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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U報告指歐盟電子廢棄物回收率有待加強

一份由聯合國大學(United Nations University,UNU)主導之協會所發表的報告指出,歐盟的電子廢棄物回收狀況離預定目標尚遠。該報告並呼籲,提高電子廢棄物回收率不僅能保護環境,也能為電子產業本身帶來好處。 該報告指出,目前歐洲只有25%中型家電,和40%的大型電器被回收或者循環再利用,小型電器的回收率則幾乎是零。UNU德國Bonn波恩辦公室的Ruediger Kuehr批評指出:「這意味著還有很大的改善空間。」 Kuehr呼籲,應將小型電子產品如MP3播放器,以及中型的音訊設備、微波爐與電視機等電器的回收率,訂下60%的長期目標。而大型電器如冰箱、洗衣機等,甚至應該達到75%的回收率。如此一來,到2011年可望回收達530萬公噸的電子廢棄物,是原先設定的220公噸回收量目標的一倍。 目前電子廢棄物數量的成長速度雖然不快,但每年都維持2.5%~2.7%之間的成長率。UNU報告預估,到2020年,歐盟國家電子廢棄物的總量將達到1,230萬公噸,佔全球電子廢棄物總量的三分之一。 儘管歐盟的WEEE法令要求每人每年4kg的電子廢棄物回收率,但歐盟各成員國之間的回收率卻有很大

德國巴斯夫專家回答台灣業界對於REACH之問題

德國巴斯夫(BASF) Dr. Renate Becker-Arnold於今年11月9日來台的REACH國際研討會中,詳盡地回答台灣業界目前普遍對於REACH之疑問。 問答集(請參考附件)中之回答,僅代表德國巴斯夫Dr. Renate Becker-Arnold對於問題的闡釋,並不代表歐盟也不具任何法律效力。 – 參考資料來源: 工研院/德國巴斯夫BASF Dr. Renate Becker-Arnold 2007-12-21 其它相關檔案下載:20071109_ITRI_TW_Question and Answers.pdf

歐委會發表產品安全評估報告

歐洲委員會於今年11月22日發表消費品安全評估報告,指出中國內地在處理玩具安全問題方面取得顯著進展。 該報告羅列一系列建議措施,以修補現行消費品安全機制的缺陷。 歐委會的評估著眼於供應鏈所有參與者、成員國當局以及國際合作在確保不安全產品不會在歐盟市場出售方面扮演的角色。 歐委會又審視歐盟的產品安全法,涵蓋多個政策範疇(工商業、貿易、稅務、環境 及外交關係),以找出任何漏洞。 評估報告就以下4大方面提出多項措施,主要圍繞現有產品安全管制措施的實施及執法事宜。 執法 評估報告發現,歐盟現行立法架構能夠為消費者提供充足保障,但有關法例需要切實執行。 行業經營者 評估報告強調,根據關於一般產品安全的第2001/95/EC號指令,生產商和進口商須負責確保在市場銷售的產品安全無害。 因此,業者必須制定檢查程序,以確保產品的設計以至生產過程均符合安全標準,同時對製成品進行評估。 報告規定,進口商和零售商須向供應商取得保證,證明將在市場出售的產品的安全性。 報告提出多項針對經營者的新措施,其中包括: 成員國監管當局 歐委會已表明將與成員國監管當局合作,

歐盟《化學品註冊、評估及野i規例》引起世貿貿易技術壁壘委員會激烈爭論

歐盟《化學品註冊、評估及許可規例REACH》於2007年11月9日召開的世貿貿易技術壁壘委員會會議上引起爭議。 歐盟《化學品註冊、評估及許可規例REACH》要求歐盟境內年產量或進口量超過一噸的化學物質(包括物質、製備品、及成品中之化學物質)製造商和進口商收集其產品內化學物質的完整資訊,並於生產或進口前向歐盟化學總署註冊。 而被歸納為危險化學物質者,則需要受到授權後才可以上市或使用。 REACH法規已於2007年6月1日生效,預計於11年的時間完成所有化學物質的登記註冊。 根據世界貿易組織(WTO)公布的新聞稿內容,阿根廷於技術壁壘委員會會議上提出數個對於REACH法規的質疑,包括法規的複雜度、法規中不具體的名詞定義、會員國間可能缺乏一致性的登記申請程序、以及法規對於非歐盟企業及中小企業的影響等。 世界各國包括中國、澳洲、巴西、加拿大、智利、日本、韓國、墨西哥、台灣、泰國以及美國等國皆表達了與阿根廷相同的疑慮。 歐盟得知這些反應後,表示他們已經針對收到的意見,對於REACH法規著手修正,並指出歐盟執委會應負責將登記註冊的程序一致化。 另外,&nbs

進入綠色採購的基本門檻―環保標章

在行將邁入21世紀之際,綠色設計、生產、行銷及消費已然成為風潮。不僅許多國際經貿組織均在熱烈討論綠色消費對國際貿易的影響,運用經貿措施遂行環保目的之趨勢也日益明顯。 綠色消費所宣導的觀念,是改變消費模式(pattern),以降低天然資源、毒性物質之使用及污染物排放,其目的在追求更佳之生活品質並不影響後代子孫的權益。那麼要如何改變消費模式?利用簡單但精確的各種說明、符號或圖形將某種產品(含服務)的環保特性充分表達出來,並訴諸於消費大眾,便是最好的教育方式之一,這些說明、符號或圖形便是「環境標誌與宣告」。簡言之,「環境標誌與宣告」是廣告行為,藉由爭取消費者之認同,採購較環保的產品而達到環保之目的。 您可用一個最簡單的方法做到綠色消費、認證並信任『環保標章』。它是一種商標, 頒發給經過嚴格審查,在各類產品項目中,環保表現最優良的前20~30%的產品。 全世界目前共有50餘國推動『環保標章』,我國環保標章以「一片綠色樹葉包裹著 純淨、不受污染的地球」,象徵「可回收、低污染、省資源」的環保理念。消費者使 用具有環保標章之綠色產品來取代傳統產品,可以讓我們的環境獲得不少的效益。 環保標章與歐盟Ro

美國環保團體發現更多受污染的玩具

超過12家的美國環境健康組織聲稱在經檢測後,許多的兒童玩具珠寶及背包被測出含有過量的鉛。此項調查始於前陣子含鉛玩具因安全問題被召回,而調查對象為來自連鎖店及自營店超過1200項產品。 調查結果發現,受測的1200項產品中,17%的產品超過聯邦政府所規定之鉛含量。 位於美國密西根州安那寶市(Ann Arbor) 環境研究中心的環境健康計劃主持人Tracey Easthope表示,“調查報告結果並不表示這些產品對消費者具有立即性的危險,但是也顯示出政府並未盡到監督之職檢測含有毒化學物質之產品,而太多的製造商對自身生產的產品並無自我規範。” 在受測產品中,兒童玩具珠寶數量就佔了總量的三分之一。 對於這些兒童玩具珠寶的主要測試項目為是否含鉛。 因為幼童對於曝露於含鉛產品的抵抗力特別弱。 其他三分之二的受測產品則分別測試是否含鉛,以及其他八項具有潛在危險的化學物質如銻、砷、溴、鎘、氯、鉻、汞、以及錫。 而由受測結果發現,受測產品中也含有相當高含量的鎘及砷。 但是需要注意的事,此項調查並未進一步評估受測含有化學物質產品對於人體健康之直接影

英國宣佈將正式執行歐盟電池新指令 NO.30/2008

英國宣佈將正式執行歐盟電池新指令 NO.30/2008 電池指令2006/66/EC規範並禁止含有危害物質的電池及蓄電池置於市場銷售,並具體訂定收集、處理、回收及處置廢電池及廢蓄電池之相關規範,進而提高廢電池及蓄電池之回收及再利用率。英國於日前揭示其將於2008年9月26日起生效的新法令。而芬蘭、西班牙、奧地利…等多國也陸續完成指令轉換。 規範內容電池和蓄電池(上市)法令2008 (Batteries and Accumulators (Placing on the Market) Regulations 2008;SI No. 2008/2164) 轉換電池指令2006/66/EC的規定為英國法律,列出將電池置於市場銷售時須遵守的技術性要求,例如: 禁止生產汞含量超過0.0005%(以重量計算)以及鎘含量超過0.002%(以重量計算)的電池 為了促進回收率而規範的電池標示,包括垃圾桶畫叉圖案(crossed-out wheeled bin symbol) 電池中的鉛、鎘、汞含量超過規定限值時,必需標示超過限值的化學符號 市場相關規範法令內容也包含電池之陳列販售。英國商業、企

歐盟化學總署公布REACH指令常見問答集最新版本

歐盟化學總署公布REACH指令常見問答集最新版本 歐盟化學總署(ECHA)於2007年12月4日公布REACH指令常見問答集最新版本,提供業界參考。目前業界常遇到的問題在這份FAQ中皆可找到回答。 請參考附件中常見問答集。 – 參考資料來源: 歐盟化學總署網站 2007-12-11 其它相關檔案下載:Frequently Asked Questions on REACH by Industry December 2007.pdf

提供歐盟執委會制定工作計畫之EuP研究報告出爐

提供歐盟執委會制定工作計畫之EuP研究報告出爐 由EPTA、PE International和National Technical University of Athens所進行的研究已於12月初將其完整報告公布於網站(http://ec.europa.eu/enterprise/eco_design/workingplan.htm),而與相關利益者的諮詢論壇也於今年7月在比利時布魯塞爾召開。 EuP指令第16條第1項要求歐盟執委會制定未來三年的工作計畫(work plan)。 制定工作計畫目的為列出具指示性的產品群組清單。 當未來實施方法(implementing measures)被採用時,產品群組清單所列出的產品將被優先考慮受到管制。 而上述的研究報告即為提供歐盟執會制定工作計畫的參考依據。 此份EuP研究報告: 排名 EUP 項目 細項 1 In House data Networking, data processing equipment Central Storage Units, Server, data storage, mai

中國缺陷產品召回條例有望明年出臺

中國缺陷產品召回條例有望明年出臺 中國國家質檢總局已經完成了《缺陷產品召回管理條例(草案)》的初稿起草工作,預計最快明年可出臺。 “除了已經納入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的汽車、玩具,食品和藥品外,其他所有可能造成嚴重人身健康傷害的產品都可能納入召回範圍,比如家用電器、公共服務設施如電梯纜車等,”質檢總局法規司司長劉兆彬昨天在北京舉行的汽車召回制度實施三周年總結暨產品召回制度研討會間隙對《中國日報》記者說。 劉司長透露,現在總局已經完成了草案的初稿起草工作,正在廣泛徵求企業和相關政府部門的意見。“我們將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積極努力儘快推出《缺陷產品召回管理條例》,提升缺陷產品召回管理的法律層級,擴大產品召回管理範圍,加強政府監管力度,”他說,“最快情況下,《缺陷產品召回管理條例》明年可出臺。” 如果通過,該管理條例將是中國第一部關於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的法規。現有的《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定》、《兒童玩具召回管理規定》、《食品召回管理規定》和正在徵求意見的《藥品召回管理辦法(草案)》從法律層級來說都只是部門規章。 出席研討會的國務院法制辦工交商事法制司姜天波處長也明確,國務院法制辦正在考慮把該管理條

加拿大多溴聯苯醚禁用法規生效 NO.29/2008

加拿大多溴聯苯醚禁用法規生效 NO.29/2008 加拿大政府於2008年6月19日通過做為阻燃劑用途的多溴聯苯醚(Polybrominated Diphenyl Ethers;PBDE)禁用法規,並且即日生效。其旨在藉由預防和限制多溴聯苯醚於加拿大的使用,以保護加拿大環境,避免受到多溴聯苯醚污染所引起的風險。 該法規隸屬於加拿大環境保護法1999 (Canadia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ct,簡稱CEPA 1999)中第93(1)項,是加拿大環境署在2006年12月16日根據CEPA 1999第332(1)項,以附錄的方式刊登在加拿大公報(Canada Gazette)第一部份所制定的。 法規範圍 此法規的主要規範目標為原物料,並不規範進口至加拿大或已經在加拿大使用的含有多溴聯苯醚之物品或成品 (articles or final products),如電子電機零件。 規範內容 禁止多溴聯苯醚的製造(四溴聯苯醚、五溴聯苯醚、六溴聯苯醚、七溴聯苯醚、八溴聯苯醚、九溴聯苯醚及十溴聯苯醚之同分異構物(congeners))。 禁止使用、販售、提供販

醫用材料的生物相容性測試-細胞毒性(ISO 10993-5)

醫用材料的生物相容性測試-細胞毒性(ISO 10993-5) 生物相容性指的是醫用材料和病人的組織和生理系統間的相互適應性。醫用材料之所以能在臨床取得成功並能安全使用,主要緣於其良好的生物相容性。通常,一些醫用材料在使用過程中會釋放有毒物質,導致與病人不“相容”。出於監控生物相容性的目的,一般會在最壞的情况下模擬使用醫用材料及其萃取物,從而確保在正常使用條件下的安全性。 ISO 10993 中,第1到第20部分規定了一系列强制標準來評價醫用材料的生物相容性。其中第五部分的判斷標準就是研究醫用材料萃取物對確立細胞株的細胞毒性研究(在生物體外進行研究)。生物體外研究的花費通常較低,並容易在一些反對用動物做實驗的地區進行。 細胞培養實驗應用於醫用材料的生物相容性研究中。通常,研究醫用材料的細胞毒性有三種方法。第一種方法是直接接觸法,適用於低密度的材料,例如隱形眼鏡。測試材料直接放在細胞株上,然後在適當的溫度下加熱。加熱過程中,一些可溶出的化學物質就會擴散到培養基中,直接和細胞接觸。如果材料周圍的細胞株出現畸形、退化和分解現象,就可以判定這種材料有細胞毒性。

加拿大批准通過禁用全氟辛烷磺酸 (PFOS )

加拿大批准通過禁用全氟辛烷磺酸 (PFOS)NO.28/2008加拿大政府最近批准通過了環境部於2007年1月9日發布有關禁用全氟辛烷磺酸 (Perfluorooctane Sulfonate,簡稱PFOS) 及其鹽類和其衍生化合物於消費性產品的法規提案。該法規要求自2008年5月29日起,禁止PFOS的製造、使用、銷售、提供、進口及製造含有PFOS的產品。該法規是根據加拿大環境保護法1999 (Canadia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ct,簡稱CEPA 1999)中第319項的93(1)分項所制定的。旨在防止下列物質於使用時對於環境造成的危害。 全氟辛烷磺酸及其鹽類 含有 C8F17SO2, C8F17SO3或C8F17SO2N基的化合物在歐洲方面,歐洲議會於2007年投票通過了歐盟危險物質指令(76/769/EEC)的新增修正2006/122/EC,嚴格限制全氟辛烷磺酸 (PFOS) 及其相關物質的投入市場和使用。各成員應於2007年12月27日前將指令內容轉換為其國內法,並於2008年6月27日開始實

歐盟再度修改REACH指令唯一代表規則 NO.27/2008

歐盟再度修改REACH指令唯一代表規則                                    NO.27/2008 2008年4月14日,歐盟化學總署(ECHA)於比利時布魯塞爾召開REACH研討會 – 化學品預註冊和註冊之最後階段。會中歐洲企業總署的Otto Linher說明:被委派進行化學品註冊的非歐盟製造商之唯一代表 (Only Representatives;OR) 將來可為各個製造商分開提交註冊。然而,此項決定於日前又有了改變。 非歐盟系的某一物質製造者,其生產之物質是間接透過非歐盟配方製造者(formulator,使用該物質於它的製備中)輸出至歐盟,該非歐盟某一物質製造者能夠指定OR去註冊由非

挪威PoHS最新進度

挪威PoHS最新進度                                                                        NO.26/2008 執行日期一延再延的挪威消費性產品禁用特定物質 (Prohibition on Certain

綠色和平組織公布第八版 Guide to Greener Electronics No. 25/2008

綠色和平組織公布第八版 Guide to Greener Electronics No. 25/2008 自2006年8月發行第一版電子企業綠色評鑑 (Guide to Greener Electronics)以來,綠色和平組織每三個月更新一次評比,並於2008年6月25日發行第八版,共評鑑了18家世界知名大廠,產品涵蓋電腦、手機、電視和遊戲機。Sony Ericsson 與 Sony 同為 5.1 分,獲得第一名,而緊追在後的是 4.8 分的 Nokia 與 4.5 分的 Samsung 與 Dell 。 值得注意的是,第八版的評鑑重點有所改變,進而導致整體評鑑分數降低。而評鑑準則的更新目的為: 1. 移除產品中有害物質 2. 有責任地取回/回收廢棄產品 3. 改進與氣候和能源相關的企業方針及實踐 有害物質評鑑準則溴系耐燃劑 (brominated flame retardants;BFR) 與聚氯乙烯(PVC)仍為綠色和平組織關注之焦點。接下來將可能會有更多的有害物質被納入評鑑。其中包含許多已被大廠列入管制之有害物質,如: 1. 鄰苯二甲酸酯 (all phthalates) 2.

北歐RoHS執法調查近況 NO.24/2008

北歐RoHS執法調查近況                                                                NO.24/2008 北歐三國(丹麥、瑞典、芬蘭)的RoHS法律執行機關年初公布針對進口商、製造商、以及零售店中的152項電子產品執行的調查結果。其中22項產品不符合RoHS法律的要求,更有一項產品被起訴。瑞典化學署(Swedish Chemicals Agency (KEMI))的執行負責人Christina Larsson表示,大多數不符合RoHS法律要求的產品多為塑膠或

溫室效應發威 阿根廷大冰川首見冬季崩塌

法新社布宜諾斯艾利斯七日電) 科學家與環保人士今天指出,阿根廷摩利諾冰川的一片巨大冰堤,將首次在南半球冬季出現崩塌,元兇很可能是全球溫室效應。 這片冰牆是巴塔哥尼亞高地主要觀光景點之一,阻礙阿根廷湖部分湖水,高約六十公尺,每隔一至數年不等便會出現壯觀崩塌景象,不過向來只發生在夏季。 冰川國家公園表示:「這是冰川首次在冬季崩落,可能與全球溫室效應有關,氣溫節節攀升影響冰塊摩擦力。」 摩利諾冰川是世界最大冰川之一,面積達二百七十五平方公里,出口寬度達五公里,位於首都布宜諾斯艾利斯東南方二千八百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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