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发布RoHS指令新增修订 NO.20/2009
欧盟发布RoHS指令新增修订 NO.20/2009 欧盟执委会分别与6月5日、6月11日发布2009/428/EC和2009/443/EC两项决定,修订RoHS指令有关铅、镉、汞使用的排外条款。 2009/428/EC修改RoHS指令豁免清单第22项(用于光纤通讯系统,以稀土铁石榴石晶体制成的法拉第旋转器中作为杂质的铅) (2006/691/EC),豁免的期限至2009年12月31日为止,即从2010年1月1日起取消该项豁免。 2009/443/EC增加了6项有关铅、镉、汞使用的豁免:, 涉及电源变压器中直径100微米及以下细铜线所用焊料中的铅; 金属陶瓷微调电位计中的铅; 专业音频设备作为光耦合器的光敏电阻的镉(豁免截止2009年12月31日); 直流等离子显示器中阴极溅射抑制剂中的汞(每台显示器含量不得超过30毫 克,豁免截止2010年7月1日); 基于硼酸锌玻璃体的高压二极体电镀层的铅; 用于铝结合氧化铍的厚膜浆料中的镉和氧化镉。 以上翻译仅供参考,请以原文为准。 资料来源2009/428/EC 和 2009/443/E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