取自英國本地,其餘則來自國外,美國環保署則公佈,美國民眾一年浪費掉3400萬噸食物。 — 資料來源: 台灣醒報

日本的一般化學物質通報作業即將展開建議國內出口日本貿易廠商(公會)須積極因應

一、通報物質種類:依據化審法之規定,通報物質的種類為一般化學物質或優先評估化學物質。而日本經產省將會針對需要通報的化學物質,預計於2011年4月1日公布適用通報的物質清單。執行通報的對象以日本境內的製造或輸入的法定實體(Parties)為要求,須針對前一年的實際進口和製造量進行通報,通報截止日期至2011年6月1日。我國出口商應配合日本廠商完成相關通報作業。 二、通報物質的排除:依據化審法之一般化學物質或優先評估化學物質的製造或輸入的法定實體,且其物質之2010年製造或輸入量達1公噸者,須進行通報,除下列情況者例外:(一) 2010年間之製造或輸入量不及1公噸之物質製造商或輸入商(二) 販賣自日本國內企業購買的化學物質(僅適用日本境內廠商)(三) 自日本國內企業購買化學物質進行產品的混合、成型或純化,而不會有其他的化學反應物產生(僅適用日本境內廠商)(四) 以一般消費之販賣為目的之特定形狀成品或混合物(五) 僅供測試和研究用途之化學物質(六) 確定作為中間體、低關注聚合物或低產量等化學物質(七) 經日本三省(經產省、厚生省、環境省)認定無須進行風險評估之物質(已評估之聚合物、環境中自然

歐盟議會完成WEEE修訂指令的一讀草案

歐盟議會完成WEEE修訂指令的一讀草案 No. 03/ 2011 2011年2月3日,歐盟議會對廢棄電子電氣設備(WEEE)指令的更新草案進行一讀投票。這份由Karl-Heinz Florenz提出的報告最終通過表決。歐盟議會贊同在經修訂的WEEE指令中訂立更嚴格的再使用、回收再利用和再生目標。新指令將適用於所有類型的廢棄電子電氣設備,但是不包括車輛、軍用材料和固定工業設備。在修訂草案中,歐盟議會成員要求從2016年開始各成員國電子廢棄物的收集率必須達到85%。 以下是WEEE修訂指令一讀草案的相關修訂: 這些修訂仍須通過歐盟理事會的批准,才能正式生效。完整內容,請查閱原始文件。 針對歐盟WEEE修訂指令,SGS已可提供完整的檢測服務及因應對策。如欲了解更多詳情,煩請不吝撥冗來函或來電聯繫本公司客服人員。 資料來源WEEE recast (僅提供英文版)

SONY SS-00259第十版出爐 NO.05/2011

No. 05/ 2011 SONY於2011年3月1日公佈第十版SS-00259,並於2011年4月1日起生效。其中磷酸三硬脂精(2-氯二乙硫醚) (TCEP) 、六溴環十二烷(HBCDD) 、鄰苯二甲酸二異丁酯 (DIBP)、三氧化二砷、五氧化二砷及硼酸、特定硼酸鈉為新增項目。另需注意的是第十版於鎘以及鎘化合物、鉛以及鉛化合物、汞以及汞化合物、特定鄰苯二甲酸鹽及二氯化鈷等內容作了相關的修正。 完整內容,請查閱原始文件。 SGS為IEC禁用物質檢測專案小組 (IEC/TC 111 WG3) 的成員,除通過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 (TAF) 依據ISO 17025規範認可,亦獲得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認可,成為「有害物質檢測指定試驗室」。SGS可依客戶需求,提供IEC 62321之測試方法,以符合SS-00259的要求。 資料來源 SONY SS-00259第十版

歐盟委員會建議六項物質納入REACH授權清單

歐盟委員會建議六項物質納入REACH授權清單 No. 12/ 2010 2010年6月30日,世界貿易組織 (WTO) 發佈歐盟委員會法規草案,關於REACH法規附錄十四的修訂通報(G/TBT/N/EEC/337),該草案提議將二甲苯麝香(musk xylene)、4,4-二氨基二苯甲烷 (MDA)、六溴環十二烷(HBCDD)、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 酯 (DEHP)、鄰苯二甲酸甲苯基丁酯(BBP)和鄰苯二甲酸二丁酯(DBP)納入REACH法規附錄十四。 短鏈氯化石蠟 (SCCPs) 已被列為持久性有機污染物(POPs),歐盟目前暫不考慮納入REACH法規附錄十四中。此通報擬生效日期(擬批准日期)為2010年12月。 建議的物質列於下表: 物質名稱 EC No. CAS No. 可能使用範圍 二甲苯麝香(musk xylene)5-tert-butyl-2,4,6-trinitro-m-xylene 201-329-4 81-15-2 使用於清潔劑,紡織品柔軟劑及紡織品調節劑中的香味加強劑 4,4-二氨基二苯甲烷(MDA)4,4’-Diaminodi-phenylmethane

ECHA公佈並諮詢第四批SVHC提案物質

ECHA公佈並諮詢第四批SVHC提案物質 No. 14/ 2010 歐洲化學總署日前在網站上公佈第四批高關注物質(SVHC)提案物質。這11項提案物質是由奧地利、德國和荷蘭三個歐盟成員國所提出,因這些物質均被認為對人體健康或環境有潛在的嚴重危害或影響。利害關係人將可在2010年10月14日前提出對這11項提案物質之評論。這些評論將被納入考量作為決定是否將這些提案物質納入SVHC候選清單,以及從候選清單挑出成為被授權之物質。 下列為提議中的11項新高關注物質:: 物質名稱 EC No. CAS No. 常見用途 1,2,3三氯苯1,2,3-Trichlorobenzene 201-757-1 87-61-6 目前已有法規限制此物質之使用。作為物質或是配製品,在市場上販售的濃度不得超過0.1%,除非是作為中間體或是密閉系統的溶劑。 1,2,4-三氯苯1,2,4-Trichlorobenzene 204-428-0 120-82-1 1,3,5-三氯苯1,3,5-Trichlorobenzene 203-608-6 108-70-3 硫酸鈷Cobalt(II) sulphate 233-33

歐委會公佈對RoHS指令豁免條款的修訂

歐委會公佈對RoHS指令豁免條款的修訂 No. 15/ 2010 歐盟委員會於2010年9月25日,公布2010/571/EU,針對現行RoHS指令(2002/95/EC)的附錄,關於含鉛、汞、鎘、六價鉻、多溴聯苯和多溴二苯醚的應用豁免進行重大修訂。 根據RoHS指令,如果從某些應用中去除這些有害物質在技術或科學上不可行,可由歐盟執行委員會批准對指令第4(1)條規定的禁用物質予以豁免。歐盟執行委員會有責任至少每4年復審那些豁免,如果在那些應用中使用替代物質已變成可行,則(自附件中)刪除該項。此次委員會決議主要規定了螢光燈(fluorescent lamps)、高壓鈉燈(High Pressure Sodium (vapour) lamps)、金屬鹵素燈(metal halide lamps)等照明設備中汞的應用豁免及鉛、鎘或六價鉻等有害物質豁免項目的復審。並針對部分未來在技術或科學上可行的豁免項目訂立終止日期(expiry date)。 連結新發佈的RoHS 管制外清單 (PDF 221 KB). 完整內容,請查閱通報原始文件。 資料來源

歐盟預計將6種高關注度物質納入REACH需授權物質清單

歐盟預計將6種高關注度物質納入REACH需授權物質清單  2010年9月22日,據CHEMICAL WATCH的消息,歐盟REACH委員會達成兩項授權關鍵協定。會議通過了ECHA提出的法規附件XIV首份授權名單的優先提議物質,但這份名單不包括短鏈氯化石蠟(SCCPs,short-chain chlorinated paraffins)。SCCPs沒有入選是因為,REACH委員會認為該物質已經納入聯合國歐洲經濟委員會(UNECE)防治持久有機污染物(POPs)長期跨國公約的管轄範圍。 下列六種物質須按REACH附件XIV進行授權: •     二甲苯麝香(musk xylene) •     4,4′-二氨基二苯基甲烷(MDA) •     六溴環十二烷(HBCDD)(和所有主要的非對映異構體) •     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已基)酯(DEHP) • &n

ECHA正式發布第四批8個高關注物質(SVHC )

ECHA正式發布第四批8個高關注物質(SVHC) 2010年12月15日,歐洲化學品管理署(ECHA)正式將8個物質確認為REACH高關注物質(SVHC),並將其加入授權候選物質清單。這8種物質均為致癌、致畸、生殖毒性物質(CMR)。詳細如下: 物質名稱 EC No. CAS No. 危害分類 常見用途 硫酸钴Cobalt(II) sulphate 233-334-2 10124-43-3 CMR 用於陶瓷釉料和油漆催乾劑,也用於電鍍、鹼性電池、生產含鈷顏料和其它鈷產品,還用於催化劑、分析試劑、飼料添加劑、輪胎膠粘劑、立德粉添加劑。 硝酸钴Cobalt(II) dinitrate 233-402-1 10141-05-6 CMR 用作顏料、催化劑及用於陶瓷工業。還用於表面處理和電池。 碳酸钴Cobalt(II) carbonate 208-169-4 513-79-1 CMR 主要用於催化劑製造,也有少量用於飼料添加劑、顏料及其他化學品的製造,以及用作底釉膠粘劑。 醋酸钴Cobalt(II) diacetate 200-755-8 71-48-7 CMR 主要用於催化劑製造,少量用於表

新電器及電子設備廢料指令下月首讀

新電器及電子設備廢料指令下月首讀 新修訂的電器及電子設備廢料指令(WEEE指令)將於2010年11月23日在歐洲議會首讀。 2010年9月8日,歐洲議會環境、公共衛生及食物安全委員會(ENVI委員會)公布其最後一份報告,列出他們認為應對歐洲委員會WEEE指令修訂議案作出的更改。歐洲議會將於11月23日的全體大會討論該份報告,並進行投票。 ENVI委員會報告的要點如下: ENVI委員會希望修訂後的指令能涵蓋所有類別的電器及電子設備,被明確排除者除外。他們認為,指令只應不適用於大型固定裝置、大型固定工業工具、只供專業用家使用的非公路流動機械,以及光伏組件。 收集電器及電子設備廢料方面,報告強調各類電器及電子設備廢料固然都是回收目標,但成員國應特別留意不要讓小型電器,包括電子消費品和小型資訊科技產品等成為漏網之魚。這些電器應另外回收,不能和大件或未經分類的家庭垃圾混在一起;未經處理的電器及電子設備廢料不應被送往堆填區或焚化爐。 報告指出,為盡量增加整全電器的再用機會,成員國必須確保回收計劃規定在回收點把可再用電器分隔開來,然後才能把報廢設備運往他處。 至於回收目標,ENVI委員會希望到201

美國能源部制訂多項節約能源規則

美國總統奧巴馬於2009年初要求能源部盡快實施多類家用和商用產品的能源效益、測試程序及相關規定。這些規定載於2007年的《能源獨立和安全法》、1975年的《能源政策和節約法》及2005年的《能源政策法》。為此,美國能源部正制訂多項節約能源規則。 首先,美國能源部建議修訂及擴大若干類消費品、商用和工業設備現行的認證、合規及執法規則。這些消費品及設備受《能源政策和節約法》監管。建議提出多項規則,包括實施抽樣計劃以檢定產品是否符合現行標準,要求生產商向美國商務部呈交合規聲明及認證報告,要求生產商保存合規紀錄,以及針對不合格認證和違規產品制定執法行動。根據這些修訂規則,美國能源部可以針對受規管產品及設備執行相關的能源及食水節約標準,並可更加瞭解在美國市場出售的產品在水及能源使用方面的詳細資料。該部於9月30日就上述建議舉行公開會議,並於10月18日前收集相關意見及資料。 美國能源部也建議修訂家用洗衣機能源測試程序,藉此為這些產品制訂待機模式和關閉模式的耗能標準。特別值得注意的是,該部建議現行的測試程序納入待機模式、關閉模式及若干額外模式的耗能測試。建議也將修改開啟模式的耗能測試程序,以便更準確

經建會:今年度節能減碳達成率已達九成一

經建會:今年度節能減碳達成率已達九成一     為了整合各部會節能減碳相關計畫,行政院通過「國家節能減碳總行動方案」,由經建會列管。經建會在邀集各部會開會後表示,在今年度國家節能減碳方案總計300個工作項目中,正常執行的項目共有274項,達成率為九成一。     經建會指出,在二氧化碳減量成效方面,截至今年9月為止,政府推動大潭電廠燃器發電、推廣節能標章和能源效率標示,以及再生能源推動設置等等的措施,已經讓二氧化碳實質減量514萬公噸。 –資料來源: 中廣報導

關於發布《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企業補貼審核指南》的公告

關於發布《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企業補貼審核指南》的公告 為貫徹落實《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範和指導地方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對申請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基金補貼的處理企業,審核其廢棄電器電子產品無害化處理數量,促進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妥善處理,保障基金使用安全,制定本指南。 家電“以舊換新”工作中,拆解處理企業申請拆解處理補貼的審核,可參照本指南執行。原則上,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數量由省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組織審核。 審核機構可邀請稅務、會計、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技術等方面的專家和機構參加審核。 申請補貼的處理企業應當提供相關處理數量的證明材料,包括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出入庫日報表,拆解處理記錄日報表,拆解產物(包括最終廢棄物)出入庫日報表,以及相關的基礎記錄表和原始憑證等(可參照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企業建立數據信息管理系統有關指南執行)。 審查以隨機抽查為主,即隨機抽取擬審核時段內的一定天數的證明材料進行審核。抽查率原則上不低於10%;經抽查存在問題的,應繼續抽查未經審查的證明材料,並提高抽查率至20%;仍然存在問題的,應對證明材料進行100%審核。 要著重核查

《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企業建立數據信息管理系統及報送信息指南》

為貫徹落實《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指導和規範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企業建立數據信息管理系統和報送信息,我部製定了《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企業建立數據信息管理系統及報送信息指南》。現予以發布,請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企業參照執行。 數據信息管理系統應當跟踪記錄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在處理企業內部運轉的整個流程,包括記錄每批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接收的時間、來源、類別、重量和數量;運輸者的名稱和地址;貯存的時間和地點;拆解處理的時間、類別、重量和數量;拆解產物(包括最終廢棄物)的類別、重量或者數量,去向等。 數據信息管理系統的基本內容應包含處理資格、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接收和處理流程圖、各類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及其拆解產物一覽表及年度環境監測計劃等的基礎信息。根據廢棄電器電子產品的處理流程,在廢棄電器電子產品的接收、貯存、處理,拆解產物的出入庫和銷售,最終廢棄物的出入庫等環節建立有關數據信息的基礎記錄表。拆解處理企業應當按日匯總拆解處理情況形成報表,包括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入庫和出庫記錄報表,拆解處理記錄報表,拆解產物出庫和入庫記錄報表。 處理情況報告要包括設備設施故障報告、突發環境事

歐盟明年中前禁止輸入含雙酚A奶瓶

歐盟明年中前禁止輸入含雙酚A奶瓶 歐洲委員會擬於明年中前禁止輸入含雙酚A的嬰兒奶瓶。 雙酚A是聚碳酸酯塑料及環氧樹脂中的添加劑,人體過量吸收會令內分泌受到干擾。雙酚A常用於食物容器、奶瓶及醫療設備等。法例草案規定成員國由2011年3月1日起禁止製造含雙酚A的奶瓶。 2011年6月1日起,含雙酚A的奶瓶不得輸入歐盟及投放在歐盟市場。預料這項禁令不會涵蓋奶瓶以外的產品,但個別歐盟成員國也許會考慮走得更前。在丹麥,接觸到供3歲或以下幼兒食用的食品的物料,一律不得使用雙酚A。 今年初,歐盟食品安全局(EFSA)表示,可以在某些塑料產品安全使用小量雙酚A,目前沒有證據支持他們改變這個科學意見。但是一些非政府組織卻不認同該局意見,並促請歐委會採取預防原則,在歐盟全境禁用雙酚A。 歐洲衛生專員達林(John Dalli)表示,由於仍有一些不明確的地方,顯示雙酚A可能不利人體健康,因此歐委會決定在歐盟全境禁用雙酚A。  –資料來源:貿發網

限制有害物質新例通過

限制有害物質新例通過 2010年11月24日,歐洲議會投票通過歐洲委員會建議修訂《限制有害物質指令》(指令2002/95/EC)的草案。該指令對電器及電子設備所用的有害物質實施限制。 修訂後的限制有害物質法例排期於12月20日在歐盟理事會通過。新例內容將於2011年初在歐盟官方公報刊載,20天後生效。成員國有18個月時間把新指令轉置為國家法例。 限制有害物質新例要點如下: 範疇: 繼續適用於現行《限制有害物質指令》涵蓋的電器和電子設備,但亦將涵蓋醫療設備、監控設備以及其他沒有具體排除的電器和電子設備,例如有電子功能或延伸電線的玩具。 範疇的過渡期: 涵蓋範疇將會擴大,但過渡期長達8年。原本不受現行指令涵蓋,但在新例下變成不合規定的產品,在新例生效後8年以內,可以繼續推出市面。 明確排除的產品: 對保安而言屬於必要的軍用設備、擬用於外太空的設備、位置固定的大型工業工具及固定裝置、客貨運輸工具、非公路專業用途流動機械、光伏板等。 定義: 加入明確定義,例如電纜的明確意義。 限制物質: 新例仍只針對現行指令所限制的6種物質(見指令附件II)。

英國進口電池的相關規定

英國進口電池的相關規定 電池產品進入歐盟市場,必須符合歐盟的電池指令要求;電子電器設備中的電池則須符合WEEE指令中的回收要求及RoHS指令的有害物質限量要求。此外,還須符合REACH法規中有關電池註冊、有害化學品等方面的法規。對於電池的性能安全,則沒有強制性的法規要求,主要參照歐盟有關電池的性能及安全標準要求。 為了減少有害電池及蓄電池的產量,提高舊電池及蓄電池的回收、處理及循環再造率,增加收集及回收電池及蓄電池廢棄物的數量,2006年歐盟通過實施新的電池指令2006/66/EC,並要求各會員國必須於2008年9月26日前將新電池指令轉化為當地國法規。 新的指令涵蓋所有電池種類(會員國安全及軍事裝備所用電池、太空用電池持外),其內容如下: 1. 禁止電池中汞含量超過0.0005%(汞含量超過2%的鈕扣電池除外);禁止可攜電池和蓄電池中的鎘含量   超過0.002%(警報系統、醫療設備及無繩電動工具用電池除外)。 2. 市場上所有報廢的電池均需要回收。迄2011年9月的回收率至少應達45%。 3. 電池的再利用率在2011年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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