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环保时事

最新文章

搜寻结果共 1707 篇文章

欧盟发布RoHS指令新增修订 NO.20/2009

欧盟发布RoHS指令新增修订 NO.20/2009 欧盟执委会分别与6月5日、6月11日发布2009/428/EC和2009/443/EC两项决定,修订RoHS指令有关铅、镉、汞使用的排外条款。 2009/428/EC修改RoHS指令豁免清单第22项(用于光纤通讯系统,以稀土铁石榴石晶体制成的法拉第旋转器中作为杂质的铅) (2006/691/EC),豁免的期限至2009年12月31日为止,即从2010年1月1日起取消该项豁免。 2009/443/EC增加了6项有关铅、镉、汞使用的豁免:, 涉及电源变压器中直径100微米及以下细铜线所用焊料中的铅; 金属陶瓷微调电位计中的铅; 专业音频设备作为光耦合器的光敏电阻的镉(豁免截止2009年12月31日); 直流等离子显示器中阴极溅射抑制剂中的汞(每台显示器含量不得超过30毫 克,豁免截止2010年7月1日); 基于硼酸锌玻璃体的高压二极体电镀层的铅; 用于铝结合氧化铍的厚膜浆料中的镉和氧化镉。 以上翻译仅供参考,请以原文为准。 资料来源2009/428/EC 和 2009/443/EC

美国提交 ”电气设备环境保护设计法案”(H.R. 2420) NO.19/2009

美国提交 ”电气设备环境保护设计法案”(H.R. 2420) NO.19/2009 为了确保管制电器设备中的有害物质,美国众议员Michael Burgess于2009年5月14日提交修订《美国联邦毒性物质管理法》(Toxic Substances Control Act of 1976,简称TSCA)的法案《H.R. 2420:电气设备环境保护设计法案》(Environmental Design of Electrical Equipment Act,简称EDEE)至众议院能源和商业委员会。该法案目前正在等待审查。 禁用物质要求H.R.2420中要求的限值和欧盟RoHS相同,自2010年7月1日起,在美国市场销售的电器产品设备所采用的均质物料,其铅、汞、六价铬、聚溴联苯(PBB)及聚溴联苯醚(PBDE)含量,按重量计不得超过0.1℅,镉含量不得超过0.01℅;被豁免者除外。 排外项目H.R.2420法案中举列出众多排外项目,包含: 电压大于300伏特的产品设备 固定设备上使用的产品(不包括照明设备) 通讯系统,包含医疗通讯和紧急呼叫系统 运输管理控制系统 并联电容器和串联电容器 医疗

EU REACH:欧盟公告新玩具安全指令 NO.24/2009

EU REACH:欧盟公告新玩具安全指令 NO.24/2009 欧盟于2009年06月30日公告新的玩具安全指令(2009/48/EC)。欧盟理事会于2009年05月11日通过全新的玩具安全指令,取代已有20年历史的旧指令(88/378/EEC)。成员国须于2011年1月20日前根据指令修订国家法律,并于2011年7月20日起执行,玩具业须大幅改变多年来的做法以遵行新指令的规定。 2007年欧盟大规模回收危险玩具,因此当局尽快完成立法程序,以解决玩具风险、增加制造商及进口商销售玩具的责任,以及提升成员国执法当局的市场监督机制。新指令对原有指令作出大幅修改,包括引入全新的规定,以及详细厘清第88/378/EEC号指令中的条文。当中较重大的修订要点如下: 定义:新指令对「玩具」订下更清晰的定义,明确指出是供(不论是否仅供)14岁以下儿童玩耍时使用的产品。 指令第二条及附件1分别扩大及澄清不列作玩具的产品清单。产品清单进一步详细说明未有纳入指令内的现有产品类别,其中包括若干类收藏品,但其包装必须展示可辨认及清楚的标记,说明收藏品只适合14岁或以上人士。新指令亦规定,节庆装饰不被视为玩具。 (旧

新版联合产业指南 (JIG-101 Ed. 2.0) 出炉 NO.25/2009

新版联合产业指南 (JIG-101 Ed. 2.0) 出炉 NO.25/2009 美国消费电子协会(CEA)、数位欧洲 (DIGITALEUROPE) 、以及日本绿色采购调查标准化协会(JGPSSI) 共同公告新版“ 联合产业指南(JIG-101 Ed. 2.0)”。此产业指南提供相关电子产品/零件中禁用物质的材料宣告资讯,并适用于供应链内的所有厂商。 在国际市场上,有许多的企业自行发展出自己的禁用物质项目与标准。因此衍生出无数的文件,用以调查此类禁用物质资讯。然而,各个公司透过自有的供应链体系,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资讯,也导致供应商不断重覆类似的作业程序,提供讯息给它们的客户。 JIG即是将此作业程序合理化,对于被规范的物质/材料的存在和含量设定新的标准。 JIG-101于2005年4月发表。此次修订要点如下: 加入电池法规,且包含特定使用限值。 当法规明确要求该限用物质于某种特定用途时,才需要提出报告。 JIG 需宣告物质清单将依据法规而持续更新,例如新增:含氟温室气体、甲醛、过氯酸盐、全氟辛烷磺酸..等物质。 依三个判别标准来宣告限用物质,此修订后之分类取代先前的 le​​vel A 及l

绿色和平组织公布第十二版「Guide to Greener Electronics」 NO.22/2009

绿色和平组织公布第十二版「Guide to Greener Electronics」 NO.22/2009 自2006年8月第一版电子企业绿色评鉴(Guide to Greener Electronics)以来,绿色和平组织每三个月更新一次评比,并于2009年7月1日发行第十二版,共评鉴了18家世界知名大厂,产品涵盖电脑、手机、电视和游戏机。 评鉴重点此次评鉴延续第八版重点,依据15项准则评鉴各个大厂,内容涵盖: 产品中是否使用特定的有害物质 是否能尽到回收废弃产品的责任 改进与气候和能源相关的企业方针及实践 评鉴排名此次前三名与第十一版相同,由Nokia以7.45分蝉联第一名,Samsung维持第二名,Sony Ericsson排名第三。 Nokia 因有完善的产品回收规划而获的较高之评比;Nokia于84个国家提供5000个回收废弃手机搜集点,并且也提供消费者最多其产品于回收废弃处置之资讯。 Nokia自2005年底已可提供不含聚氯乙烯(PVC)之手机,并预计自2010年起提供不含溴化合物及氯化合物之手机。该公司2010年可再生能源(renewable energy)使用比率目标为50

英国发行「废弃电池和废弃蓄电池法令」法令指南 NO.16/2009

英国发行「废弃电池和废弃蓄电池法令」法令指南 NO.16/2009 英国BERR连同相关单位于2009年5月发行了废弃电池法令指南。目的是帮助上市电池和蓄电池或含有电池和蓄电池于产品在英国市场的业者更加了解「2009废弃电池和废弃蓄电池法令」的应用。该法令已于2009年5月5日起生效。此指南说明法令规定下业者应尽的责任并适用于贩售可携式电池给消费者的业者,及收集、处理、回收或输出废弃电池的相关业者。 电池生产者若希望于2010年在英国上市超过1吨以上的可携式电池,必须在2009年10月15日前加入电池合格体系(Battery Compliance Scheme;BCS)。小型生产者意指于英国市场一年内上市少于1吨可携式电池的生产者。自2009年10月15日起,小型生产者需于可携式电池上市后28天内向相关环境机构(EA)注册,并登记销售数量。 可携式电池合格体系(Portable Battery Compliance Schemes)申办成为核可BCS的重要日期列于以下表格: 措施 首次符合年度(即2010年) 之后的符合年度 申办成为核可 BCS 截止日 2009 年 5 月 31 日

斯德哥尔摩公约新增9项管制物质 NO.18/2009

斯德哥尔摩公约新增9项管制物质 NO.18/2009 由联合国主导的斯德哥尔摩公约(Stockholm Convention)已于2004年5月17日生效,主要管制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ersistent Organic Pollutants,简称POPs),因其具有慢性毒性及生物累积性,在环境中难以分解。在2009年5月落幕的缔约方会议中,新增列管9项使用于农药和阻燃剂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于条约附件中。 会议主旨此次会议有4项主要目标 不生产及不使用POPs,而改用较安全的替代物质以达到排除POPs的目标 评鉴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有害的新POPs 确保所有国家的技术和财务资源能符合并执行公约规范的责任 持续确保公约符合目标,即保护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免受于来自POPs的污染伤害 新增列管9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 α-六氯环己烷 (Alpha hexachlorocyclohexane) β-六氯环己烷 (Beta hexachlorocyclohexane) 六溴二苯醚和七溴二苯醚 (Hexabromodiphenyl ether and heptabromodiphenyl ether) 四

EU REACH:最新动态汇整 NO.13/2009

EU REACH:最新动态汇整 NO.13/2009 预注册物质清单欧洲化学总署于2009年3月27日公布约莫65,000家公司在2008年6月1日至2008年12月1日已完成预注册的143,000项新版物质清单,其内容包含下列改进: 于旧版只有化学名称的物质现已提供其CAS号码 更新清单搜寻功能 没有EC号码的物质给予清单号码(EC号码格式)便于注册 新版清单对于制造或进口物质的公司以及希望为自家物质找到正确的物质资讯交换平台(SIEF)的公司有其重要性。此清单将协助确认某些特定预-资讯交换平台是否实际上已涵盖相同物质,因此有无合并的需要。最后,此清单将帮助类似物质的辨识以作为化学物质分类的交叉阅读及形成所用。结论来说,此清单将帮助确保资料有公开分享而降低动物性测试实验。 需要注意的是,此清单是由工业界所提交之预注册组合而成。以欧洲化学总署观点来说,清单内有许多不需要注册的制备和物质,因此欧洲化学总署建议企业行号需要确认该进行的注册。 REACH附录17欧盟委员会投入两份问卷用来评估因为可能限制镉使用于「珠宝及黄铜条」而对于经济、社会、健康以及环境可能造成的冲击。这项动作将支持欧盟委

EU REACH:整合执行专案开始实施 NO.15/2009

EU REACH:整合执行专案开始实施 NO.15/2009 REACH-EN-Force-1名为REACH-EN-Force-1的REACH整合执行专案已开始于欧洲实施。此专案将给予制造者及进口者(包含唯一代表人) 在欧盟及欧洲经济共同区符合REACH程级的第一印象。同时将加强执行机构于实施REACH的能力。国家稽核员已展开查核预注册、注册、以及适用时安全资料表的提供。交换实施资讯的论坛(Forum)日前于赫尔辛基召开举行第四次会议,复审专案的启动并且对于往后的步骤达成共识。 论坛实施专案执行REACH的核心原则:没有资料就没有市场(no data, no market)。参与国之稽核员们将专注在分阶段物质(既存在物质)以及经由查验检查各公司是否提交预注册或注册,以及必要时安全资料表的提供。指派的国家协调者(national coordinator)将监督每个参与国的专案执行以及训练当地稽核员。基于此目的,论坛工作小组于今年4月初在欧洲化学总署的场地训练国家协调者。 2009年底将收集专案结果,论坛工作小组将进行分析并于2010年初制作相关报告。此论坛也正在准备将于2010年展开的第二

英国国家度量衡实验室发表RoHS执行年度报告 NO.14/2009

英国国家度量衡实验室发表RoHS执行年度报告 NO.14/2009 英国国家度量衡实验室(NWML)于2009年3月31日发表2008年RoHS法令执行年度报告。此份报告回顾NWML于2008年4月1日至2009年3月31日间执行商业、企业和规制改革部 (BERR)委托之”电子及电器设备使用危害物质限制指令(RoHS)”的相关活动。 RoHS指令自2006年7月1日生效至今,对英国的制造商仍存在相关争议: 指令范围:管制范围目前仅能从WEEE指令或执委会的常见问答集中厘清。 欧洲一致性:产业界对于欧盟境内各国RoHS指令的执行方法、罚则和行政管理仍疑虑。 制造和销售过程:电子及电器设备供应链复杂且常涵盖欧洲地区以外国家之生产商,欧盟业者难以贯彻RoHS指令。 测试:欠缺用来评估均质材料里限用物质浓度的测试方法和样品处理标准。 在2008 – 2009间,NWML透过各种管道来执行对于电子及电器设备制造商和相关单位宣导RoHS工作,如: 查询系统收到超过1000件的查询, 加上大量来自电子信件、邮件、和电话的查询。 资讯提供网站www.rohs.gov.uk在第一年有超过9百万次的点阅率

SONY SS-00259第八版出炉 NO.8/2009

SONY于2009年3月2日公布第八版SS-00259,2009年4月1日起生效。第八版SS-00259中共列出15类管理物质,其中二氯化钴(Cobalt dichloride)以及臭氧层破坏物质(Ozone depleting substances,简称ODS)为新增项目。 重金属:Cd, Pb, Hg, Cr6+ 有机氯化合物:PCB, PCN, PCT, SCCP, Others 有机溴化合物:PBB, PBDE, Others 有机锡化合物:TBT, TPT 石棉 特定偶氮化合物 甲醛 聚氯乙烯(PVC)及其混合物 氧化铍、铍青铜 特定邻苯二甲酸盐(7种) 氢氟碳化合物 (HFC)、全氟化碳 (PFC) 全氟辛烷磺酸及其盐 (PFOS) 特定苯并三氮唑 二氯化钴 臭氧层破坏物质(ODS) 其中定义为臭氧层破坏物质(ODS)高达20项。 CFC-11, CFC-12, CFC-13 Halon-1211, Halon-1301, Halon-2402 CFC-111, CFC-112, CFC-113, CFC-114, CFC-115 CFC-211, CFC-212, CFC

2009/251/EC 欧盟富马酸二甲酯(DMF)禁令

富马酸二甲酯(Dimethyl fumarate 简称 DMF,学名反丁烯二酸二甲酯)为一化学防霉灭菌的添加剂,主要功能为防止皮革产品在潮湿气候中发霉。另一功能是作为干燥剂,运送过程中防止潮湿损坏产品。由于DMF放在小袋中当作是干燥剂时,其结构为晶体,遇热转变换为气体,渗透到产品内,防止产品发霉,但是也会通过衣服渗透到消费者的皮肤上,引起皮肤接触型皮炎、发痒、刺激、发红和灼伤。在某些情况下,甚至引致呼吸困难。 1. 2009年5月1日起,会员国应该要有的动作如下:确保含有DMF之产品不得于市场流通贩售。全面回收已于市场流通或贩售含DMF产品,并确保消费者能充份了解接触含有DMF 产品可能面临的风险。 2. 管制范围: 所有消费性产品,以及即使并非为消费者而设,但亦可能被消费者使用的产品。 3. 法规限值: DMF 的浓度不得高于每公斤0.1毫克(0.1 mg/kg) 什么是富马酸二甲酯(DMF)?欧盟为什么紧急禁用 1. DMF的应用: 为一化学防霉灭菌的添加剂,主要功能为防止皮革产品在潮湿气候中发霉。另一功能是作为干燥剂,运送过程中防止潮湿损坏产品。 2

EuP指令生态化设计解析

EuP指令生态化设计解析 欧盟对环保问题一贯高度重视,作为国际上环保立法的先行者,在电子电器领域,对产品从原材料到最终报废的整个生命周期(Life cycle)进行全过程控制的政策日益明显。继WEEE和RoHS指令之后,欧盟在2005年7月6日正式公布了关于耗能产品生态化设计的框架指令2005/32/EC(简称EuP指令),它作为集成产品策略框架的一部分,考虑了产品在整个生命循环周期内对资源和能量的消耗以及对环境的影响。 2008年以来,多种耗能产品的EuP指令实施措施已陆续颁布,今年还会有多种产品的实施措施进入立法程序,EuP指令对我国产品出口的影响将实实在在地表现出来。 2008年10月28日,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承办了“家用和办公用电子电气设备待机和关机功耗”​​实施措施草案的TBT通报评议会,形成了代表我国企业看法的最终评议意见,并向欧方提交。目前该草案已正式成为法规并实施。我国涉及该实施措施的产品待机功耗普遍在1~5 W之间,而欧盟要求第一阶段应达到1~2 W,第二阶段应达到0.5~1 W。以我国每年出口欧盟该类产品5亿台计算,仅此一项的成本增加就达到25~50亿元,数字相当惊人

美的微波炉再次牵手SGS共同应对REACH

美的微波炉再次牵手SGS共同应对REACH 2008年11月,SGS与佛山市顺德区美的微波电器制造有限公司签署协议,成为其应对欧盟REACH法规的合作认证检测机构。 作为“行业创新领导者”,早在2006年6月,美的微波炉超前业界取得SGS颁发的IECQ HSPM QC 080000证书。 IECQ HSPM QC 080000是当前全球唯一的对在电子产品及制造过程中限制有害物质使用的认证标准。美的微波炉由此成功地向世界展示其在有害物质管控的能力,同时也成为全国第一家获得此证书的中国企业。 当前不少国内企业把REACH化学品法规视为“复杂难懂”的法规。目前REACH法规已进入实质性实施阶段,无论是直接或间接对欧出口的企业都受到REACH的影响。做为REACH“物品”制造商的美的微波炉积极应对,经过将近一年时间严格甄选,SGS又一次成为其REACH战略合作伙伴。 SGS根据美的微波炉企业的实际情况,为其及整个供应链量身定制了REACH全面解决方案,包括设计合理化的REACH实施策略、REACH差距分析、REACH实施培训、供应链管理、产品的材料学分析及测试方案制订、测试、审核,也预示着美的

EU REACH:授权物质清单开始公开咨询 NO. 05/2009

EU REACH:授权物质清单开始公开咨询                      NO. 05/2009 殴盟化学总署ECHA于2009年1月14日开始公开征询各界对第一版推荐授权物质清单(附录XIV)草稿的意见。各利益团体能够于2009年4月14日前利用欧盟化学总署相关网页表格提供针对下列议题的建议: ECHA对7项物质的推荐草稿 ECHA将7项物质列入优先项目的理由 欧盟化学总署建议从高关注物质(SVHC)候选清单中挑出。优先列入的7项物质为: 二甲苯麝香 短链氯化石蜡 (SCCP) 六溴环十二烷(HBCDD)及其异构物 二氨基二苯甲烷 (MDA)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 (DBP) 邻苯二甲酸甲苯基丁酯 (BBP)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 酯(DEHP) 在第一版推荐授权物质清单草稿,欧盟化学总署更进一步建议下列事项: 授权使用该物质,应于被纳入REACH附录XIV后的

SGS REACH专业技术书籍抢先看连载系列一

SGS REACH专业技术书籍抢先看连载系列一 书作者: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国际认证服务部陈庆今博士 第1章REACH综述及术语与定义 第1节引言 “REACH”是欧洲“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限制”法规的缩写,其真正的全称应该是“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2006年12月18有关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建立欧洲化学品管理局,修订1999/45/EC指令,取消理事会第793/93号法规、委员会第1488/94号法规以及理事会76/769/EEC指令和委员会91/155/EEC,93/ 67/EEC,93/105/EC和2000/21/EC指令的第1907/2006号法规”。 从法规的性质上来看,这是一个法规,而不是大家相对熟悉的指令。两者的差异是,欧盟法规无需转化为个成员国法规后才生效,它直接在欧盟各成员国生效;指令则一定要先转化为个成员国法规后才生效。 REACH是一部有关化学品管理的综合性法规。有人认为它是“有史以来我国遇到的最为复杂、影响面最广的一项国外技术壁垒”。从法规的复杂性和对业界的影响范围和程度来看,确实此言不虚!但是,大家也不要认为REACH给企业带来的只是技术壁垒

REACH限制名单草案再添7种物质

REACH限制名单草案再添7种物质 日前,欧洲化学品管理署(ECHA)继2008年将15种物质被列入首批REACH高关注名单(SVHC)后,公布了首批需ECHA授权才能使用的物质名单草案。根据该草案,7种物质首先被列入了清单(附件XIV)。 被列入清单的7种物质分别为:5-叔丁基-2,4,6-三硝基间二甲苯(二甲苯麝香)、短链氯化石蜡(SCCPs,C10~C13)、六溴环十二烷(HBCDD)和所有有关联的主要非对应异构体、邻苯二甲酸双(2-乙基己)酯(DEHP)、邻苯二甲酸丁苄酯(BBP)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以及4,4'-二氨基二苯甲烷(MDA)。 根据REACH法规,企业如果要使用进入授权名单的物质,就必须申请许可。申请者必须论证物质使用风险可以充分控制,或是社会经济利益超过使用风险,且没有替代物和相应的替代技术。 ECHA表示,他们是根据产品的固有特性、用途和批准用量来评估是否将这些化学品列入REACH限制清单的。各利益相关方必须于2009年4月14日对磋商做出回应,ECHA将于2009年6月1日之前确定优先列表。 ECHA还建议,授权申请应当在以上物质进入REACH附件

中国WEEE 将于2011 年正式实施NO.9/200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 2008 年 8 月 20 日通过简称为中国 WEEE 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并于 2009 年 2 月 25 日公布 ,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 凡是被列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及相关活动都将适用于此条例。中国将针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实行多渠道回收、集中处理、以及资格许可制度。 中国 WEEE 基本规范 中国 WEEE 要求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进口电器电子产品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生产、进口的电器电子产品 应当符合国家 有关电器电子产品污染控制的规定,采用有利于资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设计方案,使用无毒无害 / 低毒低害以及便于回收利用的材料。此外,电器电子产品上或者产品说明书中应当按照规定提供有关有毒有害物质含量、回收处理提示性说明等信息。除了具有完善污染物集中处理设施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集中处理厂,企业在申请登记后的 60 天内,若经过政府批准,方可从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活动。未获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的单位和个人则将不得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获得资格的处理企业禁止

远离静电,系统化管理

2009年2月18日SGS公司获得ESDA首个授权,从2009年2月份之后SGS公司可以从事基于IEC61340-5-1:2007的认证业务。 IEC61340-5-1:2007标准是ESDS20.20:2007之外的另一个新的防静电国际认证标准,由IEC国际电工委员会颁布,2007年8月之前此标准一直是处于技术规范的状态,并未形成国际标准。 IEC61340-5-5:2007标准是对ESDS20.20:2007标准的更新,目前欧洲和日本企业会更倾向于IEC61340-5-1标准的认证。对于ESDS20.20:2007标准的认证客户静电防护体系也可以按IEC61340-5-1:2007标准较为轻松的进行转换。 SGS作为全球的知名认证服务机构,在防静电认证与培训领域一直具有强大的技术实力与丰富经验,此次获授权进一步佐证了SGS在认证业界服务中的领先地位。

澳洲能效标准(MEPS)测试-外置电源

澳洲能效标准(MEPS)测试-外置电源 法规实施2008年12月1日(澳大利亚)2009年4月1日(新西兰)所有入口到或在以上地区制造的AC-AC及AC-DC外置电源在带载及空载的状态下要求符合表1及表2要求的最低能效标准(MEPS)注:在以上实施日期之前生产的电源仍然允许继续销售 适用产品外置电源 External Power Supply (EPS)AC-AC或AC-DC,输入电压包含230 VAC,单一输出而且在特低电压(ELV: 50 VAC or 60 VDC)范围内,输出不超过250 W或250 VA

error: 内容保护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