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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尋結果共 325 篇文章

美國環保署禁止使用含氫氯氟碳化合物的冷氣及冷凍設備

美國環保署禁止使用含氫氯氟碳化合物的冷氣及冷凍設備 自2010年1月1日起,美國環境保護署(EPA)禁止販售含HCFC–22、 HCFC–142或含上述2種的混合型冷媒之冷氣及冷藏設備。 此禁令對象包括已填充冷媒的成品(例如:窗型冷氣),以及如分離式冷氣或超市冷凍櫃等設備中所填充的氫氯氟碳化合物;不論是進口至美國境內、預期出口銷售的設備、或是於美國境內生產並於國內使用的產品都是管制對象。 此禁用主要回應國際蒙特婁議定書(Montreal Protocol)對禁用氫氯氟碳化合物 (hydrochlorofluorocarbons)此類臭氧層破壞物質的努力,預期全球將於2030年完成氫氯氟碳化合物禁用。 – 參考資料來源:香港貿發網 2010-01-08 – 財團法人塑膠工業技術發展中心譯 – 謹供參考,請以原文為主

2010-03-12

美國環保署建議限用4大類潛藏危害的化學品

美國環保署建議限用4大類潛藏危害的化學品 美國環境保護署(U.S.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最近公布4類可能危害健康和環境的化學品,並採取連串行動,最終可能將限制該等化學品進口。環保署是行使《有毒物質管制法/Toxic Substances Control Act》賦予的監管權力,採取上述行動。 雖然該署認為《有毒物質管制法》已經過時,需要革新,但仍盡量利用這套法例來達致保護人類健康及環境的目標。該署表示會致力革新《有毒物質管制法》,以便全面評估市面上化學品的安全性,及採取有效的行動以減少化學品不符合安全標準所構成的風險。環保署近期採取的行動概述如下。 鄰苯二甲酸鹽(Phthalates):環保署打算今年秋天公布建議規例,把下列鄰苯二甲酸鹽加入《有毒物質管制法》第5(b)(4)條下的化學品清單中:鄰苯二甲酸二丁酯(DBP)、苯二甲酸二異丁酯(DIBP)、鄰苯二甲酸丁酯苯甲酯 (BBP)、二戊基苯二甲酸酯(DnPP)、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 鄰苯二甲酸二辛酯(DnOP)、鄰苯二甲酸二異壬酯(DINP)及鄰苯

2010-03-12

台灣食品產業安全綠色供應鏈

近年來,綠色供應鏈的觀念已深植於各產業,尤其是電子相關產品,推行的效果顯著及影響的範圍不斷擴展,也因此,普遍認為符合綠色指令是電子業才需要做的事,但您知道嗎?與我們日常息息相關的食品業也已開始展開綠色供應鏈。 何謂食品供應鏈?係指從初級生產到消費的各階段與運作之順序,包括食品與其成分之生產、加工、配銷、儲存及處理,並包括預期與食品或原物料接觸的材料生產,也就是所謂的包裝材料,工業局更明確指出今年起將食品供應鏈認證範圍,將往上游的原料與往下游的包裝材料,全都納入擴大食品的驗證範圍。  綠色食品與綠色供應鏈綠色食品並非指『綠顏色』的食品,而是特指無污染的安全、優質、營養類食品。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是食品生產的基本條件,由於與生命、資源、環境相關的事物通常冠之以『綠色』,為了突出這類食品出自良好的生態環境,並能給人們帶來旺盛的生命活力,因此將其定名為『綠色食品』。目前,食品受環境污染,給人們的健康帶來很大危害,已引起全世界關注。為保護生態環境,提高食品衛生品質,農業部把開發『綠色食品』作為拳頭產品,並嚴格確定了三個必備標準:①產品的原料產地具有良好的生態環境②原料作物的生長過程及水、肥、土條件

2010-03-12

EU-ETS遭網路攻擊 歐盟擬修訂守則

EU-ETS遭網路攻擊 歐盟擬修訂守則 歐洲聯盟執行委員會於今日表示,針對歐盟碳排放交易機制((European Union Greenhouse Gas Emission Trading Scheme,EU-ETS)發動「網路釣魚」攻擊事件,促使歐盟準備修訂網路安全守則。德國官員於2月3日發表聲明,表示網路騙徒鎖定國際碳交易市場,竊取企業排碳許可,並在黑市販售。 執委會表示,部分詐騙交易已開始進行,使用偽造的電子郵件寄信給用戶,要求他們登錄偽造的註冊網站,以騙取用戶碼和密碼。執委會說,目前有6間德國公司,以及紐西蘭和澳洲皆有企業受害。 – 參考資料來源:路透社 2010-02-25 – 謹供參考,請以原文為主

2010-03-12

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公布電子產品零部件含鉛量豁免條款

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公布電子產品零部件含鉛量豁免條款         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CPSC)繼2009年2月12日公布對特定電子產品零部件含鉛量豁免情形之過渡時期正式條款(interim final rule) (請參考Children’s Products Containing Lead, Exemptions for Certain Electronic Devices; Interim Final Rule,16 CFR Part 1500, Consumer Product Safety Commission, Vol 74, No. 28, Federal Register, February 12, 2009)後,已於2010年1月12日公布正式豁免條款(http://www.cpsc.gov/businfo/frnotices/fr10/electronic.pdf)。納入豁免之先決條件為,此零部件悠關電子產品之運作情形,而目前之技術並無法達到法規規定之含鉛量要求。 美國消費品安全改

2010-03-12

歐盟修訂其環保標章以擴大適用範圍及提高透明度

歐盟修訂其環保標章以擴大適用範圍及提高透明度 2009年10月26日,歐盟部長理事會通過新法規,修訂現時涵蓋紡織品、鞋類及電器的環保標章計劃(Ecolabelling scheme),並將適用範圍擴大至其他產品。 環保標章計劃始於1992年,並於2000年作出修訂,旨在為有助減少環境破壞的產品建立環保標章頒發制度。 歐盟修改法規的目的是要提高環保標章的成效以及擴大對市場的影響。當局將藉著增加合資格產品類別、向消費者提供更多獲頒環保標章的貨品及服務,以及建立一個快捷程序以制訂和評核環保標章頒發準則,以達致上述目的。此外,修訂法規也可減少計劃的年度收費、簡化標章評估程序,以及集中處理對環境影響最大的產品。 歐委會制訂環保標章頒發準則時,除環保表現(氣候影響、能源及資源消耗)外,亦考慮產品在整個生命周期對環境的影響以及減少動物試驗的規定。其他修訂包括把環保標章計劃與其他可持續生產及消費行動聯繫起來,例如將環保標章頒發準則融入環保設計項目(列於第2005/32/EC號環保設計指令)之中,及/或將準則當作制訂未來標準的指引,迫使企業必須符合環保標章標準。 修訂法規也有另一個目的,就是培育消費者的

2010-01-06

英國議員提出修正行駛速限以降低排放

英國議員提出修正行駛速限以降低排放量 英國工黨議員Colin Challen帶領團隊向英國政府建議將國家速限定制定為每小時55英哩( 約等於每小時88公里),以降低英國交通部門之碳足跡。議員Colin Challen同時建議,應將目前投入於刺激經濟回溫的經費轉而作為綠色施政的投資。 根據氣候變遷獨立委員會(Independent Committee on Climate Change)的研究結果顯示,若行駛速限訂於每小時55英哩,每年將可減少約1,400,000噸二氧化碳排放量。目前交通部門約佔英國全國總碳排放量四分之一。 – 參考資料來源:Energy Saving Trust 網站 2009-12-03 – 財團法人塑膠工業技術發展中心譯   謹供參考,請以原文為主

2010-01-06

瑞典速食業者公布其產品碳足跡

瑞典速食業者公布其產品碳足跡 宣稱是世界上第一家速食連鎖店-瑞典速食連鎖業者Max Burger,將其產品的排放量公布於其菜單上。相較其他食物,牛肉製品的碳排放量相對較高。將牛隻所排放的甲烷、農場所使用的機具設備、一直到載運牛隻的卡車等交通運輸等的溫室氣體排放量相加,即為此肉製品的碳足跡。 此速食連鎖業者反其道而行,向大眾鼓吹 “少吃肉類”,並推出 “肉減量產品(less-meat products”。此業者希望向消費者開誠佈公,並希望速食業業者都能起而效优。Max Burger因為公布其產品碳足跡,意外的為其品牌增添許多曝光機會;並無因為揭露其碳足跡而帶來任何負面影響。 最近在瑞典所進行的一份調查顯示,92%的民眾希望,在購買產品的同時,也能得知更多有關其 “綠色證明(Green credentials)” 。 氣候標籤 v.s. 碳標籤 惟因碳足跡計算過程繁雜不易,且所費不貲,故現有2家瑞典食品廠正一同研究開發一個較簡而易懂的標誌,以取代碳足跡所代表的抽象意涵。目前正在開發中的標籤稱為氣候標籤(Climate label),若在耕種

2010-01-06

氣候高峰會COP15的碳足跡

氣候高峰會COP15的碳足跡 12月的丹麥入夜後寒風凜冽,冬天不是這裏的旅遊旺季,然而全球各地近兩萬人在這幾天卻陸續湧入這個人口只有500多萬的北歐國家。  他們(也包括BBC中文網記者)是來參加12月7日-18日在哥本哈根舉行的聯合國氣候會議(全稱為「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15次締約方會議」)。  這次會議的主要目的就是討論如何降低二氧化碳排放量,但是成千上萬人從世界各個角落來到這裏,這次會議本身是否符合環保,引起了一些媒體的關注。  美國前副總統戈爾在2007年發起了一個旨在推廣保護環境的全球巡迴演唱會Live Earth,在獲得掌聲的同時,也受到不少批評。當時就有不少環保人士指出,大批歌星坐著飛機滿世界穿梭往返表演,這本身已經製造了不少二氧化碳,也就是所謂的「碳足跡」。 四萬噸碳足跡 也許正因有前車之鑒,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UNFCCC)這次特別強調了降低哥本哈根氣候會議的「碳足跡」。  UNFCCC初步估計,前後不到兩個星期的氣候會議總共將產生四萬多噸二氧化碳。  這些溫室氣體的排放主要來自兩個源頭:與會者往返會議乘坐的交

2010-01-06

美國CPSIA重申對紡織品含鉛規定

美國CPSIA重申對紡織品含鉛規定   依據2009年10月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CPSC)公布之“兒童產品含鉛及測試及認證規定(Statement of Policy: Testing and Certification of Lead Content in Children’s Products”內容,CPSC認為部份的紡織品原料,其含鉛量超過300ppm的機率相當渺小,所以排除(exempt)其相關測試及認證的要求。排除的產品包括: 1. 紡織品(Textiles):包括所有染過和未染的天然纖維和人造纖維,但不包括印染、轉移、印花等後處理應用之紡織品。 2. 四色印刷(CMYK):青色、紅色、黃色和黑色等染料。 3. 來自植物和動物之原料:如羽毛和未經處理之皮革。 範例: 材料 是否需要測試 原因/限值 未經印刷的染布 否 未經印刷的紡織品經判定,含鉛超過300ppm的機會很小故不需測試 拉鏈 – 紡織品(如拉鏈布帶) 否 拉鏈 – 塑膠、金屬及含漆的零組件 是 含鉛量:300 ppm顏料含鉛量:90

2010-01-06

中國公布《電子資訊產品污染控制標識要求》

中國公布《電子資訊產品污染控制標識要求》 2009年11月17日中國工業和資訊化部正式發佈SJ/Z 11388-2009 《電子資訊產品環保使用期限通則》。《電子資訊產品環保使用期限通則》的標準性質為指導性技術文件,與《電子資訊產品污染控制標識要求》(SJ/T 11364-2006)配套使用,主要規定含有害物質的電子資訊產品確定環保使用期限的通用規則。可有效指導企業更加科學、合理地確定產品環保使用期限。   法令  配套標準  實施日期  電子資訊產品污染控制管理辦法(第39號)﹝2006年2月28日公布;2007年3月1日正式生效﹞  電子資訊產品中有害物質的限量要求(SJ-T 11363-2006) 2006年11月6日  電子資訊產品中有害物質的檢測方法(SJ-T 11365-2006)  電子資訊產品污染控制標識要求(SJ-T 11364-2006)  電子資訊產品環保期限使用通則(SJ/Z 11388-2009) 2010年1月1日 – 參考資料

2010-01-06

中國《電子資訊產品環保使用期限通則》常見問題回答

中國《電子資訊產品環保使用期限通則》常見問題回答   為了幫助廣大電子資訊產品製造企業確定所生產產品的環保使用期限,工業和信息化部日前發佈了《電子資訊產品環保使用期限通則》,現請有關專家對該《環保使用期限通則》的常見問題進行解答如下:      一、問:《環保使用期限通則》是否作為判定企業標識環保使用期限正確與否的依據?   答:制定《環保使用期限通則》的目的是幫助企業確定其產品的環保使用期限,進一步做好電子資訊產品污染控制標識。《環保使用期限通則》的性質是行業指導性技術檔,本身不作為判定企業標識環保使用期限正確與否的依據。但是,根據《環保使用期限通則》或其他方法確定並標識在相應產品上的環保使用期限,若超出產品的實際環保使用期限,則生產者或進口者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問:《環保使用期限通則》是否適用於不含有毒有害物質或元素的產品?   答:《環保使用期限通則》適用於《電子資訊產品污染控制管理辦法》調整範圍內的有毒有害物質或元素的含量超出SJ/T 11363-2006規定的限量要求的電子資訊產品。不含有毒有害物質或元素的產品無需確定環保使用期限,所以《環保使用期限通則》

2010-01-06

歐盟更新與食品接觸的塑料及塑料產品清單

歐盟更新與食品接觸的塑料及塑料產品清單 歐盟《官方公報》於2009年10月20日公佈修訂歐委會第2002/72/EC號指令的第975/2009號法規。第2002/72/EC號指令旨在監管與食品接觸的塑料及塑料產品。 第2002/72/EC號指令明列一份可用來製造與食品接觸的塑料及塑料產品的單體及其他帶動反應物質清單。此外,第2002/72/EC號指令亦限制單體及其他帶動反應物質的使用,並就標籤及向消費者或食品營運商提供正確使用有關物料及物件的資訊訂立規則。指令亦包括一份可以用來製造塑料及塑料產品的添加劑清單。其他單體、帶動反應物質及添加劑經歐洲食品安全局(EFSA)批准後,可加入現有清單內。 第2002/72/EC號指令不包括以下產品: 允許使用於與食品接觸的物質及產品清單包括: 附件2及3的清單明列上述物質的特定使用條件以及對食物的特定溶出限值(以毫克/千克為標示單位)上限。容量少於500毫升或多於10升的容器,特定溶出限值按包裝表面面積的毫克/平方分米標示。 第975/2009號法規也列有一份添加劑清單,製造商可使用清單內的添加劑製造產品。因此,修訂後的清單將從2010年1月1日開

2009-11-07

瑞典TCO推出螢幕顯示器TCO Cutting Edge驗證

瑞典TCO推出螢幕顯示器TCO Cutting Edge驗證 由瑞典TCO組織所制定之TCO驗證標準,最近推出螢幕顯示器TCO Certified Edge Display1.0驗證標準,此一驗證是為符合既有TCO螢幕顯示器規範之產品制定,旨在挑選出市場上最環保的電子產品。未來,TCO組織也將為其他類別產品發展其各自的TCO Certified Edge標準。 TCO Certified Edge Display1.0除要求產品需符合螢幕顯示器的規範外,另外需符合的額外要求為,產品需含至少65%的回收塑膠。 假設某一取得TCO Displays 5.0驗證之螢幕顯示器取得TCO Certified Edge後,其證書類別為 “TCO Certified Edge”,而符合的TCO規範則會列出“TCO Displays 5.0”及“TCO Certified Edge”。 TCO Certified Edge要求申請此證書的電腦螢幕需含至少65%的回收塑膠。此要求也預計在推行的五年後,預計將協助電子產業減少約860,000噸二氧化碳排放。 從廢棄之塑膠瓶罐、食物容器、

2009-11-07

歐盟2009年第38週公布召回多起中國大陸製瑕疵商品

歐盟2009年第38週公布召回多起中國大陸製瑕疵商品 歐盟2009年第38週公布召回多起中國大陸製瑕疵商品標檢局查國內未販售。 根據歐盟健康與消費者保護理事會非食品類消費商品快速警示系統(Rapid Alert System for non-food consumer products , RAPEX)2009年第39週通報公布召回中國大陸製瑕疵商品訊息。 英國進口商自願召回中國大陸製品牌為Junction 18 之針織裝飾品,原因為該產品對3歲以下之幼兒有造成異物梗塞之虞,因商品可被充當玩具,塑料眼睛易脫落,導致幼兒吞食,不符合玩具指令和相關歐盟標準EN 71。 德國進口商自願回收並銷毀中國大陸製品牌不明之女鞋,原因為該產品之內襯及鞋跟含有富馬酸二甲脂(DMF)分別為880及1700mg/kg,超過0.1 mg/kg允許標準值,富馬酸二甲脂是一種強烈的化學物質,禁止消費者使用該產品。另德國進口商自願回收中國大陸製品牌為Graceland之女靴,原因為該產品含有富馬酸二甲脂(DMF)24mg/kg,超過0.1 mg/kg允許標準值,富馬酸二甲脂是一種強烈的化學物質,禁止消費者

2009-11-07

綠色和平組織公布第13期綠色電子產品排行榜(Guide to Greener Electronics)

綠色和平組織公布第13期綠色電子產品排行榜(Guide to Greener Electronics)   『綠色電子產品排行榜』是綠色和平組織根據18家電子品牌商對於其產品中有害化學物質所制定的全球政策及實施情況,及其對電子廢物所承擔的社會責任兩方面的環保表現進行評分。總分10分,而分數越高,則表示其環保表現越好。評分資料主要是來自各公司公開的資料,及綠色和平組織與與其溝通所獲得的資訊。 而自2006年8月起,綠色和平組織公布開始公布《綠色電子產品排行榜》,對市售18家電子品牌商大廠對其以下三大類政策進行評分: 1.           節能減碳:能源政策標準,如承諾減少企業自身的溫室氣體排放量 2.           有毒物質:在生產過程中停止使用有毒物質 3.        &nbs

2009-11-07

美國加州RoHS燈具要求將於2010年1月1日生效

美國加州RoHS燈具要求將於2010年1月1日生效 美國加州有關燈具的RoHS有害物質限制要求將於2010年開始生效。根據規定,從2010年1月1日起,任何人不得在加州生產、銷售或供應有害物質含量超過歐盟RoHS指令限值的指定普通型燈具。該要求是2007年10月簽署通過的《加州燈具功率和毒害降低法》的一部分。 要求的具體內容有: (1) 在加州銷售的或為加州供應普通型燈具的製造商,應依照毒性物質管理部 (DTSC)的要求,在收到通知後28天之內,提交相關技術檔或其他資訊資料,證明其在加州銷售或供貨的普通型燈具符合歐盟RoHS指令的要求。 (2) 在有要求的情況下,在加州銷售或為加州供應普通型燈具的製造商,應為銷售或供應其生產的普通型燈具的商家或個人提供證明資料,證明其產品中有害物質的含量不會導致這些產品被禁止在加州銷售或供應。製造商也可以將相關證明貼示在運輸、裝箱或燈具包裝的顯著位置。 “ 有害物質” 包括鉛、汞、鎘、六價鉻、多溴化聯苯和多溴化聯苯醚。“ 普通型燈具” 指電燈、電燈泡、燈管,或為住宅、商業建築室內或室

2009-11-07

加拿大政府建議列入管理之化學物質清單

加拿大政府建議列入管理之化學物質清單 加拿大政府日前公布可能限用之化學物質清單,清單上包括5個助焊劑的成份: 1.           Resin acids and Rosin acids, hydrogenated, esters with pentaerythritol (CAS# 64365-17-9); 2.           Rosin, hydrogenated (CAS# 65997-06-0); 3.           Resin acids and Rosin acids, hydrogenated, esters with glycerol (CAS# 65997-13-9); 4.    &nb

2009-11-07

美國提出電子電機設備環保設計法案

美國提出電子電機設備環保設計法案 自2006年起,美國電器業者透過國家電器製造商協會(National Electrical Manufacturers Association , NEMA )發起一項自願性行動(名為Call to Action),承諾將於2010年達到產品中六項限用物質(鉛、鎘、汞、六價鉻、PBB、PBDE)減量。此行動主要為呼應歐盟RoHS指令要求,但將其範圍延伸更廣,延伸至於所有市場上販賣之產品,皆符合減少限用物質使用的要求。 繼業者發起之自願行動後,美國德州眾議員Michael Burgess於 2009 年 5 月 14 日提出《H.R. 2420:電子電機設備環保設計法案》(EDEE法案),目的為確保在美國各州和對外貿易中,對電氣設備使用的有害物質實施全國性的法規。EDEE法案將在聯邦層級上對美國國內所有電子電氣設備限制法規進行統一規範。  H.R. 2420法案要求,2010年7月1日後生產的電子電氣產品,其均質材料中鉛(Pb)、六價鉻(Cr6+)、汞(Hg)、多溴聯苯(PBB)和多溴

2009-11-07

中國公布「電子訊息產品污染控制管理辦法」第一批重點管理目錄草案

中國公布「電子訊息產品污染控制管理辦法」第一批重點管理目錄草案 依據中國《電子資訊產品污染控制管理辦法》規定和《電子資訊產品污染控制重點管理目錄制定程式》要求,中國工業和信息化部(MIIT)於2009年10月9日公布《電子資訊產品污染控制重點管理目錄(第一批)》,公開徵求產業界之企業意見。意見徵詢期間將於2009年11月9日截止。 納入重點管理目錄的產品共有3種,分別為: 1. 電話 2. 手機 3. 與電腦相接之列印機   這3種產品的限用物質和限值可參照中國第SJ/T 11363-2006號標準,6種限用物質與濃度限值皆與歐盟RoHS指令相同。而歐盟RoHS指令的排除條款有10項也適用於手機。   未來,當重點管理目錄通過且正式公布後,於其生效的10個月後,此3類產品的製造商和進口商將需對其產品進行測試以及通過合格之中國實驗室檢測。     完整的重點管理目錄草案請於附件中自行下載。 –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工業和信息化部附件檔案:China RoHS重點管理目錄 20091015

2009-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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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環保署禁止使用含氫氯氟碳化合物的冷氣及冷凍設備

2010-03-12

美國環保署禁止使用含氫氯氟碳化合物的冷氣及冷凍設備 自2010年1月1日起,美國環境保護署(EPA)禁止販售含HCFC–22、 HCFC–142或含上述2種的混合型冷媒之冷氣及冷藏設備。 此禁令對象包括已填充冷媒的成品(例如:窗型冷氣),以及如分離式冷氣或超市冷凍櫃等設備中所填充的氫氯氟碳化合物;不論是進口至美國境內、預期出口銷售的設備、或是於美國境內生產並於國內使用的產品都是管制對象。 此禁用主要回應國際蒙特婁議定書(Montreal Protocol)對禁用氫氯氟碳化合物 (hydrochlorofluorocarbons)此類臭氧層破壞物質的努力,預期全球將於2030年完成氫氯氟碳化合物禁用。 – 參考資料來源:香港貿發網 2010-01-08 – 財團法人塑膠工業技術發展中心譯 – 謹供參考,請以原文為主

美國環保署建議限用4大類潛藏危害的化學品

2010-03-12

美國環保署建議限用4大類潛藏危害的化學品 美國環境保護署(U.S.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最近公布4類可能危害健康和環境的化學品,並採取連串行動,最終可能將限制該等化學品進口。環保署是行使《有毒物質管制法/Toxic Substances Control Act》賦予的監管權力,採取上述行動。 雖然該署認為《有毒物質管制法》已經過時,需要革新,但仍盡量利用這套法例來達致保護人類健康及環境的目標。該署表示會致力革新《有毒物質管制法》,以便全面評估市面上化學品的安全性,及採取有效的行動以減少化學品不符合安全標準所構成的風險。環保署近期採取的行動概述如下。 鄰苯二甲酸鹽(Phthalates):環保署打算今年秋天公布建議規例,把下列鄰苯二甲酸鹽加入《有毒物質管制法》第5(b)(4)條下的化學品清單中:鄰苯二甲酸二丁酯(DBP)、苯二甲酸二異丁酯(DIBP)、鄰苯二甲酸丁酯苯甲酯 (BBP)、二戊基苯二甲酸酯(DnPP)、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 鄰苯二甲酸二辛酯(DnOP)、鄰苯二甲酸二異壬酯(DINP)及鄰苯

台灣食品產業安全綠色供應鏈

2010-03-12

近年來,綠色供應鏈的觀念已深植於各產業,尤其是電子相關產品,推行的效果顯著及影響的範圍不斷擴展,也因此,普遍認為符合綠色指令是電子業才需要做的事,但您知道嗎?與我們日常息息相關的食品業也已開始展開綠色供應鏈。 何謂食品供應鏈?係指從初級生產到消費的各階段與運作之順序,包括食品與其成分之生產、加工、配銷、儲存及處理,並包括預期與食品或原物料接觸的材料生產,也就是所謂的包裝材料,工業局更明確指出今年起將食品供應鏈認證範圍,將往上游的原料與往下游的包裝材料,全都納入擴大食品的驗證範圍。  綠色食品與綠色供應鏈綠色食品並非指『綠顏色』的食品,而是特指無污染的安全、優質、營養類食品。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是食品生產的基本條件,由於與生命、資源、環境相關的事物通常冠之以『綠色』,為了突出這類食品出自良好的生態環境,並能給人們帶來旺盛的生命活力,因此將其定名為『綠色食品』。目前,食品受環境污染,給人們的健康帶來很大危害,已引起全世界關注。為保護生態環境,提高食品衛生品質,農業部把開發『綠色食品』作為拳頭產品,並嚴格確定了三個必備標準:①產品的原料產地具有良好的生態環境②原料作物的生長過程及水、肥、土條件

EU-ETS遭網路攻擊 歐盟擬修訂守則

2010-03-12

EU-ETS遭網路攻擊 歐盟擬修訂守則 歐洲聯盟執行委員會於今日表示,針對歐盟碳排放交易機制((European Union Greenhouse Gas Emission Trading Scheme,EU-ETS)發動「網路釣魚」攻擊事件,促使歐盟準備修訂網路安全守則。德國官員於2月3日發表聲明,表示網路騙徒鎖定國際碳交易市場,竊取企業排碳許可,並在黑市販售。 執委會表示,部分詐騙交易已開始進行,使用偽造的電子郵件寄信給用戶,要求他們登錄偽造的註冊網站,以騙取用戶碼和密碼。執委會說,目前有6間德國公司,以及紐西蘭和澳洲皆有企業受害。 – 參考資料來源:路透社 2010-02-25 – 謹供參考,請以原文為主

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公布電子產品零部件含鉛量豁免條款

2010-03-12

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公布電子產品零部件含鉛量豁免條款         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CPSC)繼2009年2月12日公布對特定電子產品零部件含鉛量豁免情形之過渡時期正式條款(interim final rule) (請參考Children’s Products Containing Lead, Exemptions for Certain Electronic Devices; Interim Final Rule,16 CFR Part 1500, Consumer Product Safety Commission, Vol 74, No. 28, Federal Register, February 12, 2009)後,已於2010年1月12日公布正式豁免條款(http://www.cpsc.gov/businfo/frnotices/fr10/electronic.pdf)。納入豁免之先決條件為,此零部件悠關電子產品之運作情形,而目前之技術並無法達到法規規定之含鉛量要求。 美國消費品安全改

歐盟修訂其環保標章以擴大適用範圍及提高透明度

2010-01-06

歐盟修訂其環保標章以擴大適用範圍及提高透明度 2009年10月26日,歐盟部長理事會通過新法規,修訂現時涵蓋紡織品、鞋類及電器的環保標章計劃(Ecolabelling scheme),並將適用範圍擴大至其他產品。 環保標章計劃始於1992年,並於2000年作出修訂,旨在為有助減少環境破壞的產品建立環保標章頒發制度。 歐盟修改法規的目的是要提高環保標章的成效以及擴大對市場的影響。當局將藉著增加合資格產品類別、向消費者提供更多獲頒環保標章的貨品及服務,以及建立一個快捷程序以制訂和評核環保標章頒發準則,以達致上述目的。此外,修訂法規也可減少計劃的年度收費、簡化標章評估程序,以及集中處理對環境影響最大的產品。 歐委會制訂環保標章頒發準則時,除環保表現(氣候影響、能源及資源消耗)外,亦考慮產品在整個生命周期對環境的影響以及減少動物試驗的規定。其他修訂包括把環保標章計劃與其他可持續生產及消費行動聯繫起來,例如將環保標章頒發準則融入環保設計項目(列於第2005/32/EC號環保設計指令)之中,及/或將準則當作制訂未來標準的指引,迫使企業必須符合環保標章標準。 修訂法規也有另一個目的,就是培育消費者的

英國議員提出修正行駛速限以降低排放

2010-01-06

英國議員提出修正行駛速限以降低排放量 英國工黨議員Colin Challen帶領團隊向英國政府建議將國家速限定制定為每小時55英哩( 約等於每小時88公里),以降低英國交通部門之碳足跡。議員Colin Challen同時建議,應將目前投入於刺激經濟回溫的經費轉而作為綠色施政的投資。 根據氣候變遷獨立委員會(Independent Committee on Climate Change)的研究結果顯示,若行駛速限訂於每小時55英哩,每年將可減少約1,400,000噸二氧化碳排放量。目前交通部門約佔英國全國總碳排放量四分之一。 – 參考資料來源:Energy Saving Trust 網站 2009-12-03 – 財團法人塑膠工業技術發展中心譯   謹供參考,請以原文為主

瑞典速食業者公布其產品碳足跡

2010-01-06

瑞典速食業者公布其產品碳足跡 宣稱是世界上第一家速食連鎖店-瑞典速食連鎖業者Max Burger,將其產品的排放量公布於其菜單上。相較其他食物,牛肉製品的碳排放量相對較高。將牛隻所排放的甲烷、農場所使用的機具設備、一直到載運牛隻的卡車等交通運輸等的溫室氣體排放量相加,即為此肉製品的碳足跡。 此速食連鎖業者反其道而行,向大眾鼓吹 “少吃肉類”,並推出 “肉減量產品(less-meat products”。此業者希望向消費者開誠佈公,並希望速食業業者都能起而效优。Max Burger因為公布其產品碳足跡,意外的為其品牌增添許多曝光機會;並無因為揭露其碳足跡而帶來任何負面影響。 最近在瑞典所進行的一份調查顯示,92%的民眾希望,在購買產品的同時,也能得知更多有關其 “綠色證明(Green credentials)” 。 氣候標籤 v.s. 碳標籤 惟因碳足跡計算過程繁雜不易,且所費不貲,故現有2家瑞典食品廠正一同研究開發一個較簡而易懂的標誌,以取代碳足跡所代表的抽象意涵。目前正在開發中的標籤稱為氣候標籤(Climate label),若在耕種

氣候高峰會COP15的碳足跡

2010-01-06

氣候高峰會COP15的碳足跡 12月的丹麥入夜後寒風凜冽,冬天不是這裏的旅遊旺季,然而全球各地近兩萬人在這幾天卻陸續湧入這個人口只有500多萬的北歐國家。  他們(也包括BBC中文網記者)是來參加12月7日-18日在哥本哈根舉行的聯合國氣候會議(全稱為「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15次締約方會議」)。  這次會議的主要目的就是討論如何降低二氧化碳排放量,但是成千上萬人從世界各個角落來到這裏,這次會議本身是否符合環保,引起了一些媒體的關注。  美國前副總統戈爾在2007年發起了一個旨在推廣保護環境的全球巡迴演唱會Live Earth,在獲得掌聲的同時,也受到不少批評。當時就有不少環保人士指出,大批歌星坐著飛機滿世界穿梭往返表演,這本身已經製造了不少二氧化碳,也就是所謂的「碳足跡」。 四萬噸碳足跡 也許正因有前車之鑒,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UNFCCC)這次特別強調了降低哥本哈根氣候會議的「碳足跡」。  UNFCCC初步估計,前後不到兩個星期的氣候會議總共將產生四萬多噸二氧化碳。  這些溫室氣體的排放主要來自兩個源頭:與會者往返會議乘坐的交

美國CPSIA重申對紡織品含鉛規定

2010-01-06

美國CPSIA重申對紡織品含鉛規定   依據2009年10月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CPSC)公布之“兒童產品含鉛及測試及認證規定(Statement of Policy: Testing and Certification of Lead Content in Children’s Products”內容,CPSC認為部份的紡織品原料,其含鉛量超過300ppm的機率相當渺小,所以排除(exempt)其相關測試及認證的要求。排除的產品包括: 1. 紡織品(Textiles):包括所有染過和未染的天然纖維和人造纖維,但不包括印染、轉移、印花等後處理應用之紡織品。 2. 四色印刷(CMYK):青色、紅色、黃色和黑色等染料。 3. 來自植物和動物之原料:如羽毛和未經處理之皮革。 範例: 材料 是否需要測試 原因/限值 未經印刷的染布 否 未經印刷的紡織品經判定,含鉛超過300ppm的機會很小故不需測試 拉鏈 – 紡織品(如拉鏈布帶) 否 拉鏈 – 塑膠、金屬及含漆的零組件 是 含鉛量:300 ppm顏料含鉛量:90

中國公布《電子資訊產品污染控制標識要求》

2010-01-06

中國公布《電子資訊產品污染控制標識要求》 2009年11月17日中國工業和資訊化部正式發佈SJ/Z 11388-2009 《電子資訊產品環保使用期限通則》。《電子資訊產品環保使用期限通則》的標準性質為指導性技術文件,與《電子資訊產品污染控制標識要求》(SJ/T 11364-2006)配套使用,主要規定含有害物質的電子資訊產品確定環保使用期限的通用規則。可有效指導企業更加科學、合理地確定產品環保使用期限。   法令  配套標準  實施日期  電子資訊產品污染控制管理辦法(第39號)﹝2006年2月28日公布;2007年3月1日正式生效﹞  電子資訊產品中有害物質的限量要求(SJ-T 11363-2006) 2006年11月6日  電子資訊產品中有害物質的檢測方法(SJ-T 11365-2006)  電子資訊產品污染控制標識要求(SJ-T 11364-2006)  電子資訊產品環保期限使用通則(SJ/Z 11388-2009) 2010年1月1日 – 參考資料

中國《電子資訊產品環保使用期限通則》常見問題回答

2010-01-06

中國《電子資訊產品環保使用期限通則》常見問題回答   為了幫助廣大電子資訊產品製造企業確定所生產產品的環保使用期限,工業和信息化部日前發佈了《電子資訊產品環保使用期限通則》,現請有關專家對該《環保使用期限通則》的常見問題進行解答如下:      一、問:《環保使用期限通則》是否作為判定企業標識環保使用期限正確與否的依據?   答:制定《環保使用期限通則》的目的是幫助企業確定其產品的環保使用期限,進一步做好電子資訊產品污染控制標識。《環保使用期限通則》的性質是行業指導性技術檔,本身不作為判定企業標識環保使用期限正確與否的依據。但是,根據《環保使用期限通則》或其他方法確定並標識在相應產品上的環保使用期限,若超出產品的實際環保使用期限,則生產者或進口者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問:《環保使用期限通則》是否適用於不含有毒有害物質或元素的產品?   答:《環保使用期限通則》適用於《電子資訊產品污染控制管理辦法》調整範圍內的有毒有害物質或元素的含量超出SJ/T 11363-2006規定的限量要求的電子資訊產品。不含有毒有害物質或元素的產品無需確定環保使用期限,所以《環保使用期限通則》

歐盟更新與食品接觸的塑料及塑料產品清單

2009-11-07

歐盟更新與食品接觸的塑料及塑料產品清單 歐盟《官方公報》於2009年10月20日公佈修訂歐委會第2002/72/EC號指令的第975/2009號法規。第2002/72/EC號指令旨在監管與食品接觸的塑料及塑料產品。 第2002/72/EC號指令明列一份可用來製造與食品接觸的塑料及塑料產品的單體及其他帶動反應物質清單。此外,第2002/72/EC號指令亦限制單體及其他帶動反應物質的使用,並就標籤及向消費者或食品營運商提供正確使用有關物料及物件的資訊訂立規則。指令亦包括一份可以用來製造塑料及塑料產品的添加劑清單。其他單體、帶動反應物質及添加劑經歐洲食品安全局(EFSA)批准後,可加入現有清單內。 第2002/72/EC號指令不包括以下產品: 允許使用於與食品接觸的物質及產品清單包括: 附件2及3的清單明列上述物質的特定使用條件以及對食物的特定溶出限值(以毫克/千克為標示單位)上限。容量少於500毫升或多於10升的容器,特定溶出限值按包裝表面面積的毫克/平方分米標示。 第975/2009號法規也列有一份添加劑清單,製造商可使用清單內的添加劑製造產品。因此,修訂後的清單將從2010年1月1日開

瑞典TCO推出螢幕顯示器TCO Cutting Edge驗證

2009-11-07

瑞典TCO推出螢幕顯示器TCO Cutting Edge驗證 由瑞典TCO組織所制定之TCO驗證標準,最近推出螢幕顯示器TCO Certified Edge Display1.0驗證標準,此一驗證是為符合既有TCO螢幕顯示器規範之產品制定,旨在挑選出市場上最環保的電子產品。未來,TCO組織也將為其他類別產品發展其各自的TCO Certified Edge標準。 TCO Certified Edge Display1.0除要求產品需符合螢幕顯示器的規範外,另外需符合的額外要求為,產品需含至少65%的回收塑膠。 假設某一取得TCO Displays 5.0驗證之螢幕顯示器取得TCO Certified Edge後,其證書類別為 “TCO Certified Edge”,而符合的TCO規範則會列出“TCO Displays 5.0”及“TCO Certified Edge”。 TCO Certified Edge要求申請此證書的電腦螢幕需含至少65%的回收塑膠。此要求也預計在推行的五年後,預計將協助電子產業減少約860,000噸二氧化碳排放。 從廢棄之塑膠瓶罐、食物容器、

歐盟2009年第38週公布召回多起中國大陸製瑕疵商品

2009-11-07

歐盟2009年第38週公布召回多起中國大陸製瑕疵商品 歐盟2009年第38週公布召回多起中國大陸製瑕疵商品標檢局查國內未販售。 根據歐盟健康與消費者保護理事會非食品類消費商品快速警示系統(Rapid Alert System for non-food consumer products , RAPEX)2009年第39週通報公布召回中國大陸製瑕疵商品訊息。 英國進口商自願召回中國大陸製品牌為Junction 18 之針織裝飾品,原因為該產品對3歲以下之幼兒有造成異物梗塞之虞,因商品可被充當玩具,塑料眼睛易脫落,導致幼兒吞食,不符合玩具指令和相關歐盟標準EN 71。 德國進口商自願回收並銷毀中國大陸製品牌不明之女鞋,原因為該產品之內襯及鞋跟含有富馬酸二甲脂(DMF)分別為880及1700mg/kg,超過0.1 mg/kg允許標準值,富馬酸二甲脂是一種強烈的化學物質,禁止消費者使用該產品。另德國進口商自願回收中國大陸製品牌為Graceland之女靴,原因為該產品含有富馬酸二甲脂(DMF)24mg/kg,超過0.1 mg/kg允許標準值,富馬酸二甲脂是一種強烈的化學物質,禁止消費者

綠色和平組織公布第13期綠色電子產品排行榜(Guide to Greener Electronics)

2009-11-07

綠色和平組織公布第13期綠色電子產品排行榜(Guide to Greener Electronics)   『綠色電子產品排行榜』是綠色和平組織根據18家電子品牌商對於其產品中有害化學物質所制定的全球政策及實施情況,及其對電子廢物所承擔的社會責任兩方面的環保表現進行評分。總分10分,而分數越高,則表示其環保表現越好。評分資料主要是來自各公司公開的資料,及綠色和平組織與與其溝通所獲得的資訊。 而自2006年8月起,綠色和平組織公布開始公布《綠色電子產品排行榜》,對市售18家電子品牌商大廠對其以下三大類政策進行評分: 1.           節能減碳:能源政策標準,如承諾減少企業自身的溫室氣體排放量 2.           有毒物質:在生產過程中停止使用有毒物質 3.        &nbs

美國加州RoHS燈具要求將於2010年1月1日生效

2009-11-07

美國加州RoHS燈具要求將於2010年1月1日生效 美國加州有關燈具的RoHS有害物質限制要求將於2010年開始生效。根據規定,從2010年1月1日起,任何人不得在加州生產、銷售或供應有害物質含量超過歐盟RoHS指令限值的指定普通型燈具。該要求是2007年10月簽署通過的《加州燈具功率和毒害降低法》的一部分。 要求的具體內容有: (1) 在加州銷售的或為加州供應普通型燈具的製造商,應依照毒性物質管理部 (DTSC)的要求,在收到通知後28天之內,提交相關技術檔或其他資訊資料,證明其在加州銷售或供貨的普通型燈具符合歐盟RoHS指令的要求。 (2) 在有要求的情況下,在加州銷售或為加州供應普通型燈具的製造商,應為銷售或供應其生產的普通型燈具的商家或個人提供證明資料,證明其產品中有害物質的含量不會導致這些產品被禁止在加州銷售或供應。製造商也可以將相關證明貼示在運輸、裝箱或燈具包裝的顯著位置。 “ 有害物質” 包括鉛、汞、鎘、六價鉻、多溴化聯苯和多溴化聯苯醚。“ 普通型燈具” 指電燈、電燈泡、燈管,或為住宅、商業建築室內或室

加拿大政府建議列入管理之化學物質清單

2009-11-07

加拿大政府建議列入管理之化學物質清單 加拿大政府日前公布可能限用之化學物質清單,清單上包括5個助焊劑的成份: 1.           Resin acids and Rosin acids, hydrogenated, esters with pentaerythritol (CAS# 64365-17-9); 2.           Rosin, hydrogenated (CAS# 65997-06-0); 3.           Resin acids and Rosin acids, hydrogenated, esters with glycerol (CAS# 65997-13-9); 4.    &nb

美國提出電子電機設備環保設計法案

2009-11-07

美國提出電子電機設備環保設計法案 自2006年起,美國電器業者透過國家電器製造商協會(National Electrical Manufacturers Association , NEMA )發起一項自願性行動(名為Call to Action),承諾將於2010年達到產品中六項限用物質(鉛、鎘、汞、六價鉻、PBB、PBDE)減量。此行動主要為呼應歐盟RoHS指令要求,但將其範圍延伸更廣,延伸至於所有市場上販賣之產品,皆符合減少限用物質使用的要求。 繼業者發起之自願行動後,美國德州眾議員Michael Burgess於 2009 年 5 月 14 日提出《H.R. 2420:電子電機設備環保設計法案》(EDEE法案),目的為確保在美國各州和對外貿易中,對電氣設備使用的有害物質實施全國性的法規。EDEE法案將在聯邦層級上對美國國內所有電子電氣設備限制法規進行統一規範。  H.R. 2420法案要求,2010年7月1日後生產的電子電氣產品,其均質材料中鉛(Pb)、六價鉻(Cr6+)、汞(Hg)、多溴聯苯(PBB)和多溴

中國公布「電子訊息產品污染控制管理辦法」第一批重點管理目錄草案

2009-11-07

中國公布「電子訊息產品污染控制管理辦法」第一批重點管理目錄草案 依據中國《電子資訊產品污染控制管理辦法》規定和《電子資訊產品污染控制重點管理目錄制定程式》要求,中國工業和信息化部(MIIT)於2009年10月9日公布《電子資訊產品污染控制重點管理目錄(第一批)》,公開徵求產業界之企業意見。意見徵詢期間將於2009年11月9日截止。 納入重點管理目錄的產品共有3種,分別為: 1. 電話 2. 手機 3. 與電腦相接之列印機   這3種產品的限用物質和限值可參照中國第SJ/T 11363-2006號標準,6種限用物質與濃度限值皆與歐盟RoHS指令相同。而歐盟RoHS指令的排除條款有10項也適用於手機。   未來,當重點管理目錄通過且正式公布後,於其生效的10個月後,此3類產品的製造商和進口商將需對其產品進行測試以及通過合格之中國實驗室檢測。     完整的重點管理目錄草案請於附件中自行下載。 –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工業和信息化部附件檔案:China RoHS重點管理目錄 2009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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