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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提交 ”電氣設備環境保護設計法案”(H.R. 2420) NO.19/2009

美國提交 ”電氣設備環境保護設計法案”(H.R. 2420) NO.19/2009 為了確保管制電器設備中的有害物質,美國眾議員Michael Burgess於2009年5月14日提交修訂《美國聯邦毒性物質管理法》(Toxic Substances Control Act of 1976,簡稱TSCA)的法案《H.R. 2420:電氣設備環境保護設計法案》(Environmental Design of Electrical Equipment Act,簡稱EDEE)至眾議院能源和商業委員會。該法案目前正在等待審查。 禁用物質要求H.R.2420中要求的限值和歐盟RoHS相同,自2010年7月1日起,在美國市場銷售的電器產品設備所採用的均質物料,其鉛、汞、六價鉻、聚溴聯苯(PBB)及聚溴聯苯醚(PBDE)含量,按重量計不得超過0.1℅,鎘含量不得超過0.01℅;被豁免者除外。 排外項目H.R.2420法案中舉列出眾多排外項目,包含: 電壓大於300伏特的產品設備 固定設備上使用的產品(不包括照明設備) 通訊系統,包含醫療通訊和緊急呼叫系統 運輸管理控制系統 並聯電容器和串聯電容器 醫療

EU REACH:歐盟公告新玩具安全指令 NO.24/2009

EU REACH:歐盟公告新玩具安全指令 NO.24/2009 歐盟於2009年06月30日公告新的玩具安全指令(2009/48/EC)。歐盟理事會於2009年05月11日通過全新的玩具安全指令,取代已有20年歷史的舊指令(88/378/EEC)。成員國須於2011年1月20日前根據指令修訂國家法律,並於2011年7月20日起執行,玩具業須大幅改變多年來的做法以遵行新指令的規定。 2007年歐盟大規模回收危險玩具,因此當局盡快完成立法程序,以解決玩具風險、增加製造商及進口商銷售玩具的責任,以及提升成員國執法當局的市場監督機制。新指令對原有指令作出大幅修改,包括引入全新的規定,以及詳細釐清第88/378/EEC號指令中的條文。當中較重大的修訂要點如下: 定義:新指令對「玩具」訂下更清晰的定義,明確指出是供(不論是否僅供)14歲以下兒童玩耍時使用的產品。 指令第二條及附件1分別擴大及澄清不列作玩具的產品清單。產品清單進一步詳細說明未有納入指令內的現有產品類別,其中包括若干類收藏品,但其包裝必須展示可辨認及清楚的標記,說明收藏品只適合14歲或以上人士。新指令亦規定,節慶裝飾不被視為玩具。(舊

新版聯合產業指南 (JIG-101 Ed. 2.0) 出爐 NO.25/2009

新版聯合產業指南 (JIG-101 Ed. 2.0) 出爐 NO.25/2009 美國消費電子協會(CEA)、數位歐洲 (DIGITALEUROPE) 、以及日本綠色採購調查標準化協會(JGPSSI) 共同公告新版“ 聯合產業指南(JIG-101 Ed. 2.0)”。此產業指南提供相關電子產品/零件中禁用物質的材料宣告資訊,並適用於供應鏈內的所有廠商。 在國際市場上,有許多的企業自行發展出自己的禁用物質項目與標準。因此衍生出無數的文件,用以調查此類禁用物質資訊。然而,各個公司透過自有的供應鏈體系,要求供應商提供相關資訊,也導致供應商不斷重覆類似的作業程序,提供訊息給它們的客戶。JIG即是將此作業程序合理化,對於被規範的物質/材料的存在和含量設定新的標準。JIG-101於2005年4月發表。此次修訂要點如下: 加入電池法規,且包含特定使用限值。 當法規明確要求該限用物質於某種特定用途時,才需要提出報告。 JIG 需宣告物質清單將依據法規而持續更新,例如新增:含氟溫室氣體、甲醛、過氯酸鹽、全氟辛烷磺酸..等物質。 依三個判別標準來宣告限用物質,此修訂後之分類取代先前的 level A 及l

綠色和平組織公布第十二版「Guide to Greener Electronics」 NO.22/2009

綠色和平組織公布第十二版「Guide to Greener Electronics」 NO.22/2009 自2006年8月第一版電子企業綠色評鑑(Guide to Greener Electronics)以來,綠色和平組織每三個月更新一次評比,並於2009年7月1日發行第十二版,共評鑑了18家世界知名大廠,產品涵蓋電腦、手機、電視和遊戲機。 評鑑重點此次評鑑延續第八版重點,依據15項準則評鑑各個大廠,內容涵蓋: 產品中是否使用特定的有害物質 是否能盡到回收廢棄產品的責任 改進與氣候和能源相關的企業方針及實踐 評鑑排名此次前三名與第十一版相同,由Nokia以7.45分蟬聯第一名,Samsung維持第二名,Sony Ericsson排名第三。Nokia 因有完善的產品回收規劃而獲的較高之評比;Nokia於84個國家提供5000個回收廢棄手機蒐集點,並且也提供消費者最多其產品於回收廢棄處置之資訊。Nokia自2005年底已可提供不含聚氯乙烯(PVC)之手機,並預計自2010年起提供不含溴化合物及氯化合物之手機。該公司2010年可再生能源(renewable energy)使用比率目標為50

英國發行「廢棄電池和廢棄蓄電池法令」法令指南 NO.16/2009

英國發行「廢棄電池和廢棄蓄電池法令」法令指南 NO.16/2009 英國BERR連同相關單位於2009年5月發行了廢棄電池法令指南。目的是幫助上市電池和蓄電池或含有電池和蓄電池於產品在英國市場的業者更加了解「2009廢棄電池和廢棄蓄電池法令」的應用。該法令已於2009年5月5日起生效。此指南說明法令規定下業者應盡的責任並適用於販售可攜式電池給消費者的業者,及收集、處理、回收或輸出廢棄電池的相關業者。 電池生產者若希望於2010年在英國上市超過1噸以上的可攜式電池,必須在2009年10月15日前加入電池合格體系(Battery Compliance Scheme;BCS)。小型生產者意指於英國市場一年內上市少於1噸可攜式電池的生產者。自2009年10月15日起,小型生產者需於可攜式電池上市後28天內向相關環境機構(EA)註冊,並登記銷售數量。 可攜式電池合格體系(Portable Battery Compliance Schemes)申辦成為核可BCS的重要日期列於以下表格: 措施 首次符合年度(即2010年) 之後的符合年度 申辦成為核可 BCS 截止日 2009 年 5 月 31 日

斯德哥爾摩公約新增9項管制物質 NO.18/2009

斯德哥爾摩公約新增9項管制物質 NO.18/2009 由聯合國主導的斯德哥爾摩公約(Stockholm Convention)已於2004年5月17日生效,主要管制持久性有機污染物(Persistent Organic Pollutants,簡稱POPs),因其具有慢性毒性及生物累積性,在環境中難以分解。在2009年5月落幕的締約方會議中,新增列管9項使用於農藥和阻燃劑的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於條約附件中。 會議主旨此次會議有4項主要目標 不生產及不使用POPs,而改用較安全的替代物質以達到排除POPs的目標 評鑑對人體健康和生態環境有害的新POPs 確保所有國家的技術和財務資源能符合並執行公約規範的責任 持續確保公約符合目標,即保護人體健康和生態環境免受於來自POPs的汙染傷害 新增列管9項持久性有機污染物 α-六氯環己烷 (Alpha hexachlorocyclohexane) β-六氯環己烷 (Beta hexachlorocyclohexane) 六溴二苯醚和七溴二苯醚 (Hexabromodiphenyl ether and heptabromodiphenyl ether) 四

EU REACH:最新動態彙整 NO.13/2009

EU REACH:最新動態彙整 NO.13/2009 預註冊物質清單歐洲化學總署於2009年3月27日公佈約莫65,000家公司在2008年6月1日至2008年12月1日已完成預註冊的143,000項新版物質清單,其內容包含下列改進: 於舊版只有化學名稱的物質現已提供其CAS號碼 更新清單搜尋功能 沒有EC號碼的物質給予清單號碼(EC號碼格式)便於註冊 新版清單對於製造或進口物質的公司以及希望為自家物質找到正確的物質資訊交換平台(SIEF)的公司有其重要性。此清單將協助確認某些特定預-資訊交換平台是否實際上已涵蓋相同物質,因此有無合併的需要。最後,此清單將幫助類似物質的辨識以作為化學物質分類的交叉閱讀及形成所用。結論來說,此清單將幫助確保資料有公開分享而降低動物性測試實驗。 需要注意的是,此清單是由工業界所提交之預註冊組合而成。以歐洲化學總署觀點來說,清單內有許多不需要註冊的製備和物質,因此歐洲化學總署建議企業行號需要確認該進行的註冊。 REACH附錄17歐盟委員會投入兩份問卷用來評估因為可能限制鎘使用於「珠寶及黃銅條」而對於經濟、社會、健康以及環境可能造成的衝擊。這項動作將支持歐盟委

EU REACH:整合執行專案開始實施 NO.15/2009

EU REACH:整合執行專案開始實施 NO.15/2009 REACH-EN-Force-1名為REACH-EN-Force-1的REACH整合執行專案已開始於歐洲實施。此專案將給予製造者及進口者(包含唯一代表人) 在歐盟及歐洲經濟共同區符合REACH程級的第一印象。同時將加強執行機構於實施REACH的能力。國家稽核員已展開查核預註冊、註冊、以及適用時安全資料表的提供。交換實施資訊的論壇(Forum)日前於赫爾辛基召開舉行第四次會議,復審專案的啟動並且對於往後的步驟達成共識。 論壇實施專案執行REACH的核心原則:沒有資料就沒有市場(no data, no market)。參與國之稽核員們將專注在分階段物質(既存在物質)以及經由查驗檢查各公司是否提交預註冊或註冊,以及必要時安全資料表的提供。指派的國家協調者(national coordinator)將監督每個參與國的專案執行以及訓練當地稽核員。基於此目的,論壇工作小組於今年4月初在歐洲化學總署的場地訓練國家協調者。2009年底將收集專案結果,論壇工作小組將進行分析並於2010年初製作相關報告。此論壇也正在準備將於2010年展開的第二

英國國家度量衡實驗室發表RoHS執行年度報告 NO.14/2009

英國國家度量衡實驗室發表RoHS執行年度報告 NO.14/2009 英國國家度量衡實驗室(NWML)於2009年3月31日發表2008年RoHS法令執行年度報告。此份報告回顧NWML於2008年4月1日至2009年3月31日間執行商業、企業和規制改革部 (BERR)委託之”電子及電器設備使用危害物質限制指令(RoHS)”的相關活動。 RoHS指令自2006年7月1日生效至今,對英國的製造商仍存在相關爭議: 指令範圍:管制範圍目前僅能從WEEE指令或執委會的常見問答集中釐清。 歐洲一致性:產業界對於歐盟境內各國RoHS指令的執行方法、罰則和行政管理仍疑慮。 製造和銷售過程:電子及電器設備供應鏈複雜且常涵蓋歐洲地區以外國家之生產商,歐盟業者難以貫徹RoHS指令。 測試:欠缺用來評估均質材料裡限用物質濃度的測試方法和樣品處理標準。 在2008 – 2009間,NWML透過各種管道來執行對於電子及電器設備製造商和相關單位宣導RoHS工作,如: 查詢系統收到超過1000件的查詢, 加上大量來自電子信件、郵件、和電話的查詢。 資訊提供網站www.rohs.gov.uk在第一年有超過9百萬次的點閱率

SONY SS-00259第八版出爐 NO.8/2009

SONY於2009年3月2日公佈第八版SS-00259,2009年4月1日起生效。第八版SS-00259中共列出15類管理物質,其中二氯化鈷(Cobalt dichloride)以及臭氧層破壞物質(Ozone depleting substances,簡稱ODS)為新增項目。 重金屬:Cd, Pb, Hg, Cr6+ 有機氯化合物:PCB, PCN, PCT, SCCP, Others 有機溴化合物:PBB, PBDE, Others 有機錫化合物:TBT, TPT 石棉 特定偶氮化合物 甲醛 聚氯乙烯(PVC)及其混合物 氧化鈹、鈹青銅 特定鄰苯二甲酸鹽(7種) 氫氟碳化合物 (HFC)、全氟化碳 (PFC) 全氟辛烷磺酸及其鹽 (PFOS) 特定苯并三氮唑 二氯化鈷 臭氧層破壞物質(ODS) 其中定義為臭氧層破壞物質(ODS)高達20項。 CFC-11, CFC-12, CFC-13 Halon-1211, Halon-1301, Halon-2402 CFC-111, CFC-112, CFC-113, CFC-114, CFC-115 CFC-211, CFC-212, CFC

2009/251/EC 歐盟富馬酸二甲酯(DMF)禁令

2009/251/EC 歐盟富馬酸二甲酯(DMF)禁令 歐盟的要求   1. 2009年5月1日起,會員國應該要有的動作如下:確保含有DMF之產品不得於市場流通販售。全面回收已於市場流通或販售含DMF產品,並確保消費者能充份瞭解接觸含有DMF 產品可能面臨的風險。   2. 管制範圍: 所有消費性產品,以及即使並非為消費者而設,但亦可能被消費者使用的產品。   3. 法規限值: DMF 的濃度不得高於每公斤0.1毫克(0.1 mg/kg) 什麼是富馬酸二甲酯(DMF)?歐盟為什麼緊急禁用?   1. DMF的應用: 為一化學防霉滅菌的添加劑,主要功能為防止皮革產品在潮濕氣候中發霉。另一功能是作為乾燥劑,運送過程中防止潮濕損壞產品。   2. DMF對身體的危害:由於DMF放在小袋中當作是乾燥劑時,其結構為晶體,遇熱揮發轉換為氣體,滲透到產品內,防止產品發霉;但是也會通過衣服滲透到消費者的皮膚上,引起皮膚接觸型皮炎、發癢、刺激、發紅和灼傷。在某些情況下,更會引致呼吸困難。法國、英國、芬蘭、波蘭和瑞典等國皆傳出

EuP指令生態化設計解析

EuP指令生態化設計解析 歐盟對環保問題一貫高度重視,作為國際上環保立法的先行者,在電子電器領域,對產品從原材料到最終報廢的整個生命週期(Life cycle)進行全過程控制的政策日益明顯。繼WEEE和RoHS指令之後,歐盟在2005年7月6日正式公佈了關於耗能產品生態化設計的框架指令2005/32/EC(簡稱EuP指令),它作為集成產品策略框架的一部分,考慮了產品在整個生命循環週期內對資源和能量的消耗以及對環境的影響。 2008年以來,多種耗能產品的EuP指令實施措施已陸續頒布,今年還會有多種產品的實施措施進入立法程序,EuP指令對我國產品出口的影響將實實在在地表現出來。 2008年10月28日,深圳市標準技術研究院承辦了“家用和辦公用電子電氣設備待機和關機功耗”實施措施草案的TBT通報評議會,形成了代表我國企業看法的最終評議意見,並向歐方提交。目前該草案已正式成為法規並實施。我國涉及該實施措施的產品待機功耗普遍在1~5 W之間,而歐盟要求第一階段應達到1~2 W,第二階段應達到0.5~1 W。以我國每年出口歐盟該類產品5億台計算,僅此一項的成本增加就達到25~50億元,數字相當驚人

美的微波爐再次牽手SGS共同應對REACH

美的微波爐再次牽手SGS共同應對REACH 2008年11月,SGS與佛山市順德區美的微波電器製造有限公司簽署協議,成為其應對歐盟REACH法規的合作認證檢測機構。 作為“行業創新領導者”,早在2006年6月,美的微波爐超前業界取得SGS頒發的IECQ HSPM QC 080000證書。 IECQ HSPM QC 080000是當前全球唯一的對在電子產品及製造過程中限制有害物質使用的認證標準。美的微波爐由此成功地向世界展示其在有害物質管控的能力,同時也成為全國第一家獲得此證書的中國企業。 當前不少國內企業把REACH化學品法規視為“複雜難懂”的法規。目前REACH法規已進入實質性實施階段,無論是直接或間接對歐出口的企業都受到REACH的影響。做為REACH“物品”製造商的美的微波爐積極應對,經過將近一年時間嚴格甄選,SGS又一次成為其REACH戰略合作夥伴。 SGS根據美的微波爐企業的實際情況,為其及整個供應鏈量身定制了REACH全面解決方案,包括設計合理化的REACH實施策略、REACH差距分析、REACH實施培訓、供應鏈管理、產品的材料學分析及測試方案製訂、測試、審核,也預示著美的

EU REACH:授權物質清單開始公開諮詢 NO. 05/2009

EU REACH:授權物質清單開始公開諮詢                      NO. 05/2009 毆盟化學總署ECHA於2009年1月14日開始公開徵詢各界對第一版推薦授權物質清單(附錄XIV)草稿的意見。各利益團體能夠於2009年4月14日前利用歐盟化學總署相關網頁表格提供針對下列議題的建議: ECHA對7項物質的推薦草稿 ECHA將7項物質列入優先項目的理由 歐盟化學總署建議從高關注物質(SVHC)候選清單中挑出。優先列入的7項物質為: 二甲苯麝香 短鏈氯化石蠟 (SCCP) 六溴環十二烷(HBCDD)及其異構物 二氨基二苯甲烷 (MDA) 鄰苯二甲酸二丁酯 (DBP) 鄰苯二甲酸甲苯基丁酯 (BBP) 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 酯(DEHP) 在第一版推薦授權物質清單草稿,歐盟化學總署更進一步建議下列事項: 授權使用該物質,應於被納入REACH附錄XIV後的

SGS REACH專業技術書籍搶先看連載系列一

SGS REACH專業技術書籍搶先看連載系列一 書作者:通標標準技術服務有限公司國際認證服務部陳慶今博士 第1章REACH綜述及術語與定義 第1節引言 “REACH”是歐洲“化學品註冊、評估、授權、限制”法規的縮寫,其真正的全稱應該是“歐洲議會和歐盟理事會2006年12月18有關化學品註冊、評估、授權和限制,建立歐洲化學品管理局,修訂1999/45/EC指令,取消理事會第793/93號法規、委員會第1488/94號法規以及理事會76/769/EEC指令和委員會91/155/EEC,93/ 67/EEC,93/105/EC和2000/21/EC指令的第1907/2006號法規”。 從法規的性質上來看,這是一個法規,而不是大家相對熟悉的指令。兩者的差異是,歐盟法規無需轉化為個成員國法規後才生效,它直接在歐盟各成員國生效;指令則一定要先轉化為個成員國法規後才生效。 REACH是一部有關化學品管理的綜合性法規。有人認為它是“有史以來我國遇到的最為複雜、影響面最廣的一項國外技術壁壘”。從法規的複雜性和對業界的影響範圍和程度來看,確實此言不虛!但是,大家也不要認為REACH給企業帶來的只是技術壁壘

REACH限制名單草案再添7種物質

REACH限制名單草案再添7種物質 日前,歐洲化學品管理署(ECHA)繼2008年將15種物質被列入首批REACH高關註名單(SVHC)後,公佈了首批需ECHA授權才能使用的物質名單草案。根據該草案,7種物質首先被列入了清單(附件XIV)。 被列入清單的7種物質分別為:5-叔丁基-2,4,6-三硝基間二甲苯(二甲苯麝香)、短鏈氯化石蠟(SCCPs,C10~C13)、六溴環十二烷(HBCDD)和所有有關聯的主要非對應異構體、鄰苯二甲酸雙(2-乙基己)酯(DEHP)、鄰苯二甲酸丁芐酯(BBP) 、鄰苯二甲酸二丁酯(DBP)以及4,4'-二氨基二苯甲烷(MDA)。 根據REACH法規,企業如果要使用進入授權名單的物質,就必須申請許可。申請者必須論證物質使用風險可以充分控制,或是社會經濟利益超過使用風險,且沒有替代物和相應的替代技術。 ECHA表示,他們是根據產品的固有特性、用途和批准用量來評估是否將這些化學品列入REACH限制清單的。各利益相關方必須於2009年4月14日對磋商做出回應,ECHA將於2009年6月1日之前確定優先列表。 ECHA還建議,授權申請應當在以上物質進入REACH附件

中國 WEEE 將於 2011 年正式實施 NO.9/2009

中國 WEEE 將於 2011 年正式實施 NO.9/2009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於 2008 年 8 月 20 日通過簡稱為中國 WEEE 的《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管理條例》,並於 2009 年 2 月 25 日公佈 ,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 凡是被列入《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目錄》的廢棄電器電子產品的回收處理及相關活動都將適用於此條例。中國將針對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實行多渠道回收、集中處理、以及資格許可制度。 中國 WEEE 基本規範 中國 WEEE 要求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進口電器電子產品收貨人或者其代理人生產、進口的電器電子產品 應當符合國家 有關電器電子產品污染控制的規定,採用有利於資源綜合利用和無害化處理的設計方案,使用無毒無害 / 低毒低害以及便於回收利用的材料。此外,電器電子產品上或者產品說明書中應當按照規定提供有關有毒有害物質含量、回收處理提示性說明等信息。除了具有完善污染物集中處理設施的廢棄電器電子產品集中處理廠,企業在申請登記後的 60 天內,若經過政府批准,方可從事廢棄電器電子產品的處理活動。未獲得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資格

遠離靜電,系統化管理

2009年2月18日SGS公司獲得ESDA首個授權,從2009年2月份之後SGS公司可以從事基於IEC61340-5-1:2007的認證業務。 IEC61340-5-1:2007標準是ESDS20.20:2007之外的另一個新的防靜電國際認證標準,由IEC國際電工委員會頒布,2007年8月之前此標準一直是處於技術規範的狀態,並未形成國際標準。 IEC61340-5-5:2007標準是對ESDS20.20:2007標準的更新,目前歐洲和日本企業會更傾向於IEC61340-5-1標準的認證。對於ESDS20.20:2007標準的認證客戶靜電防護體係也可以按IEC61340-5-1:2007標準較為輕鬆的進行轉換。 SGS作為全球的知名認證服務機構,在防靜電認證與培訓領域一直具有強大的技術實力與豐富經驗,此次獲授權進一步佐證了SGS在認證業界服務中的領先地位。

澳洲能效標準( MEPS )測試-數字機上盒

澳洲能效標準( MEPS )測試-數字機上盒 法規實施2008年12月1日(澳洲)2009年4月1日(紐西蘭)所有入口到或在以上地區製造的數字電視機頂盒(Digital TV (DTV) set top box (STB))均要符合最低能效標準(MEPS),並且在Energy Labelling – Energy Rating 網站上註冊。注︰在以上實施日期之前生產的數字機頂盒仍然允許繼續銷售。 產品分類DTV STB  free-to-air (FTA)DTV STB  Subscription TV (STV)

澳洲能效標準(MEPS)測試-外置電源

澳洲能效標準(MEPS)測試-外置電源 法規實施2008年12月1日(澳大利亞)2009年4月1日(新西蘭)所有入口到或在以上地區製造的AC-AC及AC-DC外置電源在帶載及空載的狀態下要求符合表1及表2要求的最低能效標準(MEPS)注:在以上實施日期之前生産的電源仍然允許繼續銷售 適用産品外置電源 External Power Supply (EPS)AC-AC或AC-DC,輸入電壓包含230 VAC,單一輸出而且在特低電壓(ELV: 50 VAC or 60 VDC)範圍內,輸出不超過250 W或250 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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